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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樸實水滴o

    如果拿利益來講他倆是仇人,可是拿情誼來講他倆就是師恩之徒。可惜現在的人都是以利益為重,根本就不管師徒不師徒關係。

  • 2 # 一往無前SunnyuP

    人走事了,一切都成了過去,再吵作己無意義,不是世仇,也不是敵人,只是矛盾,如果別人再借機胡說扒道就不地道了,嘴恬別人的事,說壞話,那叫下仨爛。

  • 3 # 鹹魚茶館

    楊志剛跟郭德綱確實是師徒關係,也打過官司,但並不算是仇人,撐死了算是一段讓兩人都不太愉快的孽緣罷了。

    楊志剛跟郭德綱確實是師徒關係

    郭德綱在若干個自傳版本里,分別對楊志剛有過兩種稱謂“師父”跟“老師”。

    在郭德綱的部落格《我叫郭德綱》(也是兩人矛盾的焦點)裡,郭德綱在小標題裡管楊志剛叫“師父”,正文中又改成了“老師”。當然我們可以視為是新浪部落格在迫害郭德綱,故意把這兩種在德雲傳統世界觀裡,差別巨大的身份套在同一個人身上。

    而在讀庫0601中,由當年天字第一號綱絲,知名媒體人東東槍執筆的《非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中,明確了楊志剛是郭德綱的“第一位師父”。

    後文中講述了郭德綱跟楊志剛的矛盾經過,由於這篇文章全程是郭德綱口述,東東槍潤筆發表,所以基本事實跟《我叫郭德綱》如出一轍。

    大概就是楊志剛利用館長身份,挪用單位公款裝修房子,但他卻禁止郭德綱這麼操作,於是追求公平與正義的郭德綱揹著楊志剛冒充領導簽名,把自己家的裝修款報銷了,結果被楊志剛告發。後來因為郭德綱聖人光環爆發,正義終歸戰勝了邪惡,檢察院未對楊志剛的舉報予以立案。

    而楊志剛一方後來在法庭上陳述的是另一段事實,那就是郭德綱當年冒充書記簽名,貪汙了文化館上萬元的公款。最後在楊志剛跟文化館的努力運作下,將涉案金額壓低到了四千元以內,最終免除了郭德綱的刑事責任。

    當然了,雙方雖然各執一詞,但綜合後來法院的判決,基本可以提取兩個既定事實:

    第一、楊志剛沒有貪汙公款,理由:法院認定郭德綱部落格對楊志剛的描述系虛構,只是後果並不嚴重;

    第二、郭德綱確實有過冒充領導簽名,並挪用公款的不法操作。理由:郭德綱本人公開承認。只是金額方面雙方說法不一,至於到底是郭德綱本來就只挪用了四千元以內,還是被文化館運作到這個安全金額的,這就只能調取立案派出所的卷宗並予以公開,但貌似還沒有人開發過這個許可權。

    總而言之,這段經歷是郭德綱楊志剛決裂的一個重要契機,郭德綱也因此失去了文化館的工作。

    但在郭德綱本人的講述中,這段經歷成為他人生最“慘痛”的回憶,還因此遭到了楊志剛不間斷的迫害,並最終三次進京。郭德綱也繼續開勵志聖人的光環,直接化悲痛為動力,最終打下了德雲社的錦繡江山。

    比較值得玩味的是,在《非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一文中,郭德綱稱這段經歷成為他的禁忌詞,在三進北京之後,從未對任何人提起過,也包括他跟楊志剛的師徒關係。

    但是,非著名評書表演藝術家馬岐卻發表了相反的看法,那就是郭德綱在京味茶館和虎坊橋說相聲的時候,打出的旗號都是“楊志剛徒弟”“白全福徒孫”,並且還因此跟於俊波的孫子於雷盤過道。

    像這種說一套做一套,口嫌體正直的分裂操作,大部分什麼名人都經歷過,哪怕後來肉身成聖了,也沒法跨過這個尷尬的階段。

    所以說,無論在書面語言,還是線下求人賞飯時,郭德綱都是公開承認過“楊志剛是我親師父”,而且是“第一個師父”這個事實的。

    至於被某宗教團體抓住不放的,無非就是“沒有完成擺知儀式就不算師父,只能算是老師”這個血空論調。這其實是屬於血空被某人針對性洗腦的結果,除了虔誠的信徒,還真沒人拿這論調說事兒。

    真要較這個真的話,那建議這些信徒去仔細查閱一下相聲相關的典籍,把什麼叫“擺知”徹頭徹尾的整明白。然後只要智商高於0.5的人都會頓悟,原來郭德綱跟第二個師父侯耀文的“擺知儀式”,也是特喵精簡版的,如果要把傳統貫徹到底去較真的話,郭德綱應該是兩次都拜師未果,迄今為止還是海青才對。

    說白了,楊志剛郭德綱在飯桌上一拍即合,決定以師徒關係相處了,跟侯耀文郭德綱請一大堆人整一套半吊子的儀式,本質上沒啥區別。

    楊志剛與郭德綱官司的導火索

    2006年,郭德綱在部落格,以及讀庫0601上對楊志剛進行虛構事實之後,楊志剛委託律師對郭德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但在正式起訴前,郭德綱一方律師跟楊志剛一方的律師一直在商議和解事宜,當時新報採訪楊志剛律師時,其明確表示:

