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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新光束z2

    父親有自己的再婚的權利,子女不應該干涉,只要提醒他財產都留給新家庭,今後養老的問題,他自己怎麼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母親留下來的錢有子女的份,這個群怎麼算?問題講清楚就好。

  • 2 # 夕陽南山

    老倆口一生相伴,突然走了一個,對於另一個人來說,從心裡上和身體上都是一個打擊,所以很想在找一個伴侶這無可厚非的,做為子女不應該干涉.

  • 3 # 愛思考戴恩8X4b5

    俗說的好,年小夫妻老來伴。正常的生活到了年令都有婚配,酸甜苦辣兩人執手進入昔陽。痛苦的是老伴先行一步走了。留一人孤獨寂寞難耐。我認為老人再婚合情合理,子女親戚朋友不得干涉。自己人生,只要不違法,自己做主。當然了能做到面面俱到豈不是更好。

  • 4 # 頭上的寶石

    反對是女兒還有母親的情節,捨不得有人替代,但女兒是不能干涉父親的生活的,父親有權利追求幸福,讓父親過好才是兒女該做的,女兒要學會理解父親的孤獨,不能光想自己的角度。

  • 5 # 微笑的林總

    你家的事讓別人怎麼看?家家都有難唸的經啊,每個人的看法是一樣的,父親年齡大了身邊也有個照顧的陪伴的人不也是挺好嗎,再說了你做兒女的能天天陪在父親身邊嗎,你父親找老伴不能證明她就把你媽媽忘了,這當女兒的想多了吧,為什麼反對?難道怕家產金錢落在後老伴手裡不成?把有關事情事先說好了,老爸找後老太太是打夥過日子還是登記領證,事先一定要說好,你父親過的開心你當兒女的不也得省心嗎,

  • 6 # 伊春美食美客

    失去老伴的老父親,如果說到晚上的時候,你看到他孤零零的身影,作為兒女的應該領悟老人的不容易。當夕陽西下的時候,老人坐在廣場的椅子上看人家跳廣場舞,自己孤零零的作為兒女的你,難道就忍心嗎?我覺得做兒子的還行,不反對被自己父親找老伴作為女兒兒子,你也不能天天陪在父親跟前,為什麼要阻攔老父親找老伴呢?做兒女的千萬不能不孝順,要換位思考,誰都想在生活中有一點色彩?有一個人陪伴?所以我說作為女兒子應該支援老父親找老伴!

  • 7 # 孫鐵平1

    這個男人估計年齡也不小了!失去老伴兒後,應該冷靜的考慮以後的生活!別把心思都用在如何再婚上,世界複雜,人心更復雜,60歲的人,辦30歲的事,匆匆忙忙的想再婚,你想你兒女的感受了嗎?他們還沒在失去母親的悲痛中走出來,你這就張張羅羅的再婚,你這不是給孩子們的傷口上撒鹽嗎?真心的奉勸你一句:太自私的人,下場都不會好!如果你傷透了兒女的心,當你老了,沒人真心管你的!

  • 8 # 乘風破浪的星辰A3

    母親去世不到半年,父親就再婚,讓子女接受不。子女對母親感情深,想接受父親新戀情,也得給子女一段時間,子女才能接收。父親對原妻子感情太淡漠了,轉眼就給忘了。子女一輩子不會忘記母親的。子女也希望父親倖福,可是這麼短時間,子女失去母親的悲痛,還沒有釋放出來。

  • 9 # 蛟龍洪水

    女兒純屬多此一舉,天要下雨,爹要娶妻。

    兒子做的太對了,如果兒、女都要管,氣壞老父親,哪多哪少。

  • 10 # 南岸區小溪

    老人走了老伴,重新再找天經地義不應該反對,我們做兒女的只要老人後半生過的幸福安康就是我們最大的福氣。兒女們忙於工作和家庭,疏於對老人的關心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贊成老人身邊有個合適的伴侶。

  • 11 # wsc與時俱進

    母親去世不到半年父親就再婚,確實是早了點,兒女們肯定會不適應,根據我周囲再婚的老頭的經驗是,要等到老婆去世時間較長了,兒女輪流照顧煩了(因兒女都有自己的工作家庭孩子的事)再議再婚,就好說話了。

  • 12 # 明珠校長

    別說什麼屍骨未寒之類的話!亡的已經亡了!活著的還要努力活著!生活就是這樣的!當然,要選擇好好活著!女兒反對沒道理!老父她能夠一直侍候,陪伴下去嗎?且不說干涉他人婚姻是違法的!就從日常生活之需求也應該往好裡去做!反對是錯誤的!應該制止!讓老父儘可能恢復正常生活才是孝道,才是人子之道!

  • 13 # 刀花村

    男人薄涼。女人不用把男人太當回事,我姐姐去世不到百天,姐夫就娶了老婆,結果不出三個月又死了。後來又娶了一個,過了十幾年又死了。命硬吧?給女人一個忠告:不要嫁喪妻的男人,除非你不怕死。

  • 14 # 窗外的Sunnyygm

    如果老母親屍骨未寒,沒有妥善安葬,也就是死的沒有安頓好,老父親就著急忙慌忙著找老伴,這樣的做法顯然不合情理,就憑死去的老伴辛苦陪伴伺候你多年,作為最知己的男方老人也不能太早考慮自己的私人情感問題。這是一個良心問題。我不是編故事,就有這樣活生生的例子。子女是不應該干涉老人再婚,但最起碼讓母親入土為安再考慮不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公婆八十多了,天天吃魚吃肉,能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