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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淡泊的麻醬WJ

    自己買的藥沒效我也扔,藥業怕什麼?怕就把藥造好才是正道,這麼維權只會名譽掃地,就是有效我好了剩下的我也扔,難道以嶺藥廠還要顧客把藥供起來不成?管得太寬只會說明心虛。

  • 2 # 整形醫生張維博士

    感冒或者新冠是沒有特效藥的。同時它是一個自限性疾病,不用藥也會好。所以要說他的藥多麼神奇,這個並非是“金標準”,說到底也僅僅是一個輔助的手段。社會上的聲音一直有兩種,有人支援有人反對。而且誰也說服不了誰。這也很正常。但是,有些人打著民族,打著愛國、愛民族文化的幌子。去“狹天子以令諸侯”這個就有點過分了。所以,還是寬容的態度,允許百家爭鳴,用真本事說話,不要動不動就發律師函。

  • 3 # 愛上西湖醋魚

    問題是,連花清瘟代表中藥界?如果友人臨終前是曬了連花清瘟,那麼以嶺藥業追究死者,還是網友責任?法律依據是何?

  • 4 # 鑑湖月

    關鍵是,全華人民幾乎家家戶戶備了連花清瘟,怎麼多藥材原材料哪裡來的,它到底有效果嗎?賣出去這麼多藥,連花清瘟老闆為人們做點慈善了沒有?現在是靠吃連花清瘟治療奧密克戎?還是吃西藥治療奧密克戎?

    網友悼念,貼連花清瘟照要被起訴。可是如果放個藥碗、體溫計、血壓儀、打火機等等一起被拍在裡面,是不是生產這些物品的企業也應該起訴作者呢。連花清瘟用不著對自己過硬的藥如此不自信吧。

  • 5 # 梁大川000001

    以嶺藥業的法務團隊千萬別慫,訴諸法律,法庭上見,什麼和解之類的遮羞布也別扯上。

    很期待在法律層面來一次打假和科普!

  • 6 # 濤姐的視角

    我們看到了一個戰戰兢兢的企業。如果連花清瘟沒有問題,就這點事兒,發什麼律師函?這麼大的企業,懼怕這麼小的百姓的一句根本掀不起浪花的臺詞?

    律師函就是吃飽撐的。您讓人家道歉,人家哪個字說錯了?這個歉如何道?如果他發的訃告中明目張膽宣告這位逝去的同志是因為吃了連花清瘟而逝,您可以讓他道歉,說這是對連花清瘟的汙衊,但他並沒有這麼說啊?

    再不就是律師函別有用心。想利用這個小小的線索為連花清瘟做一次廣告。不過這種拉著逝者做救命藥廣告的做法不甚明智,所以我認為他們不會這麼做。

    最大的原因,還是以嶺藥業戰戰兢兢,對於連花清瘟在對付奧密克戎過程中的效果不甚了了。

    還是先坐下來聊聊?估計聊個十塊錢兒的天問題就解決了呢?

    最後,建議以嶺藥業配備自己的企業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會站在法律和企業的角度權衡利弊得失,權衡某個事件是否對企業造成影響並充分評估影響的影響面。在現下自媒體“橫行”的時代,稍有不慎對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就太大了。

  • 7 # 愛國者3821258867608

    中醫是國粹不容置疑,中醫治療疾病是人和自然界植物融為一體的過程,講究的是預防養生和治理的過程。如同久旱逢甘霖,讓人陰陽平衡,去病也去根!西醫是去除和對抗的過程!

  • 8 # Modengshimin

    需要關注的應該是自己的腦子別被網路輿論給帶偏了,作為群眾,靜靜的吃瓜看戲最好,別看著看著一激動就往臺上爬,那可就不智了

  • 9 # 俯瞰視點

    我認真學習了這份律師函,學習完之後呢,大失所望,我沒有聶聖哲那麼有涵養,還能高度評價一下,我的評價只有四個字“什麼玩意!”

    但是,在這則訃告中我並沒有發現有什麼不妥。簡述了逝者生平及逝前生活細節,當然也提到了連花清瘟以及上述兩位院士,但是個人認為確實沒有什麼不妥,一定說不妥的話,治喪委員會確實不應該在嚴肅、沉痛的訃告中插入連花清瘟的軟廣。如果訃告中提到什麼就算侵權的話,是不是騰訊也該發個律師函過來?

    再來看看以嶺藥業律師函,確實當得起“行文規範,敘事清楚,很有修養,充滿善意……”至於內容,真是一言難盡。

    第二,涉及兩位院士,訃告中提到將逝者生前手持連花清瘟照片分別傳送兩位院士,無論是否真的傳送,這種行為確有不妥。

    但涉及兩位院士個人個人名譽問題,應由兩位院士個人向聶聖哲申張權利,而不是以嶺藥業越俎代庖,以嶺藥業以此委託律師事務所向聶聖哲發出律師函,是否存在侵害小股東權益的嫌疑?

