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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歲月無恙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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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新花生
譴責汪小菲不道德,這些律師道德底線在哪,還沒上車,自己就翻了車。
大s這次翻車,本身就自己招來的。
大S和汪小菲剛開始離婚,大家都有點懵。兩個人昨天還在綜藝節目內秀恩愛,雖然不喜歡大S作,但汪小菲吃這一套,還有大s拿命換來兩個可愛小孩,大家還是祝福他們一家幸福美滿。眼見情深意長,以為天長地久,卻一轉身談起離婚。初開始以為又是大s鬧情緒,直到官宣離婚。大S還祝福汪小菲:“我希望小菲永遠過得比我好。”兩人看來是和平分手,離婚後還送上了誠摯的祝福,也算是給這段婚姻畫上了一個完滿的句號。
一轉身,兩世界。大S離婚不久就傳喜訊,分別20年舊情人具俊曄一個電話,開始了浪漫的童話故事。雖有點快,但緣分來了,擋也擋不住。接下來相聚結婚高調秀恩愛,小s說s媽說臺謀說,每天都在秀恩愛,反襯汪小菲尷尬處境。
反感是從具俊曄來臺灣後,一點點加深。不管大s是否婚內是否出軌,但她再婚時間有點快,調子有點高,根本沒考慮前夫汪小菲的感受,打人不打臉,而大s踩著汪小菲的臉過來的。更很少顧及一雙兒女感受,親爸剛離開,親媽領來一禿頭,讓他取代親爸位置。是個人都接受不了,這給孩子一生埋了多大坑。
離婚了,重新開始也無妨,高調也情有可原,畢竟20年情緣重續,激動一下也理解,只要這一切卻大s具俊曄自力更生就好,偏偏這一切讓前夫汪小菲來買單。汪小菲將大s刷卡記錄曬出來,結婚的婚紗首飾,具俊曄的鞋,褲子都是用汪小菲的信用卡,若不是信用卡金額受限,刷卡不成功,連兩個人結婚戒指都要汪小菲買單,而那張卡是汪小菲給大s用來支付娃的費用。再婚後,大s和具俊曄並沒有搬出來,依舊住進汪小菲繳首付、月供的4億豪宅裡,就連床墊都捨不得換新的,睡他200萬床墊,連9萬臺幣電費都要前夫汪小菲支付。
用前夫的錢養現任,吃相難看天理不容,是個男人都會反抗,不說離婚後失落不甘心,前妻高調秀恩愛,這一切費用卻要前夫買單,這個錢支付的有點冤。
九條命的汪小菲的媽,張蘭更是抓住機會,直播帶貨,諧音梗大s光頭具床墊,賺得盆滿缽滿。
大s支付不了錢,反過來告汪小菲不履行離婚條約,告他違約。
居然也有律師站在大s的角度,說汪小菲不道德。不知依據哪家道德,公序良俗是由律師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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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鈴鈴5
倆孩子的母親閃婚極速。拿著前夫給孩子的錢,用著前夫的卡給軟飯男刷,世俗不可違背啊,是要遭報應的。孩子是有根的,不能把孩子當籌碼,那是他們的親爹啊才會給孩子那麼多錢。不用在孩子身上,確利用孩子榨乾自己的親爹,這個女人得多很,民眾的眼睛都是亮的,違背良心功德遭報應的,這不就報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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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文禪
因為大S身材已不是S型,再加上多年較好的人設遭汪小菲、張蘭母子逐一打落,已成為中颱兩地的“笑柄”了。另外大S舉出來的實證都站不住腳,讓汪小菲母子反駁得直,從而獲得很多人的同情和支援。大S原以為有多名律師為自己洗白辯護,會一個“鯉魚翻身”。但後經張蘭母子逐一舉例實證,反將大S逼成“無形可遁”,“美容大王”一下子成為了令人懼怕的“女巫”。
這還要從大S曬自己2016年的買房賬單開始,大S力證臺北的兩套房與汪小菲無關,表示這兩套房子均為自己購買,汪小菲只是負責挑選。不僅如此,大S還哂出賬單之後,再次放出一記悶錘,曝光了汪小菲曾向自己借款2600萬元的手寫欠條,還爆料迄今為止汪小菲只還了500萬元。相對於汪小菲的情緒化發言,大S選擇直接曬出“證據”,有理有節站在了道德的高度陣地!
