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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葉先生2679

    這個沒辦法。我就處理過這樣的事。職工工傷身亡妻子是山東農民,接班轉戶口成為地道北京城市人。加知顏值驕好很快嫁高富帥。這命運轉的另人髮指。反之身亡職工的父母失去依靠得到兩萬撫卹金(1980年代末已經不錯了)也是杯水車薪。晚年悽慘。這可能就是命吧

  • 2 # 綠葉蔥蔥680

    這事很難評價,也許她跟原夫感情不好,也許她不重情義,也許她生活很艱難,但她只給原公公留五萬元不合法,最起碼要給人家留三十萬吧

    只能說明這個人很自私 貪財

  • 3 # 依米花moon

    看來這老婆以前在這個家過得不怎麼樣啊,該有多逼迫啊!有公公婆婆的如果平時相處的有情有義的話,誰願意帶著孩子又另組重新開始呢?有錢的時候人家可以看重一點孩子,沒錢了花光了,試問還真的有幾個可以真誠以待,視如己出……!

  • 4 # 踏青康言

    如死者父母都在,那這賠償款也有他們的一份。只要是死者生前需要養的人都該有一份。為了不節外生枝,萬一個例有兄弟光棍的,所有收進支出都是一起吃一起住的,都應該有,除兄弟分家外。

  • 5 # 阿玲一號

    這一百八十萬不光是老婆一個人的,還有父母和孩子的。老公去世一百天就改嫁,有點迫不及待了,應該查查老公是怎麼去世的。

  • 6 # 微笑雪梨9r

    他們的婚姻有問題,但凡有一點感情,也不會在她老公去世這麼短的時間嫁人,一定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另外這個人人品肯定也不行,沒有道德和良知,對於這樣的人,要嫁人就隨她走吧,前提是給老人身邊留下一筆足夠的錢養老,把老人安排好。

  • 7 # 豆漿叔叔

    1、正常,人家自己的選擇,別人無權干涉。

    2、老公沒了,女人單身了,找下一個依靠,沒什麼錯。

    3、不要用所謂的道德來約束他人行為,毫無意義。

    4、說三道四的人,只是羨慕嫉妒恨,換做是她自己,可能嫁的更快。

    5、寡婦門前是非多,人家不改嫁,各種流言蜚語、各種騷擾就來了。

    6、人家改嫁,也有人說,這世界就是這樣。

    7、能不能不管別人閒事,專注自己。

    8、拿了180萬,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把孩子撫養好,有什麼不對。

    9、非得守寡一輩子,才對,沒有這樣的道理。

    10、如何選擇,那是她自己的事,跟其他人無關。

    11、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不容易,改嫁很正常。

    12、有些事是眼紅那180萬,也眼紅這寡婦,生氣便宜自己沒得到。

    13、有病的人太多,誰的事都想摻合。

  • 8 # 愛生活的精靈LO

    正常,常言道:爹死娘嫁人。她不可能拿著老公用命換來的鉅款守寡,肯定是拿錢另尋新歡,當代女人都會這麼做。也屬人之常情,只要將孩子撫養成人,也不必苛責於她。這也是老公用命給她換來的財富,讓她和接盤俠過上了想要的生活,合乎邏輯。

  • 9 # a老L

    老公去去世再嫁沒錯。但老公意外去世賠了180萬,老婆不應該全拿出。賠償費包括老公父母,孩子是有份的分割的。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訴要回屬於自己的權益。

  • 10 # 思想出圈的葫蘆

    這年頭什麼樣的人都有,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我們除了道德譴責,也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這個錢如果是公司給買的商業保險,作為遺產是按直系親屬人數均分的,除非有受益人指定,否則老人家可以要求歸還屬於自己的那部分。

    其次,至於什麼時候改嫁,這是她的權利,她之前就嫌棄老公,說明她對老公感情不好,挑三揀四的女人讓她去霍霍別人去吧,一物降一物,個人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報的方式是不一定在一個層面一個時間點的。

    再次,這麼快改嫁,就說明也許早想離婚了,上天隨了她的願,只有這樣,本性才能更要露出來,惡果也會早顯現。這樣的人也拴不住的,這樣的人對孩子也夠嗆能好了。如果有對孩子不利的行為證據,可以更改監護人為老人,跟對方要撫養費,遺產也要劃給監護人。

    希望老人能夠找個懂法的人,把孩子和錢都要回來,為孩子未來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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