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杏園醫說

    1.向銀行提出投訴:您可以向銀行提出書面投訴,要求銀行解釋出現鉅虧的原因,並給出解決方案。

    2.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果銀行沒有給出滿意的解決方案,您可以向監管機構或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報告。

    3.聘請律師:如果銀行仍未給出滿意的解決方案,您可以考慮聘請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4.向法院起訴:如果以上方法均無法解決問題,您可以考慮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裁決。

    在維權的過程中,您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據,以便證明自己的主張是合理的。同時,您還需要注意法律時效,避免因為法律時效而無法獲得賠償。

  • 2 # 釘子戶AAA

    低風險的理財也能虧的一塌糊塗,銀行你要是這樣玩老百姓,那就是一錘子買賣了。以後不保本的買理財產品了沒人買了。

  • 3 # 破布衫

    這個是沒法維權的,你同意的那個協議就有說明這些風險,協議的目的就是約束雙方行為和責任歸屬,只要不是違背協議的行為對方都是不需要擔責的。小編認為,理財有風險,這個道理你做理財前應該明白,要明白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穩賺的投資,哪怕是你把錢存銀行,你又如何能保證它能跑贏通脹水平呢?

  • 4 # 快樂理性投資

    購買銀行穩健型理財產品鉅虧,銀行是沒有違約責任的,除非在銷售理財產品時有誤導投資者購買行為,否則就不存在維權問題。

    首先在購買理財產品時,理財產品《風險揭示書》已經明確,“在發生最不利情況下(可能但不一定發生),投資者可能無法取得收益,並可能面臨損失全部本金的可能”。且在投資者確認欄要求投資者全文抄錄以下文字:“本人已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

    首先,銀行在銷售穩健理財產品時,已經明確雖然是低風險產品,但依然有虧損本金的可能性,出現鉅額虧損也是在合同約定範圍之內,沒有違約行為。

    其次在銷售理財產品時,你是明確知道理財產品的風險高,你是自願承擔投資風險的,銀行已經履行了告知義。

    最後一點,如果你有證據證明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沒有告知投資風險或者故意隱瞞投資風險誤導你購買理財產品,那麼銀行就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維權。

  • 5 # 馬死下地走

    看到這個標題也是醉了,啥都沒搞清楚就去學人家投資理財,虧了不怪自己無知怪別人,無理取鬧說的就是這種人。還要合理維權,最合理的維權是給自己兩個耳光。

    現在理財的產品基本都不會再承諾保本,不懂就學,虧了就認,不要動不動有關部門管管,有關部門沒那麼閒。

  • 6 # 瘋狂的程式猿

    如果你在購買銀行理財穩健理財產品時遭受鉅虧,你可以考慮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嘗試與銀行進行協商:你可以聯絡銀行詢問具體原因,並嘗試與銀行進行協商。提交投訴:如果與銀行協商無果,你可以向相關部門提交投訴。例如,你可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CBRC) 提交投訴,也可以向當地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或行業協會提交投訴。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投訴無果,你也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維權。你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承擔責任。

    在進行維權時,你應該儲存相關證據,例如購買理財產品的合同、銀行的回覆函件等,以便為你的維權提供依據。

  • 7 # 老百姓的一壺酒

    理財產品就是銀行的一個坑,工作人員透過給客戶推薦理財產品得到提成。多少有點常識的人就不去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更不會把多餘得錢存在中國銀行,只留一小部分急用

  • 8 # 知者不博qm11012022

    理財是投資,投資就有贏有虧,盈利是自己的,肯定不能給別人,所以投資者高高興興;虧了,虧的是自己的,肯定不能讓別人承擔,所以投資者也應坦然面對。

  • 9 # 弄巧成豬

    銀行理財產品並不能保證100%的安全性。雖然銀行理財產品通常被認為是比較穩健的投資選擇,但其風險也不可忽視。在您選擇投資銀行理財產品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瞭解其風險提示資訊。

