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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縹緲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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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愛果
想要分手,男朋友不同意,那麼至少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你現在不喜歡也不愛你的男朋友了,所以才有了分手的打算,如果不愛了,就放手,這樣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一個明智的選責,當然,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前提,就是你們兩個在一起之後,男朋友為你付出了多少,現在為什麼有了分手的打算,那麼就和男朋友,直接把話挑明,長痛不如短痛,現在不愛他了,叫他放手,。你也不要給男朋友留一點念想,把這前他 買給你的東西,全部退還給他,只有這樣子才能完全徹底讓他死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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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世界上最偉大的銷售員
衝動還是長期生活感覺不習慣了,一定要分清楚。
如果是衝動,那好好冷靜一下。
如果是長期生活相處感覺合不來,那就說明感情合不來了。經濟上要斷舍離,把之前男方的買的貴重物品退還給男方,結結賬經濟上劃分清楚互不相欠。感情互不打擾,一樣算清楚了,避免以後糾纏不清影響找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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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吹鈴鐺響h
咱都要和他分手了,你還在乎他同不同意幹嘛,你是不是遇到死纏爛打的人了,怎麼甩都甩不掉的那種?遇到這種的話是有點麻煩,不過動動心思還是沒什麼問題的,不過前提是你不是一時衝動,不然怎麼也分不掉。
首先把人家給咱買的一些貴重物品,原封不動的還給人家,一方面可以表達自己決絕的態度,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以後的扯皮,萬一以後那天他喝多了到處亂說,到處敗壞自己的名聲,那就得不償失了,別以為做不出來這種事,我見過好多了平常不說,喝了酒之後就開始說了。當然像平常吃飯喝奶茶這種就不要算的那麼清楚了,戀愛期間男孩子多花一點無可厚非,如果真的碰到那種極品什麼都給你算的那麼清楚,那麼我只能說你分手是對的。
其次就是能遠離就遠離,聯絡方式要全刪掉,畢竟眼不見,心不煩。最主要的是你要是讓他能聯絡到你的話,他可能覺得還有希望,就不想放棄你,自然就會繼續來打擾你的生活了,繼續來糾纏你了,所以斷了聯絡還是有必要的。
要是你們工作生活都在一個地方,那就有點麻煩了,如果工作換不掉最好是換個居住的地方,畢竟他要是知道你住在哪裡,要找到你還是很容易的。上下班儘量多和自己的同事一起走,不給他糾纏你的機會。
當然如果這個問題是你正在氣頭上情緒上來的時候問的,你就當我寫的這些是個屁,啥也不是(),如果真有那麼點幫助,也算是我的榮幸()
回覆列表
兩人在一起談戀愛,因不能互相包容,一方不同意,而分別,是不是男方的問題,先說女方,自力先要考慮清楚,分手後,有什麼不好的後果,產生不良反應。
首先檢查,是自己感情出現了什麼問題,為什麼不能和他在一起,不能很好地談戀愛了。這種問題是從誰身上引起的呢?如果,是女方,你可以進行溝通和交流。你自己想把這事,達到一個什麼目的。如果,是男方父母不同意或男朋友的問題,這就好辦了……
分離,一點是男女雙方都做不成朋友了。這是殘酷無情無義的現實存在,他無可阻擋的奈何。父母兄弟姐妹們無法阻擋的。是緣分走到了盡頭,是沒辦法的必須。他要讓面對自己的現實,好好談一次。如實在不行,在我真情可守候,非要離別了掉,說明已經不能包容一下了,緣分盡頭了。
男人和女人,把這些事做了,就是把分別後的互相不欠對方情,先做了。做得,要漫妙,悄無聲息。以免給你以後增加麻煩,兩難清,便不留下麻煩。當斷則斷,快樂分手。快刀斬亂麻……乾脆利落。
退出貴重物品,包括衣服等等。如果,是女方要結束這段感情。那就把所有值錢的黃金,首飾、裝飾品,包括昂貴的禮品及衣物,款項,不行就摺合成人民幣,一併退還男方。
不要糾纏對方,不做你的女朋友,不能和你相守,相戀相親相愛了。本想與你同心同德,摯手相牽的。不能和你休慼與共,白頭到老了。一定要他弄清楚,兩個初戀的人,不相愛後,是不能夠接受對方的。
結語:如果,這一切都答應了,就和平分手。如果,對方仍然不同意,仍舊追逐著,糾纏著你的。那也好嗎?請求一個來支調解小組,有威望的村裡人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