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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YP6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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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開花落P
非也!誰都不想把問題弄得複雜化!可社會上就有那麼一小部分賴人,楞是到了時候不付錢給打工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討要,先採取哄騙,拖,踢皮球!最後玩起失蹤,迫使討薪人採取極端討薪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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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心一意橙子w
勞資雙方總是有不斷的糾紛。大都是資方違規惡意欠薪所致。工人是弱勢群體但凡不到非常時不能打官司走上公堂。近幾年政府加大了大擊和治理欠薪行為。欠薪的情況有了明顯減少。故此要徹底整治需要政府監督企業確實杜絕欠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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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沉著白雲Vc
打關司訴訟,打工人都不願意,我打過關司,民事訴訟,贏了,但太難,與自身文化程度有關,需要漫長時間,因此選擇非正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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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立洪
下面是我正常的討薪方式:
張總,按規定30日發11月工資,到月底累計應發未發工資15378.57元(未含12月份工資,及統計到今日於年底計算的9207.59加班延時工資),希望到本月30日最少能逐步先拿到10000元,能全部發完更好,以用於個人養老保險、房貸、人情、日用等,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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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星職場
當遇到討薪時,工人們肯定是先正常討薪,當常規方法行不通時,那該怎麼辦?僱主沒有承諾時間,地點時,那該怎麼辦?肯定是會走一些非常規方法,甚至有些人走極端,當然是不可取的,但是也體現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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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開心一刻6769
打工人沒關係,資方往往關係網強大,即便走法律程式,也不一定打贏官司,而且耗時間耗費精力,還得懂點法律知識,打工人會覺得太麻煩,往往不會靠法律而會靠自己釆取不正常方式討薪。我們曾經一百多工人一起和工廠打官司,打了十年,最後剩下的人不到一半,而且法院的人也向著工廠.就連上級法院下達的判我們贏的判決書都讓他們壓著不給我們,因為工廠已經破產在清算,清算完了我們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我們沒辦法所有人手拉手在法院門前堵門,不給判決書就不讓下班,這才給了我們。唉,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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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膠州人士
說這種話的人,有點不食人間煙火,缺乏起碼的是非觀念。如果用工單位的薪酬及時發放到位,誰願意以非正常方式討薪?恐怕是被逼無奈。否則,誰願意出此下策?
我敢斷言,一個不具備發展條件、靠欺負弱勢群體、靠欠薪而存在的企業,是不會有大出息的。同時也長久不了,這樣的企業,幾乎有一個算一個。
有關監管部門,應該嚴格市場準入。對不具備資質條件的某些承包商和包工頭,尤其要重點稽核他們的資金是否充足,有無支付工人薪酬的能力。從源頭上就把他們拒之門外。
社會發展到現在,還讓打工者討薪,是一個單位管理能力和治理能力的落後。讓打工人討薪的痼疾早日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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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海步深河尚
沒人願意選擇非正常方式討薪,首先打工人自身把工作做好,資方按時發放工資,誠信第一。比較簡單的事,為啥這些年這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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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海690067166348
惡意討薪是沒辦法的辦法,去問問打工者有人惡意討薪嗎?如果承包公司按月發放工資,農民工工作還踏實效率還高,大家關係融洽工作又好又快,希望上面領導關注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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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TTI中醫五行馬雲我姐夫
不是。有的時候老是推三阻四的,想耍賴。有的時候不來一點棘手的事情,他們就以為你好敷衍過去。最後就不了了之了。投訴也是有些地方。會處理,非常敷衍。也是無奈之舉。逼急了,兔子都會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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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外向SunnytM
因為親見過:打著國務院‘不準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旗號!幹二成的工程--討五成的薪;幹五成的工程--討十成的薪;幹九成的活兒--(編造各種‘加工程量’,‘加工作量’…理由)討十四成、十五成的薪!
乾的豆腐渣工程(讓工人用棍支撐著)工頭帶人趕緊去討薪的。
所以,沒有具體案情--不做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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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靜看南海風雲
正常與非正常是相對而言的,對於大多數打工人來說,他們的知識、閱歷以及周邊人的認知高度,就是一個理:欠債還錢。你賴著不給我就該打該罵。第二:打工者的經濟能力容不得他們去走法律程式來追討,再說欠薪者巴不得你這樣做呢。還有社會管理者,法律服務者有多少真正願意傾聽或幫助那些語言表達能力普遍不好的打工人?非正常討薪這個說法體現出了社會管理的不正常而不是打工人的不正常。弱勢群體還有什麼辦法呢?布衣之怒,以頭搶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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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微笑風鈴9
我堅信,沒有一個打工人願意用非正常方式討薪!這樣做耗時耗力,未必能討得了薪!可是不這樣做,數月甚至數年的薪,欠薪人就是不給你。打工人上有老下有小,他們都得生存生活啊!走上非正常討薪的路,是現實所迫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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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瘦老翁
沒有一個打工人願意以非正常方式討薪。以非正常方式討薪者都是被迫無奈。但願有關部門能立法,使打工人再不要去討薪,而是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正常發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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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完全屬於“無奈之舉”!國家要在這方面提供”法律援助”!畢竟,勞動付出 就要有相應的報酬,若是用人單位欠工資發放,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打工者,可以向相關法律部門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