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紅鑫體育
-
2 # 東方書法
女子發現男人的小二上可能是有性病,比如水泡了,長菜花了等等,發現不對可以舉報傳播性病罪,這個罪是很烈害的。
-
3 # 山水可相逢
二十多歲的小張去城裡的一家理髮店剪頭髮,在理髮店的老闆娘芳姐給小張洗頭的過程中,小張突然發現老闆娘芳姐雖然四十多歲了,但是依然風韻猶存,很有女人味,於是小張就大著膽子伸出舌頭舔了一下芳姐的胳膊,而芳姐當時也沒有怪小張輕浮,反而還衝小張笑了一下,這讓小張的內心激動不已。
於是在接下來芳姐給小張剪頭髮的過程中,小張不停地用語言挑逗著芳姐,字裡行間也明顯表露出自己對芳姐的欣賞,很想跟芳姐發生點什麼,經歷過大風大浪的芳姐什麼沒有經歷過,當然知道小張心裡想的是什麼。於是芳姐就直接對小張說了,你想幹什麼也不是不行,可你不能光動嘴皮子沒點實際行動吧,芳姐這話一說,小張立馬領會了芳姐的意思,在芳姐給自己剪完頭髮以後,馬上給芳姐多轉了一百塊錢,想跟芳姐有些親密關係。
芳姐收到小張轉的錢以後,也沒有多說什麼,就任由小張在理髮店抱著自己啃來啃去,就在兩人剛準備有下一步動作的時候,理髮店外邊傳來了腳步聲,這讓芳姐擔心不已,於是馬上表示讓小張停下來。可是小張卻在興頭上,不管不顧要繼續下去,這可嚇壞了芳姐,畢竟芳姐的理髮店就在街面上,如果有人看到影響會非常不好,為了自己的聲譽,芳姐加大了對小張的阻止,可是小張依然肆無忌憚的想繼續下去,奈何芳姐的反抗力度越來越大,小張一時不能得逞,情急之下小張扇了芳姐兩巴掌,最終在小張的強硬姿態下,芳姐被迫跟小張有了親密關係。
完事以後,小張心情美美的離開了,而芳姐卻越想越覺得氣惱,越想越覺得不值得,於是芳姐就去派出所報了案,表示自己被小張給侵犯了。警察的速度很快,當天下午就把小張帶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以後,小張一直表示自己跟芳姐屬於花錢辦事的那種關係,可是芳姐卻表示,自己中途已經反悔了,不想繼續下去,是小張強迫自己的,並且芳姐當時的臉上確實也有被打的痕跡,身上也有些擦傷,最終派出所把小張逮捕了。
等到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小張被以強姦罪起訴,任憑小張怎麼解釋說自己是花了錢的,可是都沒用,因為芳姐這邊有證據證明芳姐在中途反悔了,是小張一意孤行繼續下去的,並且小張還有動手打人,強迫的意圖很明顯,經過檢察院的審理以後,檢察官認為,雖然小張給芳姐轉錢了,但是在中途芳姐反悔的時候小張就應該停止,而小張的行為不僅沒有停止,反而用暴力威脅芳姐,並且強行跟芳姐發生了關係,因此小張構成了強姦罪,最終小張被判處了三年有期徒刑。
這是發生在我身邊的真人真事,所以說當女子反悔的時候,你就趕緊跑路吧,別為了那一時衝動而後悔一輩子,不值得。
-
4 # 進取豆漿7
女的賣淫只是價格不滿意又或者看到男人的隱疾所以反悔,而男人吃霸王餐明面說違反了個人意願強行與人苟且。實際女人本質就是在犯法所以倆人屬於共同犯罪不成在一方違法。
-
5 # 旭書
涉事男子姓陸,是我家的隔河鄰居,去年正好52歲,就叫他老陸吧。
老陸其實是挺悲的,年輕時候懷疑老婆出軌,而且是岀軌自己的小兄弟,結果最後離婚了。
以後的日子,搭夥和好幾個女人過日子,但沒有領結婚證,可能是害怕了吧,這幾年一直在和湖北一個女人搭夥 過日子,已經有六年了,去年,那個女的,因為自己的女兒生孩子,要回去照顧女兒,就暫時離開了老陸。
可能老陸那方面慾望比較強吧,那個女的才離開才十天,老陸就出事了。
那是夜裡十點多,村裡突然來了輛警車,直接開到老陸家,把人給帶走了。
第二天,關於他被帶走的真相就傳了出來。
原來老陸叫了個失足女來滿足自己的生理需要,說好二百元,結果女的呢,要求先付款再服務。
也不知老陸是怎麼想的,說先付50元,服務好了再付150元。
可能女的害怕老陸賴賬吧,非要先付款,不付就不服務了。
結果呢,可能老陸的慾望被勾引起了吧,就來了個霸王硬上弓,強行和失足女發生了關係。
結果這失足女惱羞成怒,不談錢,直接報警了,狀告老陸強姦她。
就在去年春節前夕,老陸被判了三年。
那麼為什麼和失足女發生關係,也會被判定強姦罪成立呢?
