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儒雅優雅海風v7

    人類社會根本就無法消除冤屈,不管是從林法,或者用法治制度。因為冤屈是跟著人類在地球上生存的,只有在物質豐盛時冤屈適時減少。

  • 2 # 1小風車1

    是的,因為人類社會的“叢林法則”就是人類社會的生存法則,人類要生存就會有需求,有需求就會有攝取,攝取的方式很多,欺騙性的、掠奪性的……手段多樣,所以就會產生強者欺凌弱者,弱者蒙冤,受到不公平待遇,這都是社會“叢林法則”所產生的根本原因。自從有了人類社會,就產生了“叢林法則”,人們始終延著“叢林法則”生活著,無論社會怎麼發展,“叢林法則”依然在人類社會無法擺脫,只不過是沒有那麼明顯了。在任何時代,人們都是延著“叢林法則”的方式生存的,所以人類社會就根本無法消除“叢林法則”!

  • 3 # 愛思考的豬哼哼

    這個問題有點怪,叢林法則叫強者生存優勝劣汰,和道德無關。

    冤屈的本質在於誤解或惡意欺詐,似乎是道德層面的問題。

    叢林法則是自然界的規律,所有的動物,甚至植物,甚至所有的生命體或非生命的病毒,都遵循叢林法則。

    只有人類,具體說只有東方文明,有“尊老愛幼”的道德觀。新冠面前,我們選擇的是把呼吸機留給老人,而西方相反,年輕人要創造價值,優先搶救年輕人。

    所謂冤屈,是個體利益受到侵犯產生的感覺,僅此而已。

  • 4 # 佛祖魔尊

    不是,叢林法則是自上而下適者生存,強存弱亡。而冤屈是一種不公平的自我心理感受,是基於利己和自私的失衡態,而失衡態是眾生的微觀態常態,是對比出來的,生存權是平等的,但利益再分配是按金字塔結構配置的。

  • 5 # 九九曲

    壞人什麼時候都有,認定壞人的標準是什麼?這是首要問題。這個問題搞不清楚,好人與壞人必然分不清。所以認定好壞人的標準是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其中自然規律也可叫叢林法則,社會規律叫生存管理,也包括法律要求。因為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永遠在不斷變化中,這種變化就是生存條件決定,而法律是具有滯後性和固定性。所以用滯後固定法律確定好人和壞人,肯定不符合生存條件。必然會引起冤假錯案。簡單來講,用固定法律不可能防止冤案,只有把法律監督條款變為社會公開化監督才能避免冤假錯案。具體標準就是依照自然規律、社會規律、法律原則三者一體化公開評判,才能真正的杜絕冤假錯案。

  • 6 # 九洲靈能

    人類的社會,永遠都在產生弱肉強食,欺軟怕硬之徒,也就是都產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永遠的迴圈人類社會的人民才能得到了正常的發展,這就是宇宙世界所有自然界的所謂“從林法則”。否則人類社會的人民都沒有了什麼起起伏伏的事?什麼災難都沒有?任何什麼生活的一切壓力都沒有,人民每天都在無所事事的生活,如果世界上的人民都產生這樣平平安安,無拘無束的事,吃了睡,睡了又吃,則社會上每一個人的一生就都像是一潭死水,人類社會的人民的所有聰明才智就會都沒有得到進步,人民的一切聰明才智就不會再發展下去就是了!

  • 7 # 於無聲處沒有雷

    “叢林法則”是自然法則,無法消除冤屈的根本原因是“沒法則”,或不依“法則”。

    “沒法則”是找不到“法則”,只能亂點鴛鴦譜,糊塗官斷糊塗案。

    而“王法”和“人治”是不依法則的,雙重標準本質上就是“王法”丶“霸王之法”,說你有罪就有罪,無罪也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98年12月工作能一次性享受多少住房補貼,未享受過房改房,集資建房,一次性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