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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篤行逸點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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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蟈蟈and蛐蛐
如果用人力資源的角度來思考,努力的標準和表現具體是怎麼樣的?怎麼樣才算努力?
那老闆滿意的標準是什麼?
你以為的努力和老闆以為的滿意不對等時自然怎麼也達不成一致?
如果人性角度考慮:你活著又不是為了某個人?你的努力能對得起老闆付的薪水,管他滿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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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太陽123194477
老闆要是滿意了,在別人眼裡就是不求上進,安於現狀的領導了,這樣在工人眼裡就會覺得幹成這樣就好了,不會再努力、創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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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宏媒吧
古人云,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工作努力,能力強和你的貢獻大小是兩碼事!在工作上沒業績,沒成績,沒貢獻,那自然會被冷落!領導都喜歡拍馬屁的人,工作做得好不好不重要,還有不喜歡多嘴的人。身在其位,某好其職。在職場上,作為領導的手下,你的職責,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你的這份努力,從公的角度,很合情理,從私的角度,沒給他帶去其他的利益。所以,他不會對你滿意。
社會上也好,職場上也好,一個永遠不變的規則就是“互惠原則”。領導不重視你,是因為在他們看來你對他們沒有價值,無論是工作方面還是情感方面。要學著去適應社會。有時候,學會妥協和平衡,比單純的堅持來的更巧妙。當自己拼命工作卻總是得不到領導的認同時,我們首先要反思自己的工作情況,努力的方向是否發生了偏差?努力的成果是否達到了領導的期望!
身在職場,見到最心痛的例子就是員工拼命努力工作,回頭卻得不到領導的認可。所以要找原因,相信很多人都有著“天道不一定酬勤”的經歷,明明自己加班加點熬夜通宵全力以赴,但是升職加薪往往就是輪不到自己;明明自己下班最後第一個走,但是老闆提拔的卻是那個一下班就走的人。歸咎於“後臺”,歸咎於“偏心”,卻從來沒有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其實,任何一個公司,無論制度多麼完善,都無法確保滿足所有員工的訴求,如果你恰好是那個沒有被滿足需求的員工,你就應該大膽和你的老闆提出來,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再提離職也未嘗不可。還有就是你的努力,你也要讓老闆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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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滿小意
工作並不是一味拼命盲幹就是好的,正如俗話說的,牛也很勤勞為麼也經常不受待見?即使100分的苦勞,也不及60分的功勞來得有價值。
第一、領導安排每件工作的時候,要弄清楚領導的意圖,需要什麼時間完成。完成到怎麼樣才算可行。第二、要多思考怎樣完成,自己多想幾套方案,真的遇到困難再去請示領導,謹記做下屬的應該是給領導做選擇題而不是問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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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維賦能
這事從兩個維度來說:一是,做的很好了,老闆都不滿意;二是,自己認為做的很好,但橫向比較並沒有自己想的好!老闆為了更省錢提升效率是經營者的本質,員工的工作真的沒有做好!是站在兩個不同的維度,老闆說是老闆的事,你做的事能對得起情、理、法和自己時,就不用管他說什麼了,被別人的道德要求所傷害,不明智!三條路徑:接受,抗拒,討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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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叫王雪永
這個問題換一下,“不管‘我’怎麼努力‘她’都不滿意,為什麼?”
感沒感覺到,一種卑微?舔狗的感覺?
把自己都活沒了,咋了?老闆給你PUA啦?
首先是勞動僱傭關係,工人要把自己當成平等的主體來看待。不是老闆滿不滿意,而是你能否勝任這項工作。這項工作的待遇是否達到你的要求。
無法勝任,老闆不滿意;
勝任了但待遇達不到,工人不滿意;
現在這個社會不是舊社會,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談不攏就各自再換人好了,市場會動態可調節的。
而作為老闆來講,更有義務來問這個問題“我如何才能讓工人更滿意”,因為更大的事業必然需要更多的人,更多優秀的人。這些人不是搶來的,不是黑煤窯的奴隸。是企業吸引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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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工人怎樣努力老闆都不滿意,為什麼?
這個話題,不能一概而論,工人的角度和老闆的角度不同,看待問題也就各不相同,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工作場合,想法、看法和結果都不相同,還有就是企業文化沒完善而造成的。
針對你提出的這一個問題,是工人已經非常努力了,老闆還不滿意 ,如何證明工人已經很努力了呢?
假設場境:老闆讓工人做一件事,已經把要求、方法都和工人說了,最後老闆沒滿意的結果可能為:
1、工人不按自己的方法去做,導致工作時間過長,老闆不滿意這樣的結果,,或者說按自己的相法做了,比老闆的方法更快,但最後因表述上或邀功上的表達讓老闆不高興,老闆不滿意這樣的結果。雖然工作的結果都已經完成,如果是不按老闆的方法和流程做出,耽誤了時間,就造成了單位效率低下,付出與收入不成比例;如果是你透過自己的方法提前完成工作,結果老闆不滿意,有可能是影響了整個管理,或是打亂了制定的流程,如果每個人都要撇開流程和方法而工作的話,哪企不亂套了,做好了沒啥,做不好就是老闆一個人在虧。所以,不論工人怎樣努力,也都要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方法來完成工作,至於你有更好的工作方法或者工作技巧,也要提前和老闆說一下,爭取得到老闆的支援,不然,不論你怎樣的努力,老闆也不一定滿意。當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2、工人按照老闆的方法和想法去執行了,結果老闆不滿意。有一種情況是沒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同樣的工作,有人能完成,有人不能完成,對完不成的老闆自然不滿意,對提前完成而不幫助別的同事的,老闆同樣不滿意,老闆想的是全部的工作,你想的只是個人的工作,兩種不同的思維格局導致兩種不同的想法結果。
工作時,建議工人按照規定章程和流程工作,並在工作中積極思考,如何更快更好的把工作幹好,儘管工作性質不同,但是工作中思考如何幹好工作去是相同的,目的都是把工作幹好,只要去思考,去學習,很多工作是可以幹得更好的。
工人和老闆就是一個矛盾的對對立,老闆給工人發再少的工資都認為發多了,而員工領再多的薪水都認為領少了一樣,不同的角度,就會有不同的想法和不同的結果。
現在法制很健全,很多工作是可以談好再幹的,有些小微企業沒有建設企業文化和沒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就沒有更好的約束性,相信這些都只是暫時。國家在法制建設方面一直在不斷的最佳化和更新,就是為了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