但很不幸的是大S很快就被打嘴巴了。因為大S急於給光頭男具俊曄省錢,卻忘了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早在2016年,大S與汪小菲購置第二套房產時,大S就曾在媒體前表態,親口表示房子是汪小菲所買。彼時臺媒還曾爆料,因為汪小菲不是臺灣戶籍,為了方便才將房子記在大S名下。
而僅從房產方面就可以看出,大S在與汪小菲婚後身價有了很大的提升,婚前的她僅僅持有一套124平方的房產,然而婚後卻相繼買了176平方和225平方兩套房產,並且房子越換越大。按照張蘭在直播間的說法,第一套是由她出錢買給大S和汪小菲的婚房,結果最終卻被S媽私吞。
而此前汪小菲第一次出面發聲時,曬出的賬單當中也包含房貸這一項。透過以往種種證據,都準確無誤地表示這兩套房為汪小菲所買,於是當大S曝光賬單之後,吃瓜群眾們也一頭霧水。汪小菲還有理有據的迴應了大S的購房問題,他表示房產的兩億多首付均為自己所付,只不過由於當時他在臺灣沒有銀行賬戶,因此只能將錢匯到了大S的賬戶上。
而對於借條一事,汪小菲也作出瞭解釋,因為當時酒店開業至今週轉不靈,從大陸匯錢不方便,這才找大S借錢度過難關,而離婚時大S也曾表示這個錢不用還。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汪小菲這回不僅反擊了大S的購房謊言,連她最後的一點體面也被汪小菲徹底地撕碎了。並且汪小菲自曝當時以照顧孩子的名義留給大S的一張信用卡,也被大S用作來購買與具俊曄結婚的頭紗和項鍊。還買了一雙男士運動鞋給具俊曄光頭男。可見大S用汪小菲的錢從不會吝惜!
原以為到此可告一段落,豈知“風雲突變,張蘭又重開戰”。列出大S不但花前夫的錢買再婚用品,更是爆出大S在與汪小菲並未解除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就與具俊曄結婚。張蘭女士還表示要請內地律師團幫忙處理,如果張蘭的爆料屬實,那大S就不僅僅只是婚內出軌,受到道德譴責,還涉嫌違法,要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所以現在大S的口碑跌到了谷底,也難怪光頭男具俊曄離開她飛去法國度假旅遊了。剩下大S和張蘭母子雙岸決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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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方小可的樂
因為大S自以為體面人,溫柔可愛,漂亮大方,胸有成竹,以前對於比她年齡小的男生,都蠻有把握,捏在手裡,順手牽羊,不費吹灰之力。比如藍正龍,比如周渝民,比如財閥前夫汪總等等。
因為大S有了好多次成功的經驗,就開始飄飄然了,有點得意忘形,大意失荊州了,就算這次沒遇到具俊曄,下次也會遇到具划算,只要遇到比她年紀大的,就容易暴露出經驗不足來,所以翻車的風險就無法避免。
大S翻車主要是吃相難看,加上背後的團隊疑似內卷在閉關療傷,還有豬隊友那個小助理的神助攻,那天小菲怒曬離婚協議,大家才得知大S和具俊曄結婚的頭紗和項鍊竟然還是小菲的信用卡買單。
大S的小助理金句一吐,說狂刷前夫的卡是報復性消費,大S情急之下氣得花枝亂顫,小手一指給小助理點贊,可能就是想表達一下自己還愛著前夫?畢竟看得起小菲才刷小菲的卡啊,愛著小菲的錢也是愛啊,愛新覺羅貴族血統,彬彬有禮不會計較的。那些網路上的開撕其實都是演戲給別人看的,私下溝通順暢絲滑又相當和諧。