    我們現在並沒有最終決定是否起訴,但是不排除起訴的可能。作為律師,我希望雙方能協商解決問題。

    說白了,當時雙方都留了一線,並不想把事情徹底鬧大。對楊志剛一方來說,郭德綱也就發表點不鹹不淡指向不明的文章,往裡面兌點生意口炒作自己。而楊志剛本來也不是娛樂圈中人,揪著這事情也沒啥意義,繼續折騰反而會幫著郭德綱提升熱度。

    而對郭德綱一方來說,他在部落格裡面加了多少私貨,虛構多少內容自己最清楚,現在苦主較真了要走法律路線,硬挺著可以騙騙沒腦子的粉絲,但法院不吃這套,最後假的還得被戳穿。

    所以能夠庭外和解,對雙方來說都是最佳的選擇。

    但這時候發生了一件雙方都很意外的插曲,直接讓事情一發不可收拾了。

    楊志剛一方突然收到一封署名郭德綱弟子的“恐嚇信”,內容用李菁的話說就是“太刺激了”。發信日期是2006年12月1日,其中提到“別惹我師傅生氣,別惹大爺生氣,否則對你不客氣……我們都有人……你小心點……”等威脅性語言,而信封跟信紙內容都是列印的,無法進行筆跡鑑定,而且沒有落款實名,很難追查具體是誰發出來的。

    楊志剛一方認為這是郭德綱對他赤果果的威脅,於是正式以誹謗罪對郭德綱提起訴訟,並附帶民事賠償請求。

    當然了,德雲社一方肯定不會接這口大黑鍋,畢竟發部落格陰陽一下只是名譽跟經濟方面的糾紛,威脅恐嚇那就涉嫌暴力犯罪了。

    個人覺得,這事情百分百不會是郭德綱指使徒弟做的,雖然郭先生有過組織徒弟一起上網噴姜昆的光榮歷史。但跟楊志剛鬧到法律程式邊緣的時候,郭德綱絕對不可能用這種自爆的方式去給對方送助攻,這樣還會給自己白蓮花的形象一併抹黑,所以這大機率是某個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第三方小丑在攪和渾水。

    無論如何,這操作算是把水攪和泥了,原本的師徒兩個對簿公堂,最終一二審認定郭德綱雖然虛構事實,但後果並不嚴重,於是駁回了楊志剛的訴訟請求。

    在官司結束以後,楊志剛跟郭德綱基本上就再無往來。

    綜上,這對師徒屬於有過蜜月期,也因為某些見不得光的事情鬧掰了,之後又因為網上打嘴仗,外加有別有用心之人下套,結果鬧上法庭。

    而楊志剛先生去世,自然有他的親友團送別,既然郭德綱跟他的緣分已經斷得徹底,無需再勉為其難的續上,那樣雙方都彆扭。

  • 4 # 蘭竹ZLZ

    絕對不是友人,聽說過二人有恩怨,應該是郭先生還年輕的時候,在天津的某文化館上過班,當然那時候兩個人會有一些接觸。直到郭先生來北京北漂後成立了自己的【北京相聲大會】現在的德雲社。

    老郭正式拜師了侯耀文先生,由此引發楊先生的反目,還去法院告過郭德綱,結果是楊先生後來撤訴為了事。孰是孰非沒有再探討的必要,現在楊先生已經離開,願他們即使有過恩怨糾葛,也都消失殆盡。

    回答問題:不應再提“仇人“了,但絕對不是師徒。我會這樣表達:在郭先生拜師侯先生後,之前郭先生與楊先生的接觸中,應該稱作“老師”是否比較適合。願楊先生走好!

  • 5 # 吉祥MLfo

    沒擺枝的學生,可稱呼師傅的!

    交往不一定深厚,記憶平平爾己

    不要吹毛求疵!不見得是仇人。

  • 6 # 聰慧風箏F4

    尊重事實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歷史是不可抹殺的,楊老先生當年是老領導,是老藝人,郭德剛是臨時工,跟楊學相聲是不可抹殺的事實。兩人的官司是為了辯清事實。所以說他們兩個是事實上的師徒關係。郭不承認是為了攀高枝,有著不可告人的目的,從歷史和現實來看郭就是一個卑鄙小人,錢串子。

  • 7 # Frienlly

    嚇我一跳,我以為是電視演員楊志剛呢,查了下,原來是相聲演員楊志剛,電視演員楊志剛還年輕著呢,怎麼會突然走了呢?相聲演員楊志剛一路走好!

  • 8 # 灑脫的竹筠

    “清官難斷家務事”!師徒關係比家務事還要複雜!因為師徒之間還有更深層次的利益關係!一言不合可能就反目成仇!然後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外人聽了都會一臉懵逼!所以,割不斷理還亂!

    既然老的已經駕鶴西去,關係也該戛然而止!再說一千道一萬都沒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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