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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巴人閒侃影視劇

    個人認為江城城防團王團長之所以沒被處罰,主要原因有三點

    一是城防團不受江城專員候敬堂領導和指揮,他支援候敬堂是協助地方政府履行職權,是正常的公務行為。

    城防團受軍委會指揮,地方政府只能請求其協助。因此江城專員候敬堂對王團長持團結加籠絡的態度,在給養上給予城防團最大的支援,王團長對候專員正常的公務協助要求也就積極配合。再者支援和配合地方政府的工作,也是城防團的職責之一。城防團沒有參與到候敬堂的不法活動中,從樊傻兒命令城防團把嚴路口,候敬堂的鴉片無法運出,最後只能採用殺人借屍的方式,偷運鴉片,就說明王團長沒有參與候敬堂的不法活動中。否則候敬堂用不著如此大費周章的,運輸鴉片出城。

    二是王團長本人和候敬堂的交往,僅限於公務往來,沒摻雜其他利益關係。

    這點從候敬堂提出用借刀殺人之計,除掉樊傻兒時,王團長當即提出,沒有軍委會的命令,他不能對樊傻兒採取行動,就可以看出,王團長不會執行候敬堂的違法命令。雖然平時王團長也接受候敬堂的各種宴請和禮物,但也僅限於一般性的禮尚往來和人際交往,沒有超出這個界限。否則王團長不會公然抵制候敬堂的違法命令。

    三是王團長雖然是進攻鳳凰山,追殺樊傻兒的主力,但他是受了候敬堂的欺騙,以為樊傻兒上山為匪,聚眾謀反,因此他的行動是協助地方政府的戡亂剿匪行為,不是違法行為。

    樊傻兒上鳳凰山,當時鳳凰山的大金牙是匪,城防團本身就有剿匪使命,再加上候敬堂請求其協助剿匪,因此王團長的行動不是違法行為,而是合法的剿匪行動。就算此次剿匪是候敬堂想借機實現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王團長也不用為候敬堂的錯誤擔責。

    當然王團長雖然表面上未受任何處罰,實際上也受到了嚴厲的制裁。因此此事結束後,他就接到軍委會命令,率部開赴前線。上前線打仗和在江城這樣富庶的大方後方駐防,兩者之間的差別不是一丁半點。在江城駐防油水足,生活待遇好,社會地位高,各種福利也不錯,收入還賊高,基本沒有生命危險。但上前線就不一樣了,危險係數、生活待遇差,基本沒有福利和油水可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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