當年就是是因為小菲出軌又給三兒大把零花錢所以氣不過? 為了面子把婚離了,越想越憋屈把具滷蛋借來一用,這道具可以噁心一下前夫也不錯的,既然小菲找三兒出軌還花錢,大S就找初戀來結婚,而且單身閃婚也沒錯,買戒指也刷小菲的卡,這樣掏空了小菲就不會外面去花天酒地了,長的帥但是沒錢難道還能找到四兒五兒?對吧。
目前好像只有少數律師為大S喊冤,都是女士,一位是鄧律師,譴責汪小菲行為不道德,利用大S的名氣開酒店,一點股份都不給大S。 稱他欠大S錢還像個大爺,欠錢不還的被全網追捧。大S有理有據,一切都是按協議辦事,籤協議的時候都有律師在場,不管刷信用卡還是支付電費,都有相關條約,事後汪小菲不僅違約,還各種“發瘋小作文”,一會兒抹黑一會兒道歉,而張蘭趁此機會引導輿論,直播帶貨撈快錢等。大S親自回覆:“明白,清醒,文明,教化,人人都該讀”!
後來,張律師站出來說,大S離婚後還花前夫的錢看似不合理,其實一切有據可依,因為籤離婚協議的時候是你情我願,雙方對這個協議充分認可,才會簽下。所以不存在什麼欺騙和不合理,同時張也趕緊表示她不站隊,只是從法律角度看,有契約就要遵守。
為何大S還會翻車呢?小菲的小作文,張蘭直播間各種內涵的營銷,都是反敗為勝的法寶,畢竟在大多數人眼裡,離婚了可以以孩子的名義要撫養權,但還使用對方的信用卡,讓對方交電費就說不過去了。
借某網友的說法總結一下,大S認為合法即合理,因為她合法,所以她合理。但是這論據是站不住腳的,比如南京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能體現這一點,合法但不合理。大S一直強調合法卻不強調合理。大S的粉絲一直強調汪出軌,但是很顯然出軌也不違法(沒有說出軌對的意思啊)。大S用情理為自己爭取了一份優渥的離婚協議,卻在協議簽訂完成後拋棄情理,並且不允許任何人談論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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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Kevin91546241
律師最容易犯錯誤的地方就是把事情區分為合法和不合法兩類。舉一個例子,我們國家以前籤的那些喪權辱國的條約都是合法的。但是從老百姓到教科書,都叫不平等條約。說白了,大家心裡都有一杆秤。
大麴線這個瓜,其實就是三觀的問題,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如果大麴線做的事情都OK,你以後怎麼和你的孩子,你的後輩說?他們有這些行為你也接受?具體哪些事,瓜眾們都總結很多了,我也不說了。
至於說這些事情是我個人行為,和你們吃瓜群眾無關。對不起,大麴線是公眾人物,所有行為就是要被放在聚光燈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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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翁美麗吖
大麴線翻車是必然的,因為她挑戰的是公序良俗,挑戰的是觀眾的道德底線。
沒有多名律師啦!我只看到一名上海律師在圍脖上髮長文,出來替大麴線發聲,然後大麴線跑去人家文章的底下留言說:“明白、清醒、文明、教化!人人都該讀!”並轉發了文章。律師出來擺證據、列依據、陳述觀點,我覺得這沒什麼問題,依法處理。但是拿著法律的東西來評判小汪汪的道德,這是不是有點太牽強了呢?法律不外乎人情的話,你就應該站在道德層面來講這個事情,而不是在那裡擺證據吧?
