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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善若水5128

    不是不可離婚。

    俗話說:一夜夫妻百日恩,十年夫妻感情似海深。

    你早不離晚不離,偏偏選擇在女方生病,這個節骨眼時離婚。

    本人認為,這種事情,於情於理於法,都會說不過去。

    既然你執意要離,那誰也難不住。

    建議:去諮詢一下有關律師,爭取從經濟上精神上,把對妻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否則,以後你的良心,一定會痛的。

  • 2 # 企望而歸

    兩個人沒感情,怎麼可能度過10年。通常都是想明白了要在一起生活,才願意結婚。就算婚後,你們兩個人丁克,不要孩子。也不至於說沒有感情。

    你當初就是打著跟人搭夥過日子才跟人結婚的嗎?就想讓人家跟你共同生活,但你不想付出感情。萬一女方是真心跟你過日子的呢?也這麼甩了人家嗎?虧不虧心?

    女方身體好的時候,你倆感情好,不離婚。現在因為女方得病了,你就想離婚?做人做的可真是現實。而且你這問題問出來什麼叫互不耽誤。和你生活10年,女方得病了,你耽誤人家了。事實就是不想照顧老婆,不想為老婆負擔治病的錢。說什麼結婚十年沒感情,騙鬼呢。做人要有擔當,不要這麼自私。就算好聚好散,也要把你老婆的病治好。如果那時候你倆真沒感情了,再離婚。那才叫雙方互不耽誤。

  • 3 # 小魔女F的塔羅心理室

    既然在同一個屋簷下一起生活了十年,還說沒感情,為什麼不早點離婚呢,你是什麼用意呢?每天有人給你洗衣做飯打掃衛生,都吃現成的是不?還是說她在你眼裡就是免費的保姆?雖沒有孩子,可家裡的柴米油鹽哪個不需要人去操勞呢?一個女人為一個家付出了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現在她生病了,正是需要人照顧的時候,你卻想是不是要跟她離婚,真是令人心寒啊。從這些不難覺得你是一個自私的人,你適合一個人過一輩子

  • 4 # 採風東籬下

    謝謝邀請。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題主所說的這個人怎麼就忘了這一句至理名言了呢?結婚10年沒有孩子,理所應當的雙方到正規的醫院檢查,看看是不是男方的精子活動能力太差?女方是不是輸卵管堵塞?這些都是現實中婚後不育的最常見的毛病。而且是完全可以治好的。

    在這種困難的時候,以沒有感情作為離婚的理由,這實在是令人於心不忍。再加上女方現在有病,在題目中沒有說是什麼病,但不管是什麼病,我認為都應該等治好了病以後,才能提出離婚的事情,這對於女方也是一個保護的機制。

    在努力治病的同時,還應該雙方進行心平氣和地談心,看看哪一方面沒有和諧,努力消除雙方的隔閡,爭取雙方互相諒解,促進感情的進一步融洽。這對恢復健康都有很大的幫助。

  • 5 # 青姐麗園

    沒感情早該各自放手,在一起彼此折磨,終有病傷。

    當年我決定放棄名存實亡的婚姻前,因為有年幼的兒子,所以有些猶豫。那時候孩子爸爸愛賭博,外面有女人,每天很晚才回家,日上三竿才起床。家裡開支,家務活,領孩子幾乎都是我一人撐著。

    朋友推薦曾我去一個算M的老先生那裡請教,他說如果繼續這樣的生活,我或者孩子爸爸,總有一人會生病,如果分手,孩子我帶著,對孩子最好。

    雖然當時我給孩子爸爸的公司投了30萬,血本無歸。還是決定分開。

    現在孩子已經讀大學了,我健康,他爸爸也還健康活著。

    現在,您的情況是,已經把女方熬出了病。如果是個人,最應該做的,應反思自己做人是否太猥瑣,好好改變自己,讓女方身體好起來。

  • 6 # 一個會有用的魚

    於理上,當然可以。

    於情上,你需要捫心自問:這樣做是不是合適?你自己良心上過得去嗎?你不會愧疚嗎?

    十年的婚姻,將近4000個日日夜夜,期間,或許有爭吵,或許有矛盾,但這十年,是一個女人最好的十年,你耽誤了她的青春,也辜負了她的付出。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人感情不好,是雙方的問題,不能將責任都推到她一個人身上。

    一句“沒孩子、沒感情、沒健康”,就能輕飄飄地說一聲“二者互不耽誤”,就這樣就可以與過去告別,從此開始新的生活?你未免想得太簡單了,再或許,你本身就是這樣無情無義的人,這個時機只是你等待已久的了。

    你有沒有想過,離婚後的她該如何過?沒有孩子可以依靠,沒有健康可以瀟灑,有病之軀,該怎麼辦?

