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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林文玩

    物業公司都是為了賺錢的。沒有一個認真的服務大眾的。拿我們的物業公司來說,他們改造了水錶成為充值的。乍一看真不錯。減少了水費繳納的矛盾。可是這個充值點距小區十幾里路。每次充值都有做公交車去。感覺特別不方便。可是人家物業公司根本不管老人,病人,殘疾人的感受。就是一個目標:錢!所以我認為物業公司必須取消。

  • 2 # 行雲行者

    強烈建議全國性取消營利性私營物業公司!

    現在大多數物業公司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以盈利性為目的的私營企業!現在的這些物業公司早忘了自己是服務型的公司,而不是業主花錢請你們來當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更重要的是,從法律層面,它根本不具備託管小區公共資產的資格!

    居民小區是人民群眾生活的家園,不應該成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房產物業公司圈地掙錢的自留地!現在的物業公司,把他本身的服務功能忘的乾乾淨淨,一味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把自己塑造成小區管理者,想盡辦法從業主身上盤剝費用。

    希望街道社群成立公益性企業【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從法理上完善基層集體組織管理公共資產的責任和義烏,更是從街道基層組織自身職責上履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街道社群居委會成立非營利性的集體企業,有幾個方面的好處。一是促進下崗再就業以及40、50人員的就業問題。二是,使需要社群矯正icon的違法違紀人員有更合適的為社群服務的工作場所。三是能夠加強和規範居民小區的管理。街道社群統一管理居民小區,在安保方面和生活秩序方面,具有一定的的行政強制性。由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看,這個作用尤其重要。

  • 3 # 七月流火147107047

    物業本應該是業主花錢買服務,他就應該是服務者!業主是上帝,物業是服務。而現在,物業成了管理者,領導者,他可以約束業主的行為,成了業主的上帝!試問,你花錢買了個天天給你念緊箍咒的大神,這應該嗎?

  • 4 # 文豐山

    物業公司一般都是,近十多年,為小區主業服務的企業。他們的服務內容,主要是安保,綠化,環保,保潔,小區的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等。

    在目前的城市裡,物業公司既給業主提供了服務,也讓業主有一個,整潔,優美,安全的環境。既促進了服務業的發展,又解決了一部分人的就業。

    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矛盾,大多數都是,物業公司的服務不到位,只顧收錢,事情幹得業主不滿意,而且是長期不改進,不善於溝通。致使矛盾激化。

    關於物業公司的去留,個人認為,關鍵在於是否小區的管理有無需求,如果有需要,那就是聘用哪家物業公司的的事。

    網上有人議論,請居委會來管理小區事務,這個是不懂法,居委會的職能,責任,沒有這個任務。

    有的小區進行自治管理,有條件的也是好事。但是,必須要有幾個專業人員,大的小區幾萬人居住。就是垃圾處理,你不可能不收費。如何收費。電梯維修,化糞池定期清理,二次供水池清理,房屋漏水,消防安全等,沒有專業人員牽頭,是會出問題。這些牽頭,負責的人,不可能天天當活雷鋒,做好事。日長月久待遇怎麼算。這樣又回到利益問題了。

    所以,小區要不要物業,各地根據自己的情況,自己商量。

  • 5 # 簡單西柚R

    太支援了,業主自己出錢買房,有許多人是貸款揹著沉重還貸重荷,卻讓與房產毫無關係人獲利.他們 甚至反客為主,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 6 # Hao草木有本心

    不支援取消物業。物業是居民社群最基層的服務單位,加強物業管理,提高現有水平,適應現代居民要求,更好的為居民服務。

    如果取消物業,居民委員會管理,也存在不會管,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沒做過管理的,在實際工作中可能還存在不少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居民的生活。

    也可以在物業管理上,增加居民委參考意見,避免居民意見不能反映到實際的管理工作中。制定出完善的管理制度。

  • 7 # 王祥11231

    支援取消物業公司。

    堅持建立居民委員會、有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導向正能量工作,出發在安定團結驅向,和協!

    清除不合理的物業各種擾民行為,

  • 8 # 智慧遠見

    由於物業的存在,對業主是很不公平的,業主出錢置業,卻成為物業敲詐勒索的生財之道,盡賺黑心財,任意收費,天下公理何在,清理物業是當務之急。趕出物業,由業主成立管委會是人心所向。應做為各級政府政績考核,給人民的一個交代。由於房產物業的混亂局面,也造成房地產的衰敗,應該引起各級政府重視,才能有效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

  • 9 # 吉祥MLfo

    支援取消物業公司。

    堅持建立居民委員會、有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導向正能量工作,出發在安定團結驅向,和協!

    清除不合理的物業各種擾民行為,

  • 10 # 緣遇若塵

    提問者似乎是“交不起”物業維護費了?把房子賣了精神會好一些,否則,時間再長點安定醫院或許都醫治不了啦!

    有的朋友會問?從那方面看出來“精神”有問題的?其實,從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個:問題和描述“驢唇不對馬嘴”,提問者問“取消物業機構”,而描述內容卻反應交不起物業維護費,並質疑正常的維護費是否合法與合理性,明顯,腦袋瓜子中軸線偏差很大,縫隙過寬,不過還沒有到達炸裂狀態。

    第二個:提問者想要取消物業“機構”?把相關政府部門一舉拿下,有些要造反的思維,這種思維帶了一些顏色。機構的基本釋義如下圖

    這是要把住建委、房管局、物業科、物業行業協會等機構取消了呀?如果他不是這個意思,只有兩種解釋。一個是沒有知識與文化。二是需要去醫院治療大腦。

    第三個:按照他描述的問題,買了房子應該免費享受物業維護,而物業是指建築物並非服務公司。維護物業怎麼可能不發生費用呢?按照他的理論,買了“汽車”就不應該花汽車維保費、保險費、汽油費、車船使用稅,車壞了也不應該掏維修費。這明顯不是沒有文化的思維,而是,腦袋出現了一定程度的疾病問題,導致,語無倫次,從而產生了色彩性的偏離,帶動取消“物業機構”,將相關部門機構取消?

    第四個:直接咧開大嘴肆意造謠,汙衊建築物把“小區圍起來”了?看的網友嚇壞了,建築物活了,把小區圍起來了?物業本就是建築物,小區本就是物業建築物組成的。怎麼會把小區圍起來呢?打破了正常人的認知。就好比自己張開大嘴咬住自己後腦勺一樣,太嚇人了。本山說:這人只定有些毛病?

    第五個:請人花錢管你你願意嗎?大多數朋友住小區都未曾感覺有人管理自己,怎麼你就有這種感覺呢?就好比警察管理社會秩序,只有壞蛋和違法分子才能感受到警察叔叔真切的管理。違法亂紀就能感受到警察的存在,一個守法、守規矩的好公民根本感受不到。制度只對違紀的人存在,不違紀制度就是廢紙。

    身為一名業主要切身地維護屬於全體業主的“物業”正常運轉。將本物業所屬於自己的有裝置、設施維護好。遵守法律法規按時足額的繳納“物業維護費”,形成良性迴圈,是大家共同的物業能夠延長使用壽命,這是全體業主的利益所在。

    如果置業後對於“物業維護成本”消費不起,趁早賣房解套,避免經濟壓力造成精神傷害,導致醫療費用無處報銷。切記……切記……切記不要強行消費,沒那個經濟實力困擾的是自己,壓力過大容易人格分裂、道德淪喪、違法違紀、侵害到大多數業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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