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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卍你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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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死神扎馬斯
造謠啊,一個弱女子把一個大男人打了,怎麼想都不敢相信,特別還是個“幹媒體”的,怎麼可能有那種潑皮無賴,應該出不來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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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雯臣
王兮兮一夥如此囂張,絕對不是偶然的,是長期囂張跋扈的結果,欺壓良善也絕對不是隻有這一次。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句話用在王兮兮身上最合適不過,幸虧這次事件被路見不平的圍觀群眾拍攝了下來,還了快遞員一個公道,否則僅憑快遞員是無論如何也說不清的,甚至還會被王兮兮一夥反咬一口,說成快遞員毆打他們。
現在的中國已經開始步入法制社會,這次事件提醒廣大人民群眾,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第一時間留存證據。正如題主所聞,如果當時沒有人拍下現場影片,快遞員根本無法證明自己遭受了侵害。相反,王兮兮一夥還可以透過篡改和剪輯所拍攝的影片,然後利用其媒體人的優勢,肆意解讀和摸黑快遞員當時的言行。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得意忘形的王兮兮一夥人,沒有料到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從來都是他們拍攝別人,而忽略了別人也可能拍攝他們,歸根結底還是囂張跋扈慣了,把法律和道德視做無物,最終養成了任性妄為的行事作風,為自己的滅亡埋下了伏筆。
這次事件的處理結果是雙方達成了和解,快遞員之所以被毆打、謾罵、羞辱後,沒有追究王兮兮的法律責任,這裡面除了其它因素以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快遞員當時手上沒有直接的證據,用來證明自己遭受了人身侵害。畢竟圍觀群眾拍攝的影片,當時並不在快遞員的手中,僅憑自己的口述是不足作為定性的證據,何況王兮兮還有廣泛的人脈,快遞員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又可能受到來自各方面施加的壓力,最終對王兮兮做出妥協,選擇接受調解並達成和解,讓一起嚴重的團伙刑事犯罪案件,被當做一般性治安案件瞭解,可見法制時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留存直接的證據是多麼重要。
其實就算快遞員當時有了直接證據,恐怕也很難追究王兮兮一夥的刑事責任,畢竟司法判決都是異常複雜的事情,大部分情況下,並不會因為受害人的意志為轉移,對於證據還有一個解讀和採納的問題。當事人雙方巨大的社會地位差異,對於司法裁決也會起到決定性影響,快遞員作為弱勢群體,給他撐腰打氣的不可能有,反過來對他施加壓力卻大有人在,甚至不排除其公司領匯出面,對他進行勸導和說服。
總之一句話,人類社會只要還有階級存在,就不可能實現司法審判的絕對公平性,離人人平等的理想社會,更加的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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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是一場命案,不是王兮兮死就是外賣小哥亡!誰能受得了被冤枉,還有網路輿論!外賣小哥會被孤立!然後,做出極端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