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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觀碎成渣先生

    【可知大叔聊職場】回答[為了業績,用“成本費用”買“收入”合法嗎?]

    只能說提問的您是說真的嗎?這種事還問合法嗎?

    首先你這個業務邏輯就有問題

    你虛開發票給別人,列支成本費用?這是什麼業務呢?自己給自己開票?不應該是你支付給別人,別人開票,你收到票後做成本列支嗎?如果是專用發票做進項抵扣?銷售業務是,購貨方打給銷售方,銷售方開銷售發票給對方的嗎?

    其次,說明對票的理解還太淺顯。

    以票管稅,是當前的國情。所以,是否認定為虛開,就是至少要看三流是否合一,也就是資金流、票流、合同流。如果是涉及到物資採購,可能還要涉及到物流。也就是整個證據鏈的完備。如果業務不合規,何談統一呢?

    第三,低估了金稅三期的強大了。

    金稅三期工程裡的稅務徵管風控系統,透過大資料監控了每家企業,比如說針對企業納稅的108個風險指標。我大致給您羅列幾條看看:

    1、評估納稅人的稅號下,進項發票與銷項發票的行業相關性、同一法人相關性、同一地址相關性、數量相關性、比率相關性……增值稅發票還敢虛開嗎?

    2、開票軟體已經增加了商品編碼,單位編碼還遠嗎!(無非是重量以克、千克計量;長度以米、千米計量……等等),一旦有了 “單位編碼 ”,大資料準確性會超出您想象,它會比你自己更瞭解你的庫存狀況,庫存賬實還敢不一致嗎?

    3、商品品目由商品編碼控制、商品數量由單位編碼控制,單價、金額本身就是數字,大資料計算你的商品增值額,庫存存量額(以及增值稅的留抵),增值稅還能逃嗎?

    4、大資料還知道您發生了多少固定資產發票(買過多少房,買過幾輛車);多少費用發票(多少是加油的、多少是辦公的、多少是差旅的,多少是請客的),透過同行業比對知道應該產生多少利潤,企業所得稅還能逃嗎

    5、大資料介面統一,稅務、工商、銀行、社保隨時合併介面,大額款項、工資個稅、社保繳納,盡收眼底。

    知道虛開的量刑標準嗎

    虛開發票的物件有4種:

    1)為他人虛開的。很顯然提問中的第一個業務情形就是為他人虛開;

    2)為自己虛開;

    3)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就是提問中第二種情形。

    4)介紹他人虛開。

    如何量刑的:

    虛開或者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2萬至二十萬以下的罰金。

    當然還有其他的情形,可以具體再去做了解。

    寫在最後

    綜上所述,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增專的情況下,就仔細想想。

    同時,也別覺得普票就可以放鬆了,雖然監管沒那麼嚴格,但是企業綜合資料擺在那的,銷售業務的產生涉及到人、財、物,綜合稅負等等。

    這是牽一髮動全身的事,如果如您提問中的理解程度,我建議還是不要弄了。

    找一個明白人是最好的方式。

    做生意,是要靠真材實料的,這才長久。

    我是可知大叔聊職場,10年上市公司崗位經驗,專注職場倫理分析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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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偷著樂樂

    不合法,但你沒辦法,你不費用買業績,就評不上職稱,領導掌控著所有業績權,你有才,沒機會,你一老百姓,咋辦,唯一的選擇花錢買吧,否則你寸步難行,這就形成很火的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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