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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塵俗人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人們最大限度的利用網際網路平臺進行互動、宣傳,近些年出現了一個新的群體“網路紅人”,他們主要藉助網路平臺,透過直播、發表動態等方式吸引眼球。所謂吸引眼球的方式,大多是始於顏值,忠於“才華”。看著一個個勵志青年人的心得分享,我們會自愧不如。但是反觀細想,美麗的自拍加自在的旅行讓人有種可望而不可及 的觀望,相機背後的真相真的如此動人嗎?難道僅僅是傳播正能量嗎?引起的波瀾真的只是告誡社會青年有擔當嗎?難道不是為了用最廉價的方式取悅內心的虛榮感嗎?

    網紅將收拾好的垃圾灑落公園,顛倒照片順序求贊,此行為違法嗎?

    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從這一條中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對於環境的重視,以及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去保護環境。

    同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 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二) 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三) 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 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五) 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從現在公佈出來的案件資訊中可知,園林管理員並沒有報警,如果報警,報警出警經過調查,該主播的行為如果如果影響到公園正常的活動秩序,可以對其進行警告或者罰款。

    “再美麗的謊言也比不過醜陋的真相”,真誠做人,踏實做事。時刻謹記做事沒有底線的人是斷了線的風箏沒有方向,沒有靈魂的人是沒有天空的風箏失去存活的價值。當市場泡沫化,利益驅動化,人心虛榮,社會浮躁,希望年輕的我們可以靜一靜、穩一穩,掌好舵,乘風破浪,用拼搏的抒寫最絢麗的青春年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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