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葉律師

    又要女方不收彩禮,又不想孝敬岳父母,這合理合法嗎?

    講法律,民間結婚收彩禮並不是法律規定,而是社會風俗習慣。雖然這個風俗習慣這些年來有點變質,甚至出現藉此斂財的情況,出現彩禮糾紛的惡性事件,以致於被不少人詬病或牴觸。但我們法律並沒有禁止收彩禮,這個事情適用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一個願意給,一個願意收,那就沒有問題。男方不願意支付彩禮,那沒人能夠強迫,女方及女方家庭也沒有權利要求男方必須支付彩禮。對於結婚,我們法律規定的更簡單,只要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那雙方就可以結婚。這就是大家所說的“結婚自由”。從官方的倡議或檔案來看,都是希望民間能夠理性看待彩禮問題,遏制天價彩禮。但因為現在彩禮金額太高,因為彩禮產生的糾紛也多,我們《民法典》對於返還彩禮作出規定,符合規定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女婿孝敬岳父母問題。按法律規定,女婿沒有贍養岳父母的法律義務。父母的贍養義務由子女來承擔。所以岳父母的贍養義務自然由其子女來負擔,女婿沒有贍養義務。但因為女方有贍養義務,並且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男方(女婿)其實也是盡到了贍養。但贍養的問題本質還是自己的子女。如果子女的子女都不能孝敬父母,那你還指望著女婿或兒媳來孝順,這種想法恐怕不太現實。

  • 2 # 筆端蘊藏千點紅

    合法不合理。

    一,中國現有相關法律是不支援女方收彩禮的。

    二,相關法律沒有要求女婿有瞻養岳父母的義務。

    你說的彩禮與孝敬岳父母的事兒是民俗與道德的範疇。

  • 3 # 新清香茶行383

    這個問題沒辦法用法律說!但是卻極不合理!

    目前婚姻中的彩禮和責任的矛盾越來越突出。80年代的比70年代的突出,90年代的比80年代的突出,00年代的比90年代的突出。生活越來越好了為什麼這個問題越來越嚴重呢?

    我個人覺得要先從70年代的計劃生育開始說起來。當時重男輕女的背景下計劃生育使得很多男孩成了家中的小皇帝要星星不給月亮。一切以滿足小皇帝為主,受不得一點委屈和挫折,大部分的責任都被父母所承擔。這些家庭的孩子長大後當然也是被父母保護著,沒有承擔家庭責任的想法。又因為是常年以自我為中心當然也不願在結婚時給女方彩禮之類的。因為覺得吃虧,覺得我兒子又不是找不到媳婦。

    現在的婚姻真的讓女人很受傷,要彩禮你就是貪財愛錢。不要彩禮就是你自願的我們又沒說不給。你不值錢!進了門不能多管孃家的事不能孝順孃家父母,但即便你生了孩子你也是個外人。你在家呆孩子不能工作就是你好吃懶做,要靠她兒子養,低人家幾等。你去工作了,就沒辦法帶孩子,婆家我沒給你帶孩子的義務。要不然就是你結了婚了不顧家。你不懷孕,你自私。你懷孕了,有反應你嬌氣,誰沒懷過孕!還不算社會上單位對懷孕女人的排擠!

    可惡的是這些男人一邊用惡毒的語言咒罵這女人,一邊又去找媳婦!覺得女人貪財你可以不去找女人結婚啊!

  • 4 # 巽堯的奶奶

    合理合法嗎?只能說合法不合理。又不想拿彩禮又不想孝敬岳父母。人家養個女兒白養了。娶回家給你生兒育女,還想讓孝敬公婆就合理合法。這世界對女人一點都不公平。

  • 5 # 風一樣姑娘

    這個社會,天天喊男女平等。實際上自古就沒平等過。女人擔負著孕育人類幼崽的偉大使命,卻沒得到應有的保護。都說女人自私,結婚要彩禮不對,要婚房不對,贍養女方老人男方沒義務。女人不在家帶孩子不對,因為孩子離不開媽媽。女人家務做得少了不對,因為你太懶。在單位一旦你是孕婦,各位領導恨不得你一刻不停馬上辭職回家。你在家帶孩子不能上班掙錢了又不對,因為你對家庭沒貢獻。。。。。。

