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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講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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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江的書畫印
老年人與保姆相處,在改革開放之前之初那陣兒,沒聽說過誰家有保姆,畢竟經濟還不發達,人們掙的也很少,有幾個老年人能僱得起保姆?所以那時候也談不上什麼禁忌不禁忌的。
"改開"浪潮滾滾向前,咱國的經濟總量排在世界前列,人們腰包鼓起來了,掙得越來越多。那些退休的科處級幹部,這個總工程師,那個總會計師,這個院長,那個經理,月月錢很多很多地領,都富得很了。有的六十多歲,有的七十多歲,種種原因,妻子配偶不在了,身體不行了,有的富裕老人就開始僱保姆了。
僱來的保姆,一般都在四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的,家境都是平平的,身體都是棒棒的,自己都是沒有工資待遇的。那一個月能掙四五千丶五六千的四十歲往上五十歲以下的女子,誰能來當保姆啊!
僱保姆的老年人,大多數都是手裡有錢,配偶去世,子女不在身邊者。四五十歲的保姆來到身邊,伺候著他們,洗衣做飯幹家務,做著做著,就和僱主"坐"到一塊兒去了。這樣的保姆,眼睛盯著老年僱主的存款,心裡惦著老年僱主的房產,而有的老年僱主,把保姆當成了"編外"的"老"伴兒,於是一幕一幕"悲劇、鬧劇"就發生了。
我先說一件實事兒:在黑龍江大慶某大型國企退休了一位處長,正宗的處級幹部,在2oo2年到2oo3年那時候,他退休後的工資就開六、七千元。配偶因病去世了,有一兒一女分別在北京和哈爾濱工作`生活,他成天上賣保健品的"專賣店"去玩去閒逛,保健品沒少買,有一位年紀四十歲不到的女營銷員把這位"大款"盯上了。
一番"攻關"後,女營銷員辭掉工作(她每月開得很少),給這位老人當了保姆,老人家裡的一切活計她全承擔下來,沒訂合約,沒寫"字據",口頭為準。老人一個月給他開三千(十八、九年前),又給她買了一輛電動車,又給她買了一件"貂"(皮毛大衣)。僅僅過了兩個月,保姆就住在老人家裡了,非法同居了。
非法同居發生在僱主家裡,外人不知道,子女在北京和哈爾濱,也不知道。老人還領著保姆上海南旅遊,上上海購物,過了半年,保姆就"接管"了老人的存摺。接下來,保姆做通了老人的"思想工作”,把老人存摺裡的錢取了出來,連每個月開資,都由保姆去取(那時候還未實行工資卡)。
終於,在老人家裡當了一年保姆以後,這位來自外縣的在保健品"專賣店"打工的四十來歲女子,卷跑了老人存摺裡的錢(一筆數目不菲的錢),不辭而別,只扔下那輛電動車,回外縣了。老人被"閃"了,到保健品"專門店"去找,人家也不知道該女子的行蹤。而私自和保姆同居的事,領著她到處旅遊的事,周圍的人慢慢都知道了,子女也從外地回來了。
子女回來後,瞭解了事情全部經過,兒子要四處去找那個保姆,女兒說:僱主和保姆非法同居,這都觸犯法律啦,還找啥呀?自己往"局子"裡送啊?這錢"丟"的該著啊,別再丟人現眼了,沒把房產讓"保姆"弄去就不錯了…。
您看這老年人與保姆相處,禁忌有多大!老年人僱主一要行為端正,不和配偶以外的女性有"肌膚之親",二不能在薪酬以外再隨意贈錢贈物,三不能留保姆在家中過夜,這三大禁忌是老年僱主必須要遵循的。
有哪些方面需要特別注意呢?假如老年人老夫妻雙方都健在,需要僱個保姆來照顧生活,那倒沒有什麼大問題,只要談妥報酬,寫下合約即可。如果是透過家政公司僱來的那就更好了,只要依合同丶合約進行就可以了。如果老年僱主喪偶了只是一人,子女又不在身邊,那就要注意以下幾點:(1)不僱四十歲以下的比較年輕的無業者當保姆。(2)要和保姆簽訂合約,白紙黑字寫在紙上,花錢上公證處去進行公證,把保姆的身份證影印登到合約上。(3)薪酬一經定妥,雙方都無異議,就不要隨意更改,約定好要乾的活計,保姆不能隨便要求漲價錢。僱主不要在薪酬以外隨意贈錢贈物,以上面我說的要以大慶的那個事為鑑!
配圖沒啥好發的,就把上面說的那件事,老人呆的地方~大慶,子女呆的地方~北京、哈爾濱各發一張城市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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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1112
就這麼說吧。
能夠自理時少顧保姆,顧保姆是不得已而為之。這樣不僅生活隨意,行動自由,還能鍛練身體,體驗獨立生活的樂趣。
顧保姆時責任要明確,崗位清晰,職責分明,該做什麼做什麼,避免互相干預和傷害。
主顧相處時忌戀愛,要戀愛時明錢財,與保姆在一起,戀愛是禁區,一旦衝破這個禁區,就難以控制,老年戀是自己的權利,但十分注意的是保護好自己財產,避免被套,如果被套難於自拔,男女都一樣,千萬不能忽視!
平等相待,避免摳門,住一起就是一家人,保姆既是一種傳統的職業,又注入了新時期的內容,那種將保姆當丫頭子施喚的時代已不復存在,特別是在生活上不能因為節約而另眼看待或另起爐灶(除非有些名貴食材除外),疼吃疼喝施不得。
防火防盜防保姆雖有一定道理,但不能十分計較,計較過頭了,誰還願意與你做保姆?
人老了,再好的保姆莫如老伴兒,人老了,有個老伴兒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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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韭菜的昨夜星辰
首先要明確,老年人與保姆是僱主關係。套近乎可以,但要保持一定的距離。有了距離說話就比較方便,也可以直接了當地吩咐,這樣就避免了許多不便說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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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戀家的老人
老年人與保姆相處,有哪些禁忌?有哪些方面要特別注意?
在我認為保姆,就是這家有小孩,需要找保姆來看管小孩,是這種現象保姆約50歲以上,年齡大的,應該沒什麼禁忌,但年齡小的,當然顧主要主意不能出規,一但出歸,會產生不良後果,輕者經濟受損,重者可能判刑(重婚罪)相信事情嚴重性都清楚。
還有老年人與保姆相處,老年人癱瘓了不能自理,需要找一個保姆,應該叫,傭人,象這種既然癱瘓不能自理裡,應沒有什麼禁忌。這個正常人大家都能理解
還有老年人單身,但有退休金,條件比較好,想找一個老伴搭夥過日子,這種現象對子女及外人老聽點,說找個保姆,實踐沒領結婚證的兩口子,這種現象大多女性年齡都在50多歲,應該是也沒有什麼禁忌,有禁忌是年齡小的,要特別注意,隨雖如男方是單身,不存在著重婚罪,一但有小孩,自已的兒子,女方的家庭也可能有扯不完的皮,要真是這種現象還是很少很少,以上是本人對題目的解答
回覆列表
老年人找保姆一定要找正規的家政公司。保姆的身份證件必須齊全。
一,對待找保姆,千萬不能馬虎。一定要問清她的特長。喜歡幹什麼樣的家務。如果她喜歡的那就千萬不要找她。如果勉強了會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照顧老的人找保姆。一定要給保姆規定好工作範圍。還要提出一定的工作要求。如果對方承受了才能僱傭她。以免了她以後提出來工作繁重,老人不好伺候。一定會產生諸多矛盾。給僱主帶來了極大的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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