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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藥網
    治療丙肝的常用藥物有哪些?

    1、直接抗病毒藥物(DAAs):主要以利巴韋林為主,其他還有達拉他韋、阿舒瑞韋等。這類藥物一般採取聯合其他藥物進行治療,如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

    2、α-干擾素:商品名有干擾能、惠福仁、羅擾素、貝爾勞等。

    3、複合干擾素:主要藥品有聚乙二醇干擾素α-2b注射劑、注射用重組干擾素α-2b、注射用重組人干擾素等。

    服藥期間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禁止服用抗癲癇藥物:苯妥英、二苯乙內醯脲、立痛定、卡巴咪嗪、卡馬西平、奧卡西平、苯巴比妥米那/苯妥英等。

    2、禁止服用抗肺結核藥物: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噴汀等。

    3、禁止服用抗過敏、消炎藥物:地塞米松、氟美松等。

    4、禁止服用抗抑鬱藥物:聖約翰草等。

    5、禁止服用心功能不全藥物:胺碘酮(心律失常藥)、地高辛(心功能不全藥)等。

    6、禁止服用其他抗病毒藥物:依法韋侖(艾滋藥)、替諾福韋(乙肝、艾滋藥)等。

    7、不宜吃海鮮、魚、蝦等。

    8、不宜吃西柚、葡萄柚、柿子、黑木耳、芹菜等,不吃燒烤、煎炸、油膩、辛辣、高蛋白食物等。

    9、瞭解藥物的副作用:

    是藥三分毒,因此丙肝患者用藥治療時,對自己所服用的藥物的藥效和作用要有一定的瞭解,以免出現副作用時而不知如何是好。

    10、按療程用藥,切忌私自換藥或隨意停藥:

    丙肝用藥治療需要一個過程,很多患者用藥治療一短時間後,發現效果不理想,於是就隨意停藥,更換其他藥物,其實這對丙肝的治療更不利,容易造成病情反彈或加重,丙肝患者用藥治療應遵循一定的療程,如需停藥或換藥,應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 2 # 使用者64494578438

    目前的丙型肝炎直接抗病毒藥物都是口服的,由於這些藥物都是2013年以後陸續上市的新藥,許多患者不知道應該如何使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治療前的注意事項

    1. 治療前應進行一些常規檢查,檢測HCVRNA、肝功能、丙肝病毒基因分型。不同基因型的丙肝病毒感染選擇的治療方案不同。治療前檢測HCVRNA和肝功能可作為治療前的基線檢查,用來判斷治療後的療效。

    2. 治療前還應檢測腎功能、CK、血細胞等。如果貧血,不能選擇利巴韋林,如果腎功能異常,使用索菲布韋應注意,因為它從腎臟排洩。這些檢查也可以作為患者治療前的“基線”指標,治療後可以根據這些指標的變化及時發現不良反應。

    3. 進行肝纖維化、B超等檢查,如果有肝硬化,藥物的療效可能降低,一些治療方案的療程需要延長。

    4. 在治療前應篩查乙型肝炎和艾滋病。存在乙肝病毒或艾滋病病毒共感染的患者應結合其他病毒感染的情況選擇適當的治療方案。

    5. 治療前要告訴醫生自己身體健康的其他問題,包括:心臟病、高脂血症、糖尿病、腎病等,向醫生介紹常規或經常服用的所有藥物,包括中草藥、保健品、避孕藥、減肥茶等,請醫生幫助權衡利弊選擇治療藥物。在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期間儘可能減化其他疾病的治療,停止可能有相互作用的治療藥物,以免發生藥物相互作用。必須同時使用的藥物應在治療期間加強監測,以防藥物相互作用影響療效或增加毒性反應。有一個網站(http://reference.medscape.com/drug/)可以查到這些新藥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例如查詢索菲布韋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可以在搜尋框內輸入索菲布韋的英文通用名“Sofosbuvir”,然後點選“Interactions”——相互作用,即進入索菲布韋相互作用查詢的頁面(http://reference.medscape.com/drug/sovaldi-sofosbuvir-999890#3)。在“sofosbuvir and”後面的搜尋框內輸入並用藥物的英文通用名,就可以查到並用藥物是否存在與索菲布韋的相互作用。

    二、治療期間的注意事項

    丙肝病毒感染者在使用直接抗病毒藥物治療期間要定期到醫院檢查。檢查的目的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監測藥物療效,判斷預後,決定療程;二是監測藥物的不良反應。

    監測抗病毒藥物療效的重要指標是HCV RNA。HCV RNA的檢測應該用較靈敏的試劑,檢測值下限最好是<15 IU/ml。推薦的HCV RAN監測時間為:基線、治療2周、4周、以後的每4周及治療結束時的12周或24周。根據HCV RNA的結果可以對抗病毒的療效進行預測。對治療效果較好的患者可以適當縮短療程,對治療效果較差的患者需適當延長療程,對治療可能無效的患者及時改變治療方案,以免延誤治療或增加患者的經濟負擔。在治療結束後12周和24周檢測HCV RNA均為陰性,即達到了持續病毒學應答,可視為丙肝病毒感染治癒。

    在治療期前應進行全血細胞計數、國際標準化比值、肝功能、腎功能、血澱粉酶、肌酸激酶、血糖及鈣、磷等電解質的基線檢測,計算肌酐清除率及估計腎小球濾過率。在治療期間每4周對上述檢查進行復查,並與基線水平對比,根據其變化發現可能的不良反應。服用達拉他韋聯合阿舒瑞韋治療的患者,每2周應檢測一次肝功能。治療期間有任何不適,都應該警惕是否為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及時到醫院諮詢醫生,並進行相關檢查。

    三、治療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治療結束後12周和24周應再次檢測HCVRNA,如在停藥後12周和24周用敏感的方法HCVRNA仍保持<15 IU/ml,即丙型肝炎治癒。但治癒後仍應注意糾正不良的健康行為(戒酒、戒毒等),鍛鍊身體,平衡飲食,預防非酒精性脂肪肝,定期監測,在抗病毒治療的基礎上進一步改善丙肝病毒感染者的預後。

    對於靜脈吸毒、血液透析、男-男性行為等有再感染丙肝病毒風險的人群仍需要每年進行一次丙肝病毒相關檢測。

    對於肝纖維化較明顯(F3~F4級)或已經發展為肝硬化的患者,丙肝病毒清除後能阻斷肝病的進展,減少失代償期肝病及其併發症和肝癌的發生率,但仍有肝癌發生的風險。這些患者在治療結束後還需要每6個月進行一次超聲波檢查和甲胎蛋白(AFP)檢測,監測肝癌的發生。對於存在門靜脈高壓的患者,抗病毒治療後應繼續治療門靜脈高壓,監測食道胃底靜脈曲張的情況,防止消化道出血。

    有丙肝病毒相關肝外損害的患者,合併糖尿病、脂肪肝的患者,在抗病毒治療結束後應繼續對這些併發症進行監測和治療。

    對於停藥後復發或治療失敗的患者應在醫生的指導下查明失敗的原因,選擇其他方案或延長療程再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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