    無良知、無責任、無情誼,這就是你!

  • 7 # 椰子玫

    十年,沒感情是不可能的,又怎麼在一起十年。現在人家病了說這話對嗎?什麼時候不離選在這個時候,對她是雪上加霜,你想過沒有,即便是她開的口你都不能答應,一定要陪她渡過這個難關,人心肉長的,倘若此時患病的人是你,你做何感受呢?

  • 8 # 社群生活小助理

    結婚十年沒孩子很正常,我身邊很多沒有孩子的朋友,有的是丁克,有的是各種原因想要沒要上,這都不是感情破裂的原因和理由。他們都過得很好,甚至比起我們這些有孩子的人過得都滋潤。因為沒有負擔,沒有牽絆,事業有成,生活美滿。工作的時候他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生活中,想幹啥幹啥,想去哪玩去哪玩,想玩多晚玩多晚,想去旅遊說走就走,自由自在,生活質量也比我們這些有孩子的高太多太多,是我們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生活。

    雖然,沒有孩子是有些遺憾,其實回頭想想,誰的一生就能十全十美,沒有遺憾呢?有孩子是一種活法,沒孩子也是一種活法。人生的路還長,很多種走法就看你想怎麼走。

    有沒有孩子都不是影響夫妻感情的主要原因,所謂的沒有感情不過是給自己的決絕和離開找個更好的藉口。

    沒有感情為什麼要結婚?為什麼會在十年後的今天,女方得病了才想起離婚?你是有多涼薄?提出這樣的問題是想蹭流量還是想找罵?

    我想女方,看到你的這些文字該有多痛心,即使沒有被病痛壓垮也要被你的無情暗傷!

  • 9 # 庶民TvZl

    如果女方有病,從人道主義來說,不應離婚,應該好好照顧她!如果沒有感情,離婚也可以。反正自己決定,各有各的道理。

  • 10 # 北國清雪

    結婚十年沒孩子,夫妻之間的感情。自然就會淡了許多,陌生了許多。那麼女方現在不幸患上病了,男方是出於多方面的原因想離婚?也屬於情義上,責任上不可以,但是在私利上又有點道理的。從夫妻情義上來講,男方早不離婚,晚不離婚,偏偏卻在女方生病時,找了個理由想離婚?讓妻子,讓親朋好友看了,分明就是害怕妻子的病,是自己以後生活中的負擔而已。從道德情感上也是為人所不齒的。

    可是呢,話又說回來了。兩人結婚多年未有孩子?這樣的事情始終是夫妻的共同心病!而且這個主要癥結到底在誰的身上?這很重要!倘若在男人身上?那就別離婚了!畢竟是男人辜負了女人的幸福,還是好好過給自己積點德吧。倘若是女方不能生育的原因?而男方又想擁有自己的孩子?如果以此為理由和藉口的話?離婚的理由也還說的過去。但是,男人必須要把家產留給這個可憐的女人。畢竟是夫妻一場,十年的風風雨雨,沒有感情應該還是有點好感和同情吧。一個女人把她最好的十年給了男人,所以,這個男人應該要有一個良心和良知吧。

    夫妻兩人可以坐下來協商離婚事情,把財產分配好了,把其中癥結溝通好了,就好好的各自珍惜前程吧。

  • 11 # 冰冰情感夜話

    什麼叫兩者互不耽誤?是你想甩包袱吧!生病需要錢治病了,便以沒生孩子為藉口想離婚,多麼薄情寡義的男人。女人十年的陪伴、付出在這種白眼狼面前一文不值,只想將病中的她一腳踢開,只要不拖累自己損失錢財,管她是死是活?只是就算你的如意算盤再打得叮咚響,也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否則於情於理都饒不了你。

    首先離婚夫妻財產女方也能得到一半,且這個財產包括不動產和現金、存摺類,這些女方除了房子都可以帶走的,甚至房子也有權拍賣。只是你如此計劃周密地導演離婚,難道早已將所有的財產你都轉移到了國外不成?否則只要是在國內,法律為保障婦女權益,可以強制執行財產分割,你能佔到什麼便宜?

    再說女方得病你便離婚,那女方明白你的無情舉措後,會乖乖配合你的主張,毫無要求便隨你的意主動配合離婚了嗎?難道她沒有求生的慾望,一心只想 放你自由?自己直面後面慘淡、不可預料的人生?她對你的無情無義毫無反擊之心也無還手餘地?若果真如此,是她太過於善良、實誠,讓你這種狼心狗肺的東西陰謀得逞,踩在她的病軀上逍遙快活?