法律法規,說大麴線和小汪汪有簽訂了離婚協議,小汪汪應該依法履行其義務。但是這簽署的離婚協議公開之後,大家看到的都是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呀!一開始小汪汪也是有依法在履行的,後面由於種種原因,延遲支付,就被大麴線告上了法庭。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況是結婚了10年的夫妻呢?為什麼不能友好對話來協商解決呢?非得要把事件公諸於眾,鬧得人盡皆知。大麴線是覺得觀眾都會站她的隊,所以才這麼有恃無恐的嗎?奈何男主小汪汪也是一個情緒化的人,圍脖上各種撕,徹底調轉了風向,大麴線打錯了如意算盤,硬生生把自己作死了,本來是想以弱者示人的,想贏取群眾的同情,結果,直接把自己的人設整坍塌了!
你告也就告了,但是你還各種陰陽怪氣出來指指點點,徹底惹怒了小汪汪,於是床墊事件、寄居蟹事件、電費事件、信用卡購物事件,小曲線家庭矛盾事件,哪一件事情不是把自己往作死的路上更推進了一步呢?
報復性消費,一刷200萬,刷著前夫的信用卡,置辦著自己二婚的所需物品,養著具光頭,這一些沒有道德底線的事情,觀眾都看得真切!不管法律上是多麼合情合理,違背了作為人類的道德底線的事情,觀眾都不會接受,作為弱者的人設崩塌,觀眾只看到了你的刻薄與不可理喻,翻船是必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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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詩聖心經
所有套路貸的騙子,打官司勝率極高,這不能說明騙子們代表正義!律師不代表正義,有時恰恰相反!特斯拉的事故,沒有一起是廠家的責任,還有銀行與客戶的糾紛!勝利者不一定是天使,甚至是比畜生和搶劫犯更可怕的魔鬼!因為畜牲和搶劫犯,傷害的是個體和肉體,事後總會得到應有的懲罰。而披著合法外衣的魔鬼,傷害的是一個民族的靈魂和基因,催毀的是整個國家的系統和根基!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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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楚雁歸來
她很無奈,是敗給了時代!
為什麼?先講個小故事。
話說一個江湖老大,因盜竊入獄十年後終於出來了。於是在手下人前呼後擁之下,來到一個小樹林命令:“弟兄們,給我挖出來咱們以後就吃喝不愁了…”諸位興奮地挖出來一看都傻了眼:原來是滿滿一箱子傳呼BB機!
最現實版的就是:大陸某家電城老闆出了獄,也想東山再起可一折騰,不但沒翻身卻翻了車——就連剩下的家底也沒了,目前正在申請破產……
現在該明白了吧?大S為什麼在這次大戰中屢戰屢敗?那是因為她已經被時代淘汰了!
2010年她嫁給汪小菲後,離開多年摸爬滾打而混熟7的娛樂圈,也就是說,她今年想再度“出山”還想撿起自己的老本行,就來了與具光頭合作,但其套路還是還停留在十幾年前,幹娛樂走紅時那幾招:
一是太裝。總裝出一副“師奶”的模樣,什麼教訓網民們:明白、清醒、文明、教化!自己一條也做不到……
二是太傲。嫌棄汪家是“賣酸辣粉”的,可自己刷起前夫的卡卻安心理得!
