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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正義使者W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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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種花家匠人
這個罪和放不放開沒關係,這個問題的問法有問題。沒有新冠還有乙肝、還有埃博拉,還有禽流感,還有艾滋,還有......各種各樣的傳染病。定不定罪要看法律條文,而不是什麼放不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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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山裡的傻狍子
這個罪名早就有,所以不會取消。
具體回到防疫層層上,應該不會因為你羊了,到處跑,給你定這個罪名了。
具體以前沒有判刑的,可能會取消。
具體判刑的,可能不會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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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早晨的太陽122
探討一下。
公共安全的內容是很多的。對於新冠病毒來說應該不在論罪範圍內了。但是,對於變異的病毒來說,“不能自由行”。說起來,誰願有病呢,感冒病也不想有啊。要是都得了病毒性重感冒也是有很大危害的。生活的“核心區”都會癱瘓。家長、醫院教師、廚師、司機、賣菜的、賣食品的、賣百貨的都重感冒了,這內外開花般的確實是大麻煩。這樣就失去“根據地”了。有什麼也不能有病。製造業是好的,製造病毒就不好了。日本人、美府人造細菌武器、生物武器、氣象武器對地球村是巨大的危害。真是人類的天敵啊。惡賊不除,世界難安靜。
疫情之下該好好總結了。需要弄明白一些問題。美華人疫情三年死亡了一百多萬,一億多人染病,這是多大的傷害啊。像體質下降、遺傳病毒、失去勞動力都是大傷害。還有人力物力,損失就更大了。全球是多大的損失,難以衡量啊。還有更迷惑的問題,美國疫情三年,怎麼能做到近兩億人未感染的呢?這個如何在重汙染下乾淨如初的呢?奇怪,奇怪,真奇怪。中國有些專家說中國一個月將有百分七十、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傳染,這將是近十二億人的傳染,這是為什麼呢?問題在哪呢?美國有兩億“自由神”沒被傳染,為什麼能達到?世界八十億人口中有幾十億沒被傳染,是怎麼能形成的呢?這些問題值得思考一下。從中找出些有價值的東西。美國三年傳染一億多,中國一個月感染十多億?這不成比例,世界人口染病率也不成比例。真得好好總結一下。
謹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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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臨港夜空中的鷹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中的一項罪名,並不會因為國家防疫管控政策放開,而消失,【危害公共安全罪】與防疫政策的變化沒有關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也並非只有故意傳播疫情病毒這一種,“放火”“決堤”“投毒”“破壞”…等,也均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為,其次,涉及傳播疫情病毒所涉及的絕大多數都是按照【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來立案查處的,
綜上所述,作為刑法中的一項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並不會隨著疫情管控政策的放開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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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譚爽6mOT
這是不容置疑的,少數鋌而走險的人無時不刻都想發國難財,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我們絕不能放鬆警惕,讓壞人鑽空子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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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憑欄聽雨Y5669
現在全國每天在高速上跑長途的貨車司機少說也有幾百萬,他們風餐露宿,風雨兼程,沒日沒夜的搞運輸,是國家經濟建設中一支很重要的力量,他們文化程度一般不高,許多人是夫妻檔,兩口子一天到晚以車為友,一年到頭難得睡上一次安穩覺,絕大多數都是疲勞駕駛,目的是及早把車貸還了讓家人日子過得好點,孩子基本是大人帶,他們了一天也耽擱不起。當別人一家子週末、假日舉家開車外出旅遊度假時,他們是不會順便帶家人坐貨車外出旅行的,因為這是行規。
國家《傳染病防疫法》肯定要遵守,這是國家保證人們安居樂業、正常生活、生產的基礎,任何人都要嚴格執行,到對具體的人和事是不是要想一些具體的辦法,不能打著防疫的旗號就不顧一切,一些地方要求一天一檢、兩天一檢,對這些長途車司機往往不讓下高速或要集中隔離,你叫他們如何生存?可否要求他們把抗原試紙、試劑備用在身邊自行檢測?一些地方政府不切實際的過度防疫行為真的應該早點修正,不能動不動上綱上線把人往死裡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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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直率露珠XR
國家放開了“防疫管控”不等於放開了“法律法規規定:個別發國難財的現象仍在興風作妖之中(例如:哄抬藥品價格、造謠惑眾的民生問題、故意提高“陽感”資料等企圖擾亂社會穩定等)都必須給於制止與反對,涉及到法律層面的應徹底近究其責任並收繳非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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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遊客58659825
現在國家基本放開防疫管控措施了,自然也因為沒有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而涉及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新冠病毒疫情出現有不同的情況:
新冠病毒初期出現時,病毒的致病性強,重症率死亡率很高,如果那時不嚴防死守,勢必引發大範圍傳播,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國家將新冠肺炎病毒劃入乙類傳染病,並作甲類管理。所以,按照傳染病管理法規採取了嚴厲管控措施。對於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情節嚴重的,即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而現在奧密克戎變異病毒特性大變,傳染極快又隱蔽,致病性顯著降低,絕大多數是無症狀感染者或者輕症,重症率死亡率很低,社會也不能長期封控隔離,國家因此而調整了防疫措施,將工作重點從防疫轉移到治病上來。雖然目前還沒有將乙類傳染病甲類管理恢復到乙類傳染病或更低級別管理,但管控措施已經調整適度放開了,所以,即使人員帶病毒流動,也不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只要嚴重不違反目前防疫政策規定,自然也就不存在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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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活似酒杯杯不同
傳染病也是分等級的!既然防疫管控已經放開,說明新冠病毒的防疫等級已經降低了,已經不具備或者說達不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程度。就像流行性感冒,雖然也會傳染,但只要不是惡意傳播,是不會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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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雖然放開了,安全防護仍然要做,我們既不要害怕,也不要傳播,做到“從我做起,不添亂、不擴散”不擴大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