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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悠閒上進的小紅花

    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尤其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人本身就是存在個體差異性的。

    之前因為要接送女兒,做過一段時間的鐘點工。鐘點工,顧名思義,是提前跟客戶規定好時間,在這個規定的時間內把客戶要求的家務都做好。我記得有一個客戶家裡是需要一個保潔,工作日每天去三個小時,時間跟客戶商量好以後,我就開始上戶。

    可能是因為之前有過星級酒店的工作經驗,所以衛生還是做的很得心應手的,每天從地腳線到高空全部都做清潔,然後像沙發、衛生死角、清理冰箱、清理洗衣機、擦玻璃都是每週一次,因為我覺得時間很充裕。

    那段時間我的工作安排的很滿,從把孩子送到學校就開始奔赴客戶家,一家幹完趕去下一家,一直到接孩子結束一天的工作。有一天那個客戶家裡有事,臨時要讓我多加時間去等給魚缸換水的師傅,於是我推掉了其他的工作,在客戶家一直等到把客戶家收拾利索。包括其他熨燙衣物什麼的活,只要我有時間都會留下來做完。

    後來一段時間以後我覺得客戶家每天打掃的話用不了三個小時,兩個小時就足夠了,於是跟客戶說只需要兩個小時,工資按兩個小時計算就可以。但是客戶跟我說:沒關係的,我認為你做的我很滿意,甚至超出了預期,你如果兩個小時可以收拾好,那就提前回家,我相信你。到發工資的時候客戶還是按照三個小時甚至還多給了幾百元。

    我認為任何人的付出與收穫一定是成正比的,包括育兒嫂的工作也是一樣,工作內容在聘用合同裡一定是寫明瞭的,包括做不做家務,如果做做哪些家務,孩子的事情跟誰溝通,聽誰的,這些都是會談論到的問題。

    現在大部分的育兒嫂是不做家務的,因為既然聘用的是育兒嫂,那一定是把育兒放在第一位的,但是孩子睡著了或者外出了,捎帶手的做點家務一定是沒有壞處的,客戶也一定會更滿意。同桌吃飯的話,個人認為都是跟客戶協商的結果,不過作為一個外人,最好還是不要跟客戶同桌吃飯,家畢竟是一個隱私的空間。

    另外婆媳矛盾自古就存在,尤其在育兒的問題上,不是說一定會有矛盾,只是就算都是為了孩子好,那方式和方法,小到吃什麼、玩什麼,大到教什麼、學什麼,一定也是各有各的思慮。如果一個家裡想要和諧,那一定是要分清大家小家,互相尊重才能和諧共處。

  • 2 # 開心北漂

    兒子家二寶七個月了,兒媳婦換了第三個育兒嫂!昨天我去兒子家。兒子說大寶好久沒吃過奶奶做的餛飩了!我們就人與公交車去給兒子一家做餛飩!我到兒子家時恰好兒媳婦和大寶出門,我進門看見育兒嫂在打掃冰箱!把冷凍櫃裡各種食物袋子統統直接擱在地板上!等兒媳婦一走,育兒嫂就立馬去抱二寶!我就說我來收拾吧!育兒嫂說:我的任務是帶好二寶!

    育兒嫂給我說:大寶說奶奶做的餛飩超好吃,還告我她們做餛飩要放蝦皮!我們不放蝦皮!上午九點喂二寶輔食,育兒嫂抱著二寶指揮我把煮熟雞蛋剝了,分一半攪成泥,我說為什麼不蒸蛋羹呢?育兒嫂告我書上說的!然後又開鍋蒸熟三條胡羅卜,說寶媽指示的蒸熟胡蘿蔔讓二寶拿著咬!結果二寶拿著不放嘴裡咬!我說教二寶用手往嘴裡送!結果二寶嗆住了!寶媽在監控裡看到了!我說手抓東西吃很髒!育兒嫂說我聽寶媽的!兒子來問我!據說是奶奶的責任!

    中午我包好餛飩,我開鍋煮餛飩,然後首先讓育兒嫂把餐具拿來,先給她盛滿,然後再盛我和兒子的!兒媳婦和孫女不回來吃飯!我和育兒嫂,兒孑一起坐在餐桌上吃飯!

    晩上,還是我.我兒子,育兒嫂我們三人在家,育兒嫂也不做飯!依然同桌給我和兒子一起又吃我做韻,也是我煮的餛飩!

    兒子說,我來亂了規矩,兒媳婦在家,育兒嫂是在廚房裡吃飯的!

    今兒早上,我給育兒嫂說你熬點粥吧!她回答我,她們會去食堂打!結果兒媳婦孫女要吃昨天給她們留的餛飩!兒子上醫院食堂吃飯!我吃昨晚上剩下的餛飩!育兒嫂還問沒有我的嗎?然後她自己去冰箱拿出來餅來吃!唉!我心想自己熬點粥吃餅多好!

    我主張不把傭人當下人看,一起在桌子上吃一樣的飯菜,但是你當傭人的也應盡力乾點活嘛!還抱怨我家二寶孫女淘,帶她很累!都不想想八千塊錢包吃住!那麼輕易掙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故意殺人後,逃亡29年,嫌疑人還能否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