三是太作。本來有前夫供著就繼續當富婆吧,可又貪心不足玩命去作……
殊不知,這麼多年網際網路的日新月異,娛樂圈已被衝擊的早就日漸式微了。綜藝時代開始衰落,僅存的大部分綜藝都成了當前快餐文化下粗製濫造的產物。大S再拿家活事兒發現不靈了……
至於說那幾個律師,人以群分物以類聚,和大S一樣皆是“不是一家人,不說兩家話”。其實都跟大S似的過了氣,僅當惺惺相惜吧,翻不起什麼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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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漸漸變老的人啊
我只想問:譴責汪小菲的那些律師有道德嗎?莫不是收了大S的銀子,出來為她息事寧人吧?!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反常必有妖!有著兩個孩子的夫妻離婚後,一方帶兩孩子,一方為另一方付高額生活費,這種現象正常嗎?大S自己說她們的離婚協議是在律師在場時雙方簽下,不就是說律師也參與了下套陰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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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由西柚z
道德是做人底線的最低處,並且是有公序良俗的環境約束,法律則不同,律師並不一定講公德,所以贏了官司的,不一定是講了道德的。大S是觸碰了大眾的底線,也就是失了德行,但不一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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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團圓小屋
法律之上有天理,法律之下有人情,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
此次大S挑戰的是人們道德底線和良知,她無止境的貪婪,讓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唾棄。大S外表柔弱內心深處卻陰險狡詐,貪得無厭,利用汪小菲的善良和軟弱和一對兒女,脅迫汪小菲簽下了不平等離婚協議,還以照顧孩子為名要汪小菲留下信用卡。
而奢靡的生活習慣和愛虛榮的本性,導致她狂刷信用卡,甚至到刷爆的時候還不死心,又連刷幾次,這樣的行為讓人汗顏。人要臉樹要皮,一向自標體面人的大S,真的是人性崩塌,連普通老百姓都不如,羞煞先人了。
在事件發酵到白熱化的程度,大S不得不緊急攻關,畢竟她在社會上已混跡幾十年,此次真的是陰溝裡翻船,心裡很是不甘。
大S利用自己的人脈關係網,請多名律師為自己發聲,少部分律師出於個人目的、蹭流量強出頭,甘願為大S搖旗吶喊。
那麼得到多名律師力挺,為何大S還會翻車呢?只能說大S此次觸碰的是人倫和道德。你離婚和再婚追求愛情,別人無可厚議,但是不應該把新歡接到前夫買的豪宅中,還當著一雙兒女秀恩愛,狂刷前夫哥的信用卡,養現任丈夫光頭滷蛋,所有生活費用都要前夫哥買單,否則就起訴,吃相太難看了。另外,也說明汪小菲的營銷很成功,畢竟在傳統華人的眼裡,離婚了可以以孩子的名義要撫養費,但還沒臉沒皮使用對方的信用卡,讓對方交電費和買再婚用品就說不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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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瀟湘溪莞煙波淼淼
律師基本上是有錢人的律師!見過有幾個老百姓掏錢請律師的?普通吃瓜群眾議的是人之常情,有些所謂律師嘛要跳出來講幾句,以顯示自己是告知唄!俗話說得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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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已化而生
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只有突破底線了才需要法律來裁決!
法律上面有公序良俗,有社會道德,有公道自在人心,特別是我們五千年的文化,我們對夫妻,對婚姻,對家庭的觀念根深蒂固,可不是一紙協議就能改變的!
第一:我們認為男人應該自力更生,不應該吃軟飯,不應該不勞而獲!
第二:我們認為孩子是父母雙方的,雙方都有義務,男方出錢了,女方就應該盡心盡力照顧孩子,而不是馬上結婚,只顧自己臭美買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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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喵三水成長日記
律師講究的條款合規合法。法律是最低的標準,法律之外還有道德。
大S的所做所為超乎了尋常人的想象,打著愛孩子的名義閃婚光頭。把給孩子“買玩具”的信用卡用於給自己和光頭買東西。
大S的行為讓大家不禁感慨:咋能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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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吉吉可可利
大S挑戰的是公序良俗,翻車是必然的,律師們為了顯示自己的專業性為大S發聲,卻忘了法也不會違背公序良俗,導致律師們集體翻車。簽署了不平等協議,當違背公序良俗時一方也可以要求重新簽署新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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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呃呃呃呃粑粑
文盲太多,看不懂話,律師說的,協議寫的,只要不和他們蘭姐心意,都是收錢的,沒長腦子,只認識連結,認識酸辣粉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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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離婚以後刷前夫的信用卡買結婚用品/給現任老公買內褲鞋子都是合乎道德的,前夫卻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