    第三,涉及鍾南山院士名譽問題,鍾南山院士以專家身份而不是以嶺藥業利害關係人身份釋出有關連花清瘟可以有效對抗新冠病毒,以嶺藥業越俎代庖提鍾南山院士申張權利,是否暗指鍾南山是以嶺藥業利害關係人?

    而鍾南山院士在發表涉連花清瘟相關成果時並未充分披露與以嶺藥業的關係,是否違反了需要報告利益衝突的相關條款?

    即便鍾南山院士需要以嶺藥業捐助委託律師事務所,委託人也應該是鍾南山院士,而不是以嶺藥業,以嶺藥業不過就是捐助鍾南山院士相關費用罷了。

    總之,個人認為這是一次失敗的危機公關,遭遇聶聖哲強勢迴應後,反倒騎虎難下。

    最後多句嘴,這份律師函真是無厘頭到無語,不僅不能挽回以嶺藥業聲譽,反而更是讓以嶺藥業雪上加霜,也不知道誰給以嶺藥業出這麼個餿主意,趕緊回去更換法務部和公關部工作人員,解除和這家律所的合作關係。

  • 10 # 西城夕峰

    以嶺藥業對他的這個連花清瘟太敏感了,讓人明顯感覺到他自己對這個連花清瘟已經不那麼自信了。這件事不禁讓人想起了“鴻茅藥酒事件”。越是不許別人批評的事物,就越是表明這件事物有無法彌補的缺陷,想捂住,越捂漏洞就越大,越表明它的不靠譜,最終被拋棄!

  • 11 # 樂觀的宇宙S0

    連花清瘟確實對新冠病毒的預防和治療沒有任何作和,一些商人利用政治宣傳從中獲利。過去,看過童話《皇帝的新衣》,想不到,故事又會在今天重演。

  • 12 # 博學南宮9f9金異彩

    全中國的事情有很多人有不同的說法和看法,新冠病毒目前還沒有特號滅絕病毒的藥,就說美國都沒有美國研究生化病毒感染,但研究解藥治療新冠病毒的藥也沒有,疫情還是要好好防控,保護自己的生命,連花清瘟我家也沒有買過,應該是中西結合製成的藥,退熱解毒的,自己覺得效果好就吃,不好去進大醫院證明了新冠病毒感染很嚴重!新年裡,祝全中國的人民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 13 # ETF基金二哥

    純粹就是個中醫黑,他不懂中醫和西醫治病機理,西醫直接對付病毒,中醫調整人的身體靠自身免疫力戰勝病毒,中醫講究辯證施治,從源頭解決問題,西醫對付腫瘤癌症除了手術就是化療,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沒有解決引起腫瘤和癌症根本原因,就像大禹父親治水一味修壩賭水,沒從源頭解決問題,有幾個癌症患者透過手術和化療解決問題長壽了呢?連花清瘟不是對所有人的感冒和新冠患者都有效,他自己都沒鬧明白自己什麼原因死的,悲劇人物,強烈建議國家在所有大學開設中醫選修課,華人都應該瞭解中醫,有中西醫兩種選擇是華人的福氣

  • 14 # 詩和燈謎

    其次,律師函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僅僅是表明案件當事人的態度。律師函怎麼主張是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公眾大可不必在意,最終關注案件審判和法院的判決即可。

    第三,案件的相對人如果覺得律師函公開發表或對方起訴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完全可以在對方起訴自己的時候提起反訴,或不管對方起訴不起訴都可以起訴對方侵害名譽權。這是法律賦予案件相對人的權利,不存在什麼障礙。

    第四,聶聖哲打算以民意調查形式決定自己是否向以嶺藥業道歉。這種說法純粹屬於博眼球,毫無實際意義。錯了就道歉,沒錯就不用道歉!這是你自己聽從內心的事,關民意何事?大家看了以後都知道,這個說法實際上已經暴露了聶聖哲的心虛。

  • 15 # 愛生活的光頭佬

    這蓮花清瘟有否管用,暫且不說,但其營銷推廣真做得好,特別是磚家們的若有若無的暗示方式,應該是營銷界的經典橋段!

  • 16 # 龍行天下HZY

    藥品對不同個體療效是不盡相同的。對別人100%,對自己可能就不那麼靈光了。一般藥品都表明有效率,如果有效率98%,而你有幸進入到那2%的話,恭喜你,你中招了。

  • 17 # 樂多福至心靈

    蓮花清瘟對新冠有效果並沒有科學依據!沒有什麼藥能根治癌症一樣!樣本大了會有奇蹟,但一口咬定是藥物的效果不可取!

  • 18 # 月明自在香

    以嶺藥業為了再得到市場關注度。疫情三年,連花清瘟,虛假宣傳可以抵抗治療新冠,騙了多少人!現在人家吃死了,他來跳腳了。或者是故意引發熱點,蹭一波疫情收尾的熱點。

  • 19 # 快樂撲克jX

    在感冒早期不能吃連花清瘟膠囊!它的作用是清熱,一定要發燒到一定程度後才適合吃。感冒大多是風寒溼所困,在寒溼沒有透過發燒過程排出身體之前,吃了它反而會加重病情。中藥本身沒毛病,要用得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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