這是因為依據法律,強姦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趁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簡單說,強姦罪主要特徵就是違背婦女意志。而認定是否違背婦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婦女作風好壞來劃分。如果行為人使用暴力或者脅迫手段強行與生活作風不好的婦女發生性行為的,仍應以強姦罪論處。
在這個裡,我們可以把失足女看作是作風不好。所以即便是和失足女發生關係,只要違背失足女意志,那麼依舊可以判定為強姦罪。
-
6 # 小仲子以案說法
首先說答案:構成強姦罪。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願的性行為。
“違背”除了包括婦女本身不願意外,還包括被威脅發生的關係,也包括被下藥了,喝醉了等不醒人事狀態下發生的關係。
例如:小偷去偷東西,恰巧看到女主人有點姿色,隊於女子發生關係,但女子因天黑,誤把小偷當丈夫,自願發生了關係,這種情況下小偷也構成強姦罪。
再說回題主的問題,很好理解,雖說剛開始女子是願意發生關係,但女子對性有決定權,也就是過程中隨時可以停止或拒絕,從拒絕這一刻開始,如果再與她強行發生關係,就屬於違背了她的意願。
值得注意的是,女子的身份並不影響她拒絕發生關係,和對性的決定權。
-
7 # 人生多苦我要多笑
我覺得男子應該犯了兩種法律
第一個是嫖娼,嫖娼在中國本身就是違法的行為
第二個就是強姦罪,法律規定,只要是在女子不同意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那就是強姦,這是死規定
就算是夫妻雙方,在妻子不同意的情況下,男子強行與之發生性行為,也是強姦
-
8 # 爽嗨啦
這個正在進行時的過程突然莫名終止,一般情況下不可能讓男性立刻停止,這不符合人體生理結構,這種慣性行為女方也有責任,不能全由男方承擔,法律應該兼顧雙方特定情況,而不能僅僅是保護女性一方。
-
9 # 良法善治定分止爭
男子行為構成強姦罪,再根據男子是否完成強姦行為,判斷既遂或者未遂。
男子與女子之間達成的賣淫嫖娼協議,屬於非法行為,並不受法律保護。二人均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
賣淫女的性權益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的。只要是其他人違背婦女意願,採取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脅方式實施性行為,都構成刑法所設定的強姦罪。
男子不能以與賣淫女之間的協議作為違法阻卻理由。協議本就是無效,女子性權益的保護,是絕對性的。
-
10 # 飯後百步走
中途反悔?怎麼會中途反悔呢?是看到此人身上有不乾淨的地方?還是男人出言羞辱,讓女人氣的生意也不做了?還是半路突然頓悟,迷途知返?
反正不管怎麼這個女的要是報警,這個男人違背了婦女的意願強行與之發生性行為,就是違法了,等著坐牢吧。
還有在牢獄中,強姦犯的地位是最低的,日子可不好過。所以各位友友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做了違法亂紀的事情,後悔終生啊。
-
11 # 懷莊集團總公司總監
這些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只不過這個犯法,所以不要談什麼犯法不犯法,一天下來你會發現什麼意思都沒有,還是喝酒有意思,我這裡好酒給各位準備好
-
12 # 臨風聽雨
兩人談好了嫖資,男人脫掉褲子後女人又反悔,一般來說女人不會良心發現改過自新的,應該是嫌棄男人給錢少、或看到男人脫光後嫌棄身體、器官,或者自己突然不舒服。這時男人如果強迫她發生關係,性質就變了,這就是違背婦女意願強姦,強姦罪不論女人是身份,只要違背其意願而強姦,就是犯罪!
回覆列表
我非法律工作者,但是 綜合之前看到很多報道,我個人認為該男子嫖娼成立,強姦不成立!之前有很多案例如下:當嫖客和失足女談好了價格,並且也有了實施的行動,比如到達嫖客的房間,但是這個時候嫖客因為某些原因突然反悔,不願意繼續進行後續的嫖娼實質性行為,並要求失足女退回嫖資,引發爭執 因而報警,警方到場依然對該男處罰嫖娼成立,理由是已經達成共識,因不確定外力因素未能實施,依然構成嫖娼之違法行為,判該男7日拘留外加罰款!對比此案件 個人認為在這個案件上嫖客和那個服務員已經達成嫖娼協議,而那個女人因為不確定之因素反悔,但是這個賣淫行為依然構成,個人認為這個案列應該判罰賣淫嫖娼 而不是當作強姦罪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