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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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瘦馬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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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平安一生
出了五服就沒有血緣關係了。還可以男女成親呢,不出五服,男女成婚配,生了孩子可能腦袋發育不全,什麼是五服呢,就是一母同胞下傳到第五代人,到第六代人就叫出五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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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仙本是人做
從太祖輩,祖輩,父輩,己輩,子輩,五代起數服,也就是說太祖輩到子輩為一服,太祖如果是兩個兒子(祖輩倆),父輩可能是五個(父親和叔叔伯伯),己輩可能更多,到子輩們之間稱為一服。以後每多一輩就多一服,直到第九輩是五服,第十輩就出五服啦(六服)。有皇帝的時候株滅九族就是五服以內都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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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想當公務員
簡單一點一般來說,北方人習慣將五代人以內的人視為親屬,至於五代人以外則不算是親人。中國古代時期特別講究孝道,所以先人死後的葬禮也是非常重要的環節,不同身份的親戚穿著的喪服都有明確規定,這裡的五服指的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和緦麻。斬衰是最近的親人,到了緦麻就是非常遠的親戚了。
還有一個說法就是在古代的時候,從祖上開始算,第一代到第五代,每五代為一服,出了五服也就是說下面的分支到了第二十五代,就不算是親戚了,血緣關係和遺傳基因已經淡化得很淡了,五服以後就可以自由通婚了。
古人認為出了“五服”就不是親戚,這裡的“五服”指的應是九族五服,此外“五服”還代表政區制度、喪服制度、五等服飾。
九族五服由父系家族主導的中國古代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性後裔及其女性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稱為本宗九族,向外輻射的一代代人是為五服。 “出五服”即親屬關係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現在很多人認為五服是五代,但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實際上五代算一服,出五服即二十五代。
政區制度甸服:王畿四周各五百里的區域,再依距離的遠近進行糧食稅務的繳納;侯服:甸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區域:最靠近甸服的一百里是是卿大夫的領域,其次的百里是封男爵的領域,其餘三百里是大國諸侯的領域;綏服:侯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區域,靠近侯服的三百里斟酌情形施行文教,其餘二百里則振興武力以顯示保衛力量;要服:綏服以外各五百里,其中劃分了三百里的夷人居住區和二百里的罪人流放區;荒服:要服以外各五百里,其中劃分了三百里的蠻荒區和二百里的罪人流放區。這種層級管理的政治制度是較為理想的,深刻地體現了古人的“天下”觀念。
《尚書·禹貢》: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採,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諸侯。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奮武衛。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
喪服制度在九族五服內的親屬,即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具體如下:
斬衰: “衰”(讀做“催”)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衰,是最重的孝服。
齊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襬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衰”的禮制。
大功:是用熟麻布製作的,質料比“齊衰”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緦麻(sī):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那麼“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
五等服飾指古代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五等五類人各不相同的服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