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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的微妙啟示

    王安石變法(應說是熙寧變法),張居正改革是成功又不成功;范仲淹慶曆新政被中止之後,被司馬光批判為“不達政體”的所謂王安石變法,在沒有法定相權責任制的情況下,僅利用與皇帝的個人親密關係,以皇權推行強制貸款斂財,成功聚斂了足夠朝廷二十年使用的財政(不同意見是被粗暴鎮壓的),怎說是沒能成功推行呢?只是因權力被濫用,造成危害社會的後果歸之失敗,並且是由皇權承擔了亂政的責任而已。認為王安石變法失敗是因蘇軾,司馬光等提了不同意見所致是錯誤的,勢必誤導權力更加失控瘋狂亂政,走不出錯誤的怪圈/張居正改革成功,不僅戶部財政充盈,皇帝的工商稅政小金庫也積累出打贏萬曆三大徵的財政;證明相權承擔行政責任是有效的可行的;張居正的行政成功之未能延續,在於法定相權責任制並未成功建立。

    古中國發展出工商經濟繁華盛世後,盛極而衰,唐朝末年,黃巢殺向長安都城的口號“只問皇帝的罪,不關別人的事”,政體改革方向發人深省;唐宋以來,中國的有識之士已認識到,主明國治,主昏國亂,以血親或擬製血親血統封閉傳承的帝位皇權行政難免昏亂;應制約權力,選賢用相;鑑於唐宋雖有宰相,但並無法定相權,皇帝隨時以僭權殺相,把相位置於必須負責卻無法負責,不受法律保護的反亦罪不反亦罪無所適從狀態,勢迫誤導權臣正名脫罪的途徑只能篡位,實為君臣互害體系,需完善法定相權責任制。

    古中國以暴力分配權力的王朝沒有足夠的政治能量解決工商經濟發展起來了的稅政導致興亡;歷史事實是,“不達政體”的王安石變法利用皇權推行強制貨款斂財的北宋滅亡了,兩個皇帝都被金兵捉去;賈似道利用皇權不付買款回買公田的南宋滅亡了,忠心的陸秀夫宰相揹著皇帝昺在厓門跳南海而亡了;濫用權力,飲鳩止渴,造成政體腐敗的同時,禍國殃民;不過是在暴力分配權力的怪圈內打滾,似不宜稱為改革。縱觀海外工商經濟發達的國家以還政於民取得法定廣泛授權的辦法解決稅政延續國體政體的辦法;不但可收所得稅,甚至能收房產稅,非暴力分配權力,不傷國本,國用充足。而宋朝滅亡後的古中國又經幾朝幾代皇帝夢興亡滅國、災難深重!

    人們說,宋朝與明朝的幾個時間節點的國情有如《大憲章》變革期間的英國,但關外有後金、遼、西夏、蒙元、滿清虎視眈眈,似乎欠缺承受大變革大陣痛的時間空間(假設,英王簽署大憲章後的內戰期間,如歐州、法國等跨過大洋海峽攻入英倫三島,改革也會失敗)。當然,宋朝的慶曆新政如成功堅持推行,制約權力、法定相權責任制,讓人說話;不會有六大國賊的塌方式腐敗,不會有兩個皇帝都被金兵捉去的靖康之恥;人材會輩出,將帥不會乏人,不會有崖山之亡,元、明、清會是不需要的朝代!但這明顯需要有共識形成的能平衡化解社會矛盾的政治力量,需要正確總結歷史經驗教訓;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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