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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達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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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迷彩虎
古人要想納妾,只有一種方法,那就是買。中國古代,不同的時期,納妾的花費也不同。宋朝,納一個小妾大概要花費100貫,容顏較好的話,就貴一些,相關文獻中記載,虞孟文納妾花了140貫,摺合到現在,一貫大約是500元人民幣,所以宋代納一房小妾就大概要五、六萬人民幣了。這就有點高了,相比於現在娶親所花的彩禮,也不相上下。到明代,納妾的花費就少多了,最少的要30兩白銀,一般的是100兩白銀,在現代,一兩白銀就是300元,也就是說,到明代的時候,納一個小妾的價格已經銳減到三萬元左右了,和明代的價格相比,幾乎減了一半。
到清朝末年的時候,納妾的價格又有所回升,李慈銘先生的《越縵堂日記》中記載到,其先後納的三個小妾價格分別是416兩、130兩和180兩白銀,其中價格最低的也花了130兩,而第一個的價格更是令人咂舌,416兩!可能不是被騙了就是那個小妾是個絕色佳人。民國時期雖然規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基礎之上,還存在各種各樣的多妻制。例如中國近代,簡陽縣賈家場的有錢人劉某,總共納了七房小妾,最後一位小妾是劉某在七十八歲時用三百多個銀元在外地買的,年芳十八。
在中國封建社會,願意把女兒賣給別人當小妾的人,一般都是貧困到了極點,或者就是被當地官員逼迫到了不得以的地步才賣的。那時候的富豪人家不納妾的就像八條腿的蛤蟆一樣難找,但窮苦人家打一輩子光棍的卻遍地都是。
當然不能。
非機器大生產時代,人口是衡量國家綜合力量的基本要素。所以歷代都嚴格規定了每一個等級者關於納妾的規範。比如唐代皇帝妾的標準是120人。明代親王只能額妾十人,年老無子才能再奏選一次。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正規意義的妾需官媒婆登記檔案,也就是記入戶籍。沒有履行登記義務,則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妾也享受不到妾的微薄待遇,只能是婢(通房丫頭)。
對於財主們來說,無論自己有多少婢,年長色衰之後都被被遣出嫁給家生子。
因此中國曆來對百姓都是規定的匹夫匹婦。
就是說,只要是庶民,就沒資格納妾。
即便富甲天下,沒有官員或士的身份,以妾的名義安置女子,就是犯罪。
針對這條犯罪,地方官員那是非常願意去處罰的。
笞納妾者及妾的監護人各四十,遣妾歸宗,沒收彩禮。
到元代,才有官員上書建議並得立法公佈,庶民在滿足四十歲及無子的兩個條件下可納一妾。對於不滿足條件納妾,和超納妾者,依舊是上款處分。
當然,到了清末時期,中央政權控制力下降才會出現能養活多少妾就納多少的局面,比如四川軍閥範紹增納妾四十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