    看來女人選擇婚姻真是大錯特錯,因為即便有合法的手續也是毫無保障,一出點小意外便被掃地出門。這個世界是如此地殘酷、冷血,對待身邊人還不如一條狗,狗病了還會想辦法治好它,治不好也會讓它順其自然地老去,而不是眼不見為淨地抖包袱,讓她從哪裡來回哪裡去,可以說逼上絕路。

    你如此喪盡天良就不怕遭報應嗎?你就不怕你的無恥行為會引起周圍女人驚心、警惕,從此再無女人對你多看一眼?單身過一輩子?

  • 12 # 家樂生活

    十年沒孩子,又沒感情,現女方得病了,問是否能離婚?早幹麼去了?女方有病了你想離婚?離的不是個時候呀!要沒病你還不離?別說夫妻了,也別說感情了,畢竟在一塊生活了十年,人家有病了,你這時想離婚,你讓明眼人一看,你做人不厚道呀,先看病,看好了再說離婚的事情,要不你一輩子不安寧,人呀!千萬別做虧心事!天在看,人在看,留下寬心路才遠。

  • 13 # 老樹時光倒流

    我認為這樣做實在太過無情無義了,雖然說沒有孩子,但是,如果說完全沒有感情,就很難說得過去了,畢竟所謂“沒有感情”也做了十年夫妻了,現在女方得了病才提出離婚,試問這又算是什麼樣的行為呢?

    如果真的是沒有感情,早就應該離婚為是,這樣反而有大條道理,都已經相處十年了,為什麼偏偏要到她有病才提出離婚呢?所謂的“沒有感情”,難道不是一種藉口?真正的目的其實就是想逃避責任,不想被患病的妻子拖累是了。

    所謂的“二者互不耽誤”,說就好聽,十年的青春都沒有了,只剩下一個患病的身軀,難道說這不是一種耽誤嗎?如果早幾年說因為沒有感情而分手,說“兩者互不耽誤”還有點道理,偏偏等到妻子患病才提出,就完全只是為了不讓妻子耽誤你是了,但是,你又可知你已經耽誤了妻子了嗎?

    當然,類似你這樣的男人無情無義也並非僅僅只是你一個,如果你不怕被自己的良心譴責的話,大可以提出離婚的,再者,能夠在這個時候提出離婚的男人也應該沒有多少良心可言的了,同你說良心根本就是白費唇舌。你真的是要離婚,也沒有人阻止得了你,最終唯有等待法院的裁決是了。

  • 14 # 一強90594460

    提出該問題者,請你自省一下,你若此時向妻子提出離婚,你能問心無愧嗎?你與妻子結婚已十年,僅因沒孩子,沒感情,現在妻子患病,你就想與妻子是否可離婚了,二者互不耽誤?你若在此時向你妻子提出離婚,是對她乘人之危與落井下石,是令人詬病的那種“夫妻本是同林烏,大難臨頭各東西。”的無良之徒!而那句十年沒感情,沒孩子,僅是你欲蓋彌彰的託詞而已。勸君一句:勿做被千夫所指的缺德事,善惡總有報!

  • 15 # 錢塘美霄

    結婚十年沒有孩子,是誰的原因,有去醫院檢查過嗎?如果真正沒有感情,能夠維持十年婚姻嗎?現在女方生病了,你討厭她了,是你想離婚的真正原因吧?從法律上來說,當然可以離婚。中國法律規定,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現在女方得病了,你應該在經濟上給予補償。從情理上,你不應該提出離婚。你們結婚已經十年了,一個女人有幾個十年青春?她把最美好的十年,都與你一起度過了。你們沒有孩子,她又得病了,如果她沒有固定的工作,將無法生存下去。如果你與她離婚,等於是死路一條,你把她往死裡逼了。一個女人,年齡近40歲,生病了,沒有孩子,沒有工作,沒有收入,離婚,她是不是很悲慘呢?反之,要是是你,你會怎麼樣的心情呢?你們結婚十年,應該是有感情的,你不應該拋棄她,應該積極幫助她治病,讓她早日康復才對,這才是人間的溫暖,人類應該有的樣子。你拋棄病妻,另外再娶,真正聰明優秀的女人也不會嫁給你,因為你的人品不好,妻子生病就拋棄她,難保下一個不臨到她,誰不害怕呢?

  • 16 # 頑強撲克pj

    說這話就有點絕情了,十年的婚姻,人家現在生病了,你要離婚,於情於理都難以服人,十年時間,她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想離婚,你也等人家病好了再說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哪些看起來“有理有據使人信服”的論調最後被啪啪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