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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然看娛樂

    我認為這都屬於社會中的小問題,首先他都已經是老人了,金額比較小,存在忘記結賬的可能,商場最好的處理就是發現後,友好的提醒老人家結賬,初次出現這種情況,沒必要揪著不放。最嚴重的也就是,通知警察叔叔來調解,進行批評教育,警告不能再犯,這都已經是小事大辦了。

    開門做生意,和氣生財

    老人家,和諧社會,相互體諒~

  • 2 # 志叟

    故,應嚴於律己,不要貪小便宜毀了名聲。

    特殊情況,如精神不正常,處於病態;如完全無意,誤拿、忘結算。則另論。

  • 3 # 純正農家養蜂人

    首先我並不是為這位老年人掩蓋事實,因為我也是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是以事論事來回答這個問題。

    作為價值1.5元的發酵粉老人沒有結帳,首先我認為作為已經六旬的老人,她並不是故意去盜竊這1.5元錢的發酵粉,而是因為物品過於不值錢,一時沒有引起老人手中拿的物品去結帳的注意力,很有可能是無意中帶出了收銀臺。

    特別是上年紀的老人,往往都是會丟三忘四,拿起這,忘了那,甚至是正準備去拿什麼東西的時侯,或者是要去做什麼事情,突然間就想不起來要去拿什麼東西,要去做什麼事情,就會突然間忘的一乾二淨。這種事情是每一個老年人都會有的情況。這就是這位老人完全不屬於盜竊,而是遺忘的原因造成的。

    作為象這種情況,就是讓專業的法官來認定,也不會認定這位老人就是盜竊形為。所以我認為這家生活超市的老闆,不應該為難這位老人,就把這包1.5元錢的發酵粉送給這位老人好了別去傷害她,才是理智的處理方法,並且還會在社會上得到好評,以後會對自己的生活超市帶來更大的利益化。

    如果是非要認定這位老人,就是盜竊了自己生活超市價值1.5元錢的發酵粉,對這位老人,不屈不饒作出過分的認定處理,可能這家的生活超市以後不是少營利這1.5元錢,可能一萬五也很有可能。

    我在次說明我並不是為這位老人講情,而是老年人丟三落四,人何人到了老年都避免不掉。

  • 4 # 講述百姓身邊的故事

    此舉,實屬由於商品實在微小,老年人一時疏忽,沒有注意,無意間忘記了付款,順手牽羊了。

    為何如此之說呢,原因不外乎三個方面,一個方面是,該商品的價值實在太小了,才1.50元,還夠不上買半瓶礦泉水的,很難夠得上相關處罰;

    其次,如果這位老年人已達高齡歲數,店家也不會太為難老人,甚至都會免費送給老人,又或者是頂多批評教育一下,便是了;

    第三個方面的原因是,老年人由於年事已高,做事很容易健忘。作為一名老年人來講,哪怕是和別人講一件事兒,都會前講後忘了,更何況去店家買了一大堆商品,在結帳的時候,一不小心,把其中的一個微小的才1.50元價值的發酵粉忘記了付款。

  • 5 # 使用者涼風悠悠

    老年人購物,丟三拉四現象常有發生,超市偶爾出現老年顧客忘記一些小件結賬,或放在包裡也常見,一般都以提醒並結算了結。動不動以盜竊論處有失偏頗。偶爾發生提醒一下,如若經常發生佔貪不當行為,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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