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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剛強志遠

    父母或者直系親屬犯罪,那麼犯罪的人的身上就有了犯罪記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前科,這個前科是要跟著這個人一生一世的,為什麼要說一生一世呢?因為你是這個人死亡了,只要輸入進這個人生前的身份證號碼,就能夠查詢到這個人的這個犯罪記錄,這是永遠都刪除不了的。

    現在很多工作或者很多的經歷都需要對當事人進行政審,政審不嚴格的僅僅是對這個人進行政治審查,如果嚴格的時候是要對直系親屬也要進行政治審查的,比方說當兵入伍、公務員考試、事業編考試、入黨等等,這些都要進行政審,而且在政審的時候是要對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進行政審的,到公安機關的系統內輸入這個身份證號碼,就出現了這些記錄,可能因為這個瑕疵,就與好的機會失之交臂。

    至於說這種政策是好還是壞,其實這不是我們能夠評判的,既然有這麼一個政策,就說明有他存在的必要。尤其是一些特殊的崗位,對所錄取的人員要求還是很嚴的,政審不過的話可能真就會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當然了, 可能因為這個政策的執行,一些本來很優秀的人才與合適的崗位失之交臂。不管怎樣,現在我們還施行這個政策,那就要求我們要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遵紀守法,不去觸碰法律的底線,這不僅僅是為了我們自己,更為了我們的家人 。

  • 2 # 指上彈冰

    萬事萬物皆有因果,所說株連只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父母犯罪子女受牽連有些工作肯定是幹不了的,比如涉及國家機密的事都要求政治審查,即使自由如美國也是這樣,但也不會把人生的路都堵死,畢竟選擇犯罪的人不是自己,所以很多踩紅線的人顧忌家人就要遠離違法,只有不違法才可能不犯罪

  • 3 # 阿呆姐看世界

    怎麼不影響?父母犯罪的目的就是想給家庭創造好的環境,孩子是家庭中獲益良多的一員,理應收到影響,這才是正確的三觀。至於那些因感情,甚至濫情而犯罪的,只要子女或血親沒有參與其中,那他們就不應該受影響。所以個見還是具體事件具體處理,不能一味以孩子無辜或者不無辜來衡量事件,而是要以受益與未受益,參與和未參與來界定。這才是法律人性化的提現。大家說呢?

  • 4 # KC勁松

    我覺的這樣是不應該的。

    孩子來到這個世界,對於父母和直系血親是沒有選擇權的。

    為什麼孩子付出努力能考取好的學校或找一份好的工作,卻要為父母、血親的錯誤而買單。這不是一人犯錯誅連九族嗎?雖不至九族這麼誇張,但總覺得對孩子太不公平了。

    孩子作為一個個體,只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各位友友來談談自己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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