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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流浪的人995813253

    骨折休假,醫院已開具證明但公司不相信,還要受害人拖著傷腿到單位查驗真偽。

    你說的這種情況,只能說明這家企業的文化沒做好;所以他的HR才會沒有人情味,才會做出如此差勁的態度。

    一家企業文化好的單位,員工受傷了,如果是工傷,企業應該由專人對接,處理工傷期間的一切事物,包括住院、出院、修養、工傷申報、福利待遇申報,以及傷後可能存在的傷殘鑑定、傷殘補助辦理等。如果是非因公負傷,企業也應該專人去員工家中,表示看望和慰問;如果員工確實有需要企業舉手之勞幫忙的,給予適當幫助也是未嘗不可的。只有企業付出了,員工才會以更好的狀態投入工作,回報企業;企業這麼做,不但是為了受傷員工當事人,給是給全體員工一個表率,讓員工在企業有歸屬感;只有這樣,才能留住人才,才能讓員工做到與企業同呼吸共命運,達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價值目標。

    對於你遇到的這種情況,站在你的角度來考慮,即使你感覺委屈,也只能暫時低頭,畢竟你受傷期間的一些事情還得麻煩人家不是。那麼究竟該怎麼做呢?那就是你必須透過一些方式,讓你的單位的工傷負責人確認你確實無法走路,醫院開的證明是真實有效的;至於你是否願意和單位(或者是具體的負責人)較真,只能說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了。

    接下來,為你提供幾種方案,供你參考!

    第一種,讓一步的做法。如果你在家人的幫助下,可以坐車(私家車、計程車都可以)到單位,記住只到單位院子裡,不下車。行動不便,讓要求你到廠裡要親眼所見者,移動“貴體金身”到車邊去看。同時,把需要履行的手續,一併催促給辦了。為什麼?因為你來一趟真的不容易,企業也應該站在你的角度替你考慮一下不是?

    第二種,和企業具體經辦人員溝通,現在資訊傳輸如此發達,拍短影片發過去;再委託你的家人把住院病歷、醫院證明等一併帶過去讓你給人家看看。這麼做,其實完全可以接受的;堅持讓你到廠裡讓對方看看的決策者,完全是沒有人性的傢伙。

    第三種,病假是有期限的,如果你超出了病假規定的期限,仍然以不能走路的理由不上班;企業要求你到廠裡讓人家看看,也不算為過。甚至是,企業可以以此為由辭退你。

    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參考下面的資料瞭解一下:

    第四種,如果你是因工負傷,自己又確實沒法去廠裡(家人也沒法陪你去),那就透過簡訊、微信給廠裡回覆,言明自己真的去不成,廠裡可以來人到家裡瞭解;然後就做好去勞動投訴的準備吧!既然企業這樣了,你何必給企業仁慈呢!單位該賠你多少、該如何配和你,勞動仲裁會把你的事理得清清楚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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