    如果您已經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並且在投資期內遭受了損失,您可以考慮向銀行提出維權。首先,您可以透過銀行的客戶服務渠道,嘗試與銀行進行協商,希望銀行能夠為您的損失作出賠償。如果協商不成,您還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投訴,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進行維權時,您需要準備相關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權利。這些證據可能包括您與銀行簽訂的合同、投資說明書、投資確認函、結算單等。您還可以向投資機構提出資訊披露請求,要求披露有關投資產品的相關資訊,以便更好地證明您的權利。

  • 10 # 諮詢筆記

    剛好回答了“R2理財風險和收益嚴重不對等,我們該如何向銀行要說法?”的問題,把連結放在這裡,感興趣的可以戳一戳。

    R2理財風險和收益嚴重不對等,我們該如何向銀行要說法?

    關於銀行理財虧本的事情,根據“資管新規”檔案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打破剛性兌付。

    簡單說就是銀行在合規銷售理財產品的情況下,投資者自負盈虧,銀行不負責兜底了,投資者要擺脫“旱澇保收”的理財思維。所以現在銀行理財產品已經全面進入了“淨值化”階段。

    基於上述情況,所以只要銀行合規銷售,其實我們是找不著銀行的,銀行沒有理由也沒有義務承擔客戶的理財損失。

    如果非要找銀行的話,一個指導原則,就是尋找銀行在銷售過程中存在過錯的證據,要求銀行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1.銀行是否存在違規銷售的行為。例如誤導銷售,把理財產品宣傳成存款,宣傳預期收益率,提供虛假的收益分析;誇大宣傳,承諾保本保收益;代客操作,購買理財產品過程中客戶將個人賬戶資訊交由銀行工作人員代為操作;銀行員工未持證上崗,銷售理財產品的銀行員工必須持有個人理財崗位資質才能銷售。

    2.未進行風險評級或者風險評級不是客戶的真實意願。例如有的低風險產品不需要評級或者評級過期了也能透過手機銀行等渠道購買;客戶的風險評級不是自己做的,而是銀行員工代為做的;

    3.購買的理財產品與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銀行員工未做出說明和提示。

  • 11 # 蘭襟

    我買的十幾萬徽行理財,還有一個月到期,天天下跌,看著心痛,又不能贖回,問客戶經理,說長期持有還有機會回暖。算了吧,也不想維權了,估計也沒用,到期趕緊贖回,但願本金少虧點,就當花錢買個教訓,以後再也不碰理財了!

  • 12 # 國企某人談公文

    理財有協議,一般情況下不到贖回期無法贖回。但現在理財收益普遍持續下跌,且跌幅較大。建議大家持續發聲,督促有關部門採取措施,促使多出現一些像西安銀行這樣的良心銀行,儘可能減少我們的損失!疫情持續了這麼久,咱們這些上班族省吃儉用存了這麼點備用錢,如果就這麼被割韭菜了,不知道還怎麼生存下去!年底了,年終獎不知道還有沒有,但過年要花一大筆錢,所以我們輸不起。今後,理財也要多個心眼,不能總想著錢生錢,來快錢,來容易錢,這都不保險,還是踏踏實實靠自己努力掙的錢最保險!

  • 13 # 高階考拉

    我也虧了,但憑心而論,1%-2%百分點的波動不能算是鉅虧吧?而且還沒到贖回期,還不好說結果。當然,我也虧光了5個月的利息

  • 14 # 穩穩的幸福滿滿的收穫

    假裝很生氣,跑銀行發洩一下,質問理財經理:理財都會虧,搞的什麼玩意?

    這一步只是你的表演,就是表明你的態度:理財虧損不可接受。

    接下來看銀行表演了。

    理財經理肯定給你準備了一碗又一碗心靈雞湯,告訴你,現在的理財產品都是隨行就市不保本的,因為今年股債雙殺,行情極差,所以沒有辦法。可能還會拿其他銀行當背景板,告訴你某某銀行虧的還要慘,我們算虧的少了。然後可能再拿些糧油禮包來安撫你。

