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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雨14087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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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退休閒人
取消物業公司可不是說取消就能取消的,這是要法律修正,因為物業公司是法律認可了的行業,不修改法律是不能隨便取消的。但對一個小區而言,不滿本小區物業服務,業主大會可以解聘物業公司,或者業主自主管理,不聘物業公司為業主服務!所以不要說取消,而是說解聘或業主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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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生活的清風明月
物業公司原本是來服務的,現在變成收錢管理業主了,業委會委員也變成物業人員,所以儘快去除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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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界聖祖
無業人員聚在一起就叫物業 就是分散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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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趙哥182182281
如果不繳物業費若干年以後房子就是物業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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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聰明的撲克y6
房子本來就不是業主的!!業主就是70年的租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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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活有時很搞笑
我實在搞不明白,取消了物業,難道小區服務靠每個業主嗎?這不是笑話嗎?小區不要服務可以嗎?垃圾到處堆,蒼蠅滿天飛,你們願意嗎?物業就是為小區提供公共服務的!至於你說的物業只管收費,不管服務,這種情況小區業主可以投訴或舉報,或者更換物業公司。兩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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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黑狗5821
(01)物業相關法律已寫入了《民法典》,物業程式及行為有法可依。
(02)法律不是兒戲,不會隨意取消,也不會隨意修改,要取消物業,就要先修改法律,這沒有可能。
(03)取消物業不是迫在眉睫的問題,而是沒有可能的問題。
(04)法律必須遵守,物業法律條款也必須遵守。
(05)房子是業主的,整個小區都是業主的,包括道路、廣場、綠地、走道、樓梯、電梯等所有公共設施。
(06)業主只管自己套內的事務,而你的公用設施卻不管,物業管了,你就必須支付費用。
(07)沒有物業,小區會混亂,有損社會形象,社群不會同意,廣大業主也不會同意。
(08)把取消物業列入迫在眉睫的事情,是自私,是無知,是不守法,應該被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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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凡242863375
是的,因為有些錢不應該收,比如單車保管費,因為業主已經承擔了公攤面積,單車是停在劃分區域但是是在公攤面積上的,不應該出,但是不出門禁卡開不了,就影響了出行,還有就是對那些裝修工人等收起的腳踏車停車費我認為不應該收,對產生的問題不想辦法解決,只是簡單粗暴的解決,就會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希望取消物業,由政府基層組織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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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絲不苟宇宙Xh
物業收費無可厚非,但必須有度,不能說啥是啥,按照市場規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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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高貴飯糰tc
房子是物業的。業主是來租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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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輝物業真髒
目前房子還是業主的,但過不了多久這個房子就不見得是誰的咯。物業就是吸附在業主身上的寄生蟲、吸血鬼。業主花錢買房還得花錢養它們。要它何用?取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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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手指66
雖然我對物業瞭解甚少,就拿我們小區來說,其實物業和我們的小區就是魚水相逢的關係,久而久之誰都離不開誰,物業的細心呵護,體貼服務好比我們就是軍民一家親,軍民團結如一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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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史遠有
您好:看了您的問題,說實話,房子永遠都是業主的。可是現在的管理權好像是變了。昨天接到老父親的電話,由於他居住的房子,二零零七年回遷後,一直沒有給辦理房屋產權證。就在這幾天,說是要給辦理房屋產權證了,但有一個證件,老人找不到了,那就是當年的結婚證,也就是說要五十多年前的證件,我去看了看辦理房屋產權證需要提供的證件,確實如此。就問詢同住一棟樓的同事,得到的答覆是,只要是把物業費及垃圾處置費交了,就等著通知去房產局辦理就可以了。現在執行的是哪部法律不知道,記得當初我在棚戶區改造的時候,執行的是《物業管理條例》,這其中的規定是自辦理房屋回遷手續後,半年內必須辦理房屋產權證。而他的房子卻是在辦理回遷手續十幾年後,才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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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親切藝術家l9
物業被業主取消了,但是在取消前的物業費,業主是逃避不了的。物業肯定的要收回以前的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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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取消物業?沒有物業的小區會爛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