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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XCEL知識屋

    題主的問題,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到你這裡,就變得那麼負責了,我們只要屢清楚幾個問題,就可以了

    1離開了這酒店,你是否就找不到工作了?

    你的能力,不會只有這一個酒店有用吧,那麼你是否就離不開這個酒店了呢?如果是,就不要再抱怨了,因為問題出在你自己身上,一種極度的不自信,導致你根本沒有和酒店談的權利,因為談,也不會有結果,要知道,我們離開了誰,都能活,工作多的是,我們沒有必要,在一棵樹上吊死

    2加班不算加班費,你為什麼還堅持幹呢?

    如果你們合同上寫的8小時,而題主說了,上班每天,都是12小時,而且不算加班費,那麼就相當於你有十多天工作,都沒有工資,你為什麼還要幹呢?個人認為,首先你應該找和你簽訂合同的人說明情況,如果解決不了,遞交一個辭職報告即可,因為這樣的酒店,是不值得我們付出的

    酒店工作時間長是正常的,但是一般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會予以說明,不能存在欺詐性質,這種欺詐式的合同,本身就不合法,幹下去,後面可能不合理的地方,會更多

    3勞動局維權,是正規途徑,但是個人不建議

    可能有很多人說,我們可以去勞動局維權,是的,這個是勞動法賦予我們的權利,但是我們不懂法律,我們也要生活,我們發現工作時間和勞動合同不符,也是很快的事情,也就是說,酒店,也沒有欠我們多少錢,在這種情況,我們去勞動局,又能幹什麼,最後耽擱的工時,可能比獲得的還要多,至於說勞動合同不符?或許合同上,還真的寫了,我見過很多員工,簽訂合同的時候,根本沒有看,等出事了,才開始看合同,所以,建議親先看下合同再說

    如果確實是合同上寫的,和實際工作時間不符,個人覺得辭職,才是最好的選擇,就是爭,也改變不了酒店的經營體制

  • 2 # 揮劍問情

    酒店嚴重違反了合同約定,且違反了勞動法,應支付加班酬勞,如果酒店不支付加班費,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回加班工資,同事還要賠償

  • 3 # 社保與勞動法之光

    首先酒店這上班時間應該是這行業的共性。上班時間超出8小時也沒加班費,你可他酒店提出異議。如果酒店沒給出任何答或不支付加班費,可以到當地人社部門投訴舉報其違法行為。其次,你可以選擇辭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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