    糧油禮包你先拿著,不拿白不拿。接下來小板凳坐好,我要講重點了。

    理財產品一般都會在顯眼處標註預期收益或者業績基準,普遍在4—5.5之間,意思是市場行情在悲觀、中性、樂觀三種情況下的收益區間。你就可以抓住這一點,向理財經理發出靈魂拷問:剛才你說理財產品已經打破剛兌,隨行就市,你這預期收益是怎麼來的,難道你能預測市場?既然悲觀情況下都能達到4,那麼現在本金虧損又是屬於什麼情況?預期收益分明就是在誤導老百姓,銀行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要去銀監局投訴。

    俗話說,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你懂的。我就講到這裡。

  • 15 # 為民9Z3e

    這兩天,低風險理財大虧,覺得有點不正常,第一個是因為大家買的是低風險的,當時買的時候合同籤的是穩健投資者。既然是穩健投資者,投資者承擔風險能力是有限的。現在本金都虧了,還虧那麼多,這是執行合同了嗎?雖說是,合同上寫著風險自負,而不是任由你割肉。二是現金管理類的理財為什麼不虧本,這是因為他們知道你要虧他們,他們就可以出來,所以他不敢虧本啊,固定的定期類的理財產品不能提前贖回可以任由他們宰割。同樣投資債券類的理財為什麼是一個天一個地,這裡頭不是很清楚了嗎?三,資管新規對理財產品規定不明確,既然要搞淨值型,就應該像股票一樣,允許贖回。請有關部門好好管管,不能讓老百姓的血汗錢付之東流。

  • 16 # 愛生活的lg

    我在微眾銀行裡買的理財,一片綠,還說是r1,r2型穩健理財,固收類產品,結果虧得一塌糊塗,天天虧,尤其是信銀理財虧得最多,當時還說百分百保證收益,是不是可以去銀行維權呀?討個說法,收益也不知道怎麼算的?正收益1塊,負收益幾十塊,真是打搶呢?唉!煩死人了。有多少人買了信銀理財,咱們一起去銀行看看。

  • 17 # 我是林海聽濤

    理財投資維權,是一個非常專業的法律問題和經濟合同事項。如果是我等普通投資者,根據理財投資合同約定執行,只能是自認賠賺實事,權益維護大概也就是到期能否正常贖回,其他的應該是自認倒黴。如果要經濟合同方面的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士,那就另當別論了,我個人估計,他們應該能夠投資合同和約定事項,以及理財投資相關法律法規方面,有一些研究和找到點什麼不合法,不合規的條款,亦或是實防操作。這應該有些困難和費些周折。

    再一個就是,本身銀行理財投資是一個“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雙方自願之事,很難界定誰侵犯誰的權益和利益,只能說是自願自負行為。當然,如果銀行在合同內有保本約定的,我認為可以走法律途,進行維權。但是,根據對理財投資合同的瞭解,這是不可能的,絕大多數的理財投資合同都會對投資風險予以明確和約定的,不會讓我們有可乘之機,而且風險評估都會有利於銀行方面的,作為購買人,只能是願賭服輸,自認倒黴。

    還有就是,關於銀行理財產品能否到期贖回。這也是個目前比較關鍵的問題和風險事項。需要各位投資者,高度關注和及時跟進,防止屆時不僅投資產品虧損,還不能正常贖回,那就十分麻煩了。這個不能贖回,應該是能夠維權和走法律途徑解決的,也是能夠正當維權的。銀行作為一個金融產品經營機構,當然也不會因小失大,當老賴的。這方面的問題發生,機率比較小。但也要警惕,做好兩手準備,不能羊肉沒吃到,還惹了一身騷。

  • 18 # 草民一億號

    都是成年人,購買銀行理財時都是簽了合同的,合理維權談不上,按合同辦事,虧損自己承擔。成年人不看合同有什麼辦法呢?

  • 19 # 胖石40501627

    近期看到西安銀行出了政策,購買了西安銀行理財的客戶可以到櫃檯辦理提前終止業務,其他的銀行還沒有看到相關措施。

  • 20 # 使用者青山蒼梧

    你無法維權,因為選擇了理財是個人決定,風險也已告知,你又自願簽訂了協議。等於承認風險自擔。理財本身就是有賠有賺。你找誰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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