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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呂大管家

    清朝的官員搞錢,就三種辦法:一是求我辦事,掏錢;二是不需要我辦事,製造矛盾,讓你求我辦事,掏錢;三是膽子特別大的,自己鑄錢。

  • 2 # TOKYO2022

    清代正一品官員年俸是一百八十兩,知縣的年俸是四十五兩,九品官一年的俸祿是三十一兩。就是說,當三年知縣,合法收益一共是一百三十五兩銀子。這是多大一筆錢呢?在北京,官員交際,一次得花掉十兩銀子左右。師爺的佣金,一年兩三百兩,是知縣年薪的五到七倍。可見,清代官員的俸祿不高。當然,清代官員還有其他合法的收入,比如恩俸、祿米等,會有俸祿的一兩倍。因為"底薪"不高,所有這些合法收入加在一起,清代官員的總收入也不高。這些收入維持個人及少數近親屬的正常生活,應該無憂。可是還要承擔龐大的幕僚、親友群體的生活,同時展開必要的交際應酬,肯定是遠遠不夠的。中國古代財政講究輕徭薄賦,歷代都不是高薪。宋代官員的俸祿和待遇可能是最好的,工資高,恩賜多,而且升職快。但宋代官員離真正的財務自由,尚有一段差距。所以,物質收益不是吸引古代人去當官的主要原因。雍正年間,為了要革除這個弊病,就把耗羨歸入國庫,另外發給官員“養廉銀”。

    例如知縣看缺分如何,每年給養廉銀幾百到一千幾百兩不等。但是,地方官並不因為有了養廉銀而“廉”,仍然千方百計地在錢糧上打主意,可以藉口銀子成色不好,也可以藉口糧食份量不足,而故意敲詐勒索。而且,田賦可以用錢繳納,經手官員任意把錢價壓低。譬如說,市價二千文合一兩銀子,他可以定為二千四百文合一兩。田賦上繳有一定數量,通常繳到八成就完成了任務。

    如果有水災、旱災,明明是八成,可以報五成:這一切多餘的收入,都到了州、縣官和他的爪牙的腰包裡。此外,百姓打官司也是州、縣官 索詐的好機會。“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這一句俗語足以說明此中的黑幕重重。所以,做州、縣官的,如果不太費心,每年總可以弄個一兩萬銀子。如果善於搜刮,自然更不止此。一任(三年)下來,無不面團團作富家翁。至於知府,除了本身的收入外,還要有所轄的各州、縣官“孝敬”,實際就是分贓,自然所得也更多。

    因而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

      除了正常收入以外,官員還有規禮等灰色收入。這的確是官員的一大筆收入。但是,規禮用來彌補正常開銷的不足,尚且為難,更不用說它是非法的。從理論上來說,從老百姓身上多取一分錢,就給現政權多造成一分損害,老百姓會把受到的傷害憤怒以及不滿最後都發洩到這個政權上。所以,歷朝歷代都不會允許陋規橫行。官員想依靠規禮增加收入,是不現實的。

      可朝野都瞭解官員的待遇太低,各代都會賦予一些補償。比如各種補貼,清代官府都有役食錢,就是給辦事的人吃飯的錢。這個錢不多,但是足夠吃得上食堂。再比如免費住房,地方官員及其家眷,可以居住在官衙。官衙有相當一部分面積是官員自由支配的地方,面積很可觀。當然,京官是沒有免費住房的,得自己解決住房問題。一個新科進士,出任部院主事,七品官,一年俸祿四十五兩,在北京城裡租完一座四合院,就沒多少錢了。那怎麼辦?清代京官會發雙俸,一年領二十四個月的工資,同時發放祿米,可以領取與品級相對應的米糧。這是京官的待遇。

      清代官員還有養廉銀。養廉銀,簡單而言就是"高薪養廉",朝廷定期支付官員銀兩,保證官員不至於因為生活待遇問題去貪汙受賄、徇私舞弊。養廉銀金額很高,從五六百兩到兩三萬兩不等,遠遠高於官員俸祿。一品官一年工資才一百八十兩,一下子發給他兩萬兩養廉銀,從理論上講已經很高了。一般的生活待遇問題,都可以用這筆錢解決。正常情況下,地方官員的養廉銀比京官要多。這是因為地方官工作責任大,事務繁多,用錢的地方多。而且,偏遠地方的官員養廉銀比富裕地方要多。比如說,陝甘總督一年可以拿兩萬兩養廉銀,兩江總督才有一萬多兩。問題是,高薪真的能養廉嗎?養廉銀製度是雍正皇帝的創舉,本意是覺得官員收入太低,可能會導致官員貪汙腐敗。可是如果一個官員真的廉潔得像海瑞那樣,自己在府衙裡種菜,他也不會去貪汙。如果一個官員像和珅這樣,那麼一年給他十萬兩銀子他都覺得不夠。一個人廉潔與否,跟收入多少沒有必然聯絡。高薪是不一定養廉的。事實上,雍正之前官員是沒有養廉銀的,那個時候有沒有貪汙腐敗案件?有。雍正之後,貪汙腐敗的案件比沒發養廉銀的時候更多。當然,古代官員不是衝著錢財去當官的,他們追求的是一些看不到的收益。還有一些特殊的官職,如管理鹽務的鹽運使,管理關稅的海關道等,都是利源所在,收入甚多,為大家公認的肥缺,是人爭趨之的。

    即如當一任學政,也有養廉銀子可拿;做一次主考,也有“棚費”(考試時,地方官向人民攤派銀兩,送給主考)的收入。京官不能直接向人民搜刮,所以要靠著外官將所得的分潤一些,美其名曰冰敬、碳敬之類。京官掌官員任免的大權,外官為了鞏固地位,是必須深相接納的。

    賣官鬻缺,自然也是京官的最大收入。這裡京官指當權的大官,至於中下級的京官,沒有門路為外官拉攏的,就只有靠著代同鄉出具“印結”,每月分一些銀子以維持生活。所謂“印結”,是以京官的資格,代同鄉出具保證書,保證捐官或捐監貢的同鄉身家清白,並無虛偽等情。

    印結,要被保證人出一筆銀子來買的,雖說是同鄉,實際並不要彼此認識,完全是一種買賣行為。當時每一省設一印局,公推同鄉裡年高德劭的京官主持,叫做管印結官,每兩年更換一次。凡是加入印結局,出名為同鄉具印結的,每月都可以分一次印結費,通常每人可以獲得幾十兩銀子。中下級的京官生活是相當清苦的,所以都在熬資格,希望有朝一日能外放實缺,就可以發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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