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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許州何時不姓許

    因為業主沒找到接盤的。要是小物業換大的品牌物業,社群支援還來不及呢。不信你換萬科碧桂園試試。沒有接盤的物業,就要社群接盤,社群當然不願意。

  • 2 # 雲雨潤物

    物業私營公司在小區裡即便劃個大字,業主們都無權監督評定,只能乖乖交錢,這種完全不公正不公平的法律法規該調整了,應該順應民心民意,讓業主們有監督評定的權力,對在小區裡不認真做事或違法亂紀的物業私營公司,必須清除出小區,而不是由社群街道來決定。

  • 3 # 詩意帆船o1

    小區難換物業公司,社群有推卸不了責任。因為它跟物業公司有利益分成,物業公司是私人公司,收了業主錢與社群分成,社群的人等於多一份收入,如果社群有幾個樓盤,就有幾份收入,比做公務員的來錢更快。所以在廣州市海珠區龍鳳街道轄區,以前海珠法院在龍鳳街道轄區內,有法官不做,都去了街道做,就是這樣原因。

  • 4 # 安安2085

    為什麼小區物業那麼難更換,答案很簡單:因為絕大多數業主不同意更換!一個小區如果業主想換物業公司,或者業主自治,法律規定的清清楚楚,完全可以!現實有一些小區已經更換了物業公司,說明不難!喊更換難的,基本都是小區個別人在喊,大多數業主不同意!

    正是這些人,更換不了物業公司,就拿社群說事,什麼物業和社群有利益鏈等等奇談怪論,只是發洩情緒,不足為奇!

  • 5 # 坦坦蕩蕩當仁不讓

    那是因為在物業領域除了業主是異己、外人、苦力、出血、拿錢外,都是利益共同體,都要從業主身上揩油。甚至收買業主內的自私自利分子充當內奸,吃裡爬外。可以說物業領域的火藥味已經甚濃,利益鬥爭逐漸上升為政治鬥爭,廣大業主階層與既得利益集團、剝奪者階層已經營壘分明,都看得很清楚,遲遲無人問津,耐人尋味!這樣耗下去就是國內內耗、內鬥甚至內亂!黨和國家應當順勢而為,果斷取消物業公司管理體制,物業公司迴歸服務,退出管理。管理的事交給業主,健全業主管理制度體制機制法律法規,真正實現多年已經確定的小區業主自治自管屬性,防止禍亂髮展,消散國家凝聚力。

  • 6 # 大唐盛世24

    現在都是最近幾年或者20年內的房子,各方面都沒有大問題,物業只是去安保公司請幾個人座在門口就開始收業主的錢,除去安保的錢其餘就是他們的,幹物業誰有門路誰賺錢,在過20年小區陳就了,修繕的地方多了需要錢維修的地方多了,物業公司自己都會走,不信到時候開嘛!

  • 7 # 河石律士

    因為制度的頂層設計問題,前期物業都是由開發商指定,因此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小區形成開發商、物業、業主、社群形成四角利益矛盾體。開發商為了自己的利益,不肯輕易放棄原有物業的管理權和受益權,甚至還佔有物業小區相當面積的份額。而業主天天住在小區,對物業的服務質量最有發言權,社群為基層工作高效的開展,往往也不想輕易更換物業,加之歷史上形成的與開發商物業,剪不斷,理還亂的複雜關係,久而久之,業主與另外三方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已然成為當前市民熱議的社會治理的頑疾。如何破題?恐怕只有充分讓物業管理市場化,建立必要的市場競爭關係 ,才能解決物業管理“吃大鍋飯”的問題,同時要加強基層的反腐敗力度,斬斷開發商物業伸向基層幹部的魔爪,這樣才能標本兼治!

  • 8 # 無名76990612365

    誰願意放棄一份旱澇保收、穩賺不賠的生意?物業服務可多可少,業主的物業費、停車費、廣告費等費用絕對不能少收,收入穩定、支出自己把控,想更換這樣的營業主,其難度可想而知。

  • 9 # 藍夕陽

    發這個題的人,基本上就是不熟悉小區不瞭解物業的人,想象著靠更換物業服務就會好些。現實中所有換物業的都很失望,因為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同等級的物業,服務都是一樣的。除非你們多交物業費,請高等級的物業公司,或者請原來的物業提高一下服務內容。我們買的電動車,非得和人家的私家車去比,可能嗎?

    另外,現在的小區物業越來越少,因為隨著物價和工資的上漲,物業費不可能及時的上調,大多物業虧本退出了,哪裡有物業公司停在家裡等你的?更談不上有幾個供你們選擇了。你們選來的都是被辭退的,不可能為你新設立個物業公司的。這就是這山望著那山高,到了那山又沒材燒,每折騰一次,小區業主就會受一次折磨。所以社群作為政府部門,為保護大多數業主的生活環境,不輕易支援更換物業的原因。

    小區換物業,大多是發生了矛盾,有的是物業的服務下降,這些都是普遍存在的。如果我們平等看待物業工人,尊重人家的職業,做合格的上帝,矛盾自然就少了。物業服務好不好,取決於物業費,有的小區有人欠交物業費,還要求人家物業提高服務,你能做無米之炊嗎?解決小區矛盾的根本是清欠物業費,只要有人欠費,換一萬個物業都解決不了問題。

  • 10 # 學著165

    第一,以經濟為主導的社會服務的主體不一樣了。

    第二,物業也是一級法人單位,更換物業應該有很多的法律程式和社會問題。

    第三,Sunny背後的利益鏈條。吃財政飯的社群預算有限,制度嚴謹,而物業是一個鬆散的組織而且資金雄厚管理拉胯,抓一把就是錢。

    第四,社群管理需要物業這個抓手落實,像社群食堂,養老服務等等。沒有物業的配合社群是很難落實的。有的還是政府的考核指標,你是社群你怎麼辦。

    第五,只有取消物業小區的所有資金歸社群規範統的一管理,才能最大化的產生積極的作用,1➕1大於二。

  • 11 # 叮叮噹9962

    物業是在社群的管域之內!社群有些事務需要物業來完成。所以它為共同體!一些刺手問題要求物業出手完成,即不擔責事又辦了事情。在各自利益共享當然不願換物業!利益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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