    都說女人何苦為難女人,那這個社會呢?不但為難女人,個人覺得是在霸凌女人。

  • 6 # 木木95701

    即不要女方收彩禮,男方請也不要女方陪嫁。即不想孝敬岳父母,請也不要女方孝敬公婆。結婚後女人生孩子,本來就影響職業發展,影響收入。那也請男方給予一定補償(根據男方收入一次支付女方,孩子隨男方姓多支付,隨女方可少支付)。養孩子雙方共同扶養。家庭生活共同承擔。結婚瑣碎只兩個說的算。雙方父母一律不準摻和。這樣世界矛盾就少了。現在結婚,雙方父母出錢出力,兩個小的享受新房新車,一筆存款,美的冒泡

  • 7 # BrilliantSunshine

    姓氏沿用傳統,跟隨父姓。彩禮卻不沿用傳統,古代皇帝娶親都要下聘禮呢!男方不出彩禮又拒絕贍養岳父母,這樣會導致大家越來越重男輕女,覺得生女兒吃虧,男女比例失衡會更大,社會問題更多!

  • 8 # 執花謂我

    這個問題在我這裡就好辦了,因為父母已經離世,不用你孝順啊,只要對我好,可以不要彩禮啊,給了也給你帶回來。

    可是,你這麼算計我,我為什麼非的在這裡就圖你一個對我好呢?

    你的對我好包含著你的算計的時候,我不入坑就好了,幹嘛巴巴把自己典當進你家當奴隸給你生孩子照顧家孝敬父母?

    滾犢子去吧!

  • 9 # 小綿羊麻麻

    雙方都是父母,不想給女方明顯就是看不起女方,也沒把她父母放在眼裡,更何來孝順她父母一說,反而是給了彩禮的,更拿女方家人當回事,不想給彩禮就娶媳婦,試問男方憑什麼?不給彩禮就嫁給人家,試問女方你又多麼傻?

  • 10 # L是木木醬啊

    有些地方,把彩禮當做買斷錢,就是給你彩禮了,這個女兒就是婆家的人了,孃家買斷,這就是那些還是比較落後的地方的習俗,我是聽過同事說過。但這彩禮可不是一筆小數目,現在的彩禮和陪嫁都是走一下形式意思一下就行,有這個流程就可以,沒必要弄成這種買賣關係,國家禁止的是這種不正風氣,結婚了雙方父母都是父母,雖沒有養育之恩,但是時間久了也是親人,但是!如果男方不孝敬岳父岳母,那麼女方也沒必要孝敬公公婆婆。人都是平等的,憑什麼還得分個男女!這是原則問題

  • 11 # phyllis327

    已經法律規定的事,還有討論的必要嗎?真正想過日子的,根本就涉及不到這些問題!真把這當成問題的他們也過不下去。法律之所以規定,就是為這些過不下去的在法庭上判離婚用的。難道法律還會在你們談婚論嫁的時候派人監督你們是不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條文辦事?還是你收彩禮了就不給結婚證?法律在規定,男方做的太難看,女方不願意,可以不嫁給你。幹嘛非把自己放到這麼難受的地步!還有就是在結婚前擦亮眼睛,別把自己放到需要用這個法律的時候!沒有合適的人,別輕易結婚!別為了結婚而結婚。相信以後女孩子的父母也不會逼著女孩子趕緊找物件結婚了。法律都幫大家掃平障礙了。你看,反正結婚前女孩子的父母也得幫自己孩子買房!反正非婚生子女也享受婚生子女同樣待遇!反正結婚後女婿也不用孝順岳父母!反正你結婚前要的彩禮還得還嫁妝!與其女兒結婚後伺候別人一家子,在自己家伺候自己父母不好嗎?上門女婿也別要。反正就是生了孩子讓爺爺奶奶帶也有好多不情願的。幹嘛非得受那個罪呀!

  • 12 # 從心遠離是非

    其實這樣的話就不要有娶和嫁兩字就好啦!跟國外一樣,兩家各自脫離組成小家。各自父母各自照顧,這樣就沒有婆家一地雞毛無償讓女孩子撿了

  • 13 # 雞飛兔跳0

    是不是女方結了婚就該跟孃家斷絕一切聯絡才對呢?男方可以不孝敬岳父岳母,但請不要要求女方一定要孝敬公婆啊!女方憑什麼不要彩禮,人家閨女養這麼多年是白養的嗎?再說了,你連幾萬塊錢的彩禮都拿不出,你拿什麼給女方好的生活?靠想象嗎?女方要彩禮就是物質,那男方拿不出怎麼不說他們沒本事呢?

  • 14 # 懷揣夢想的魔法天涯

    這就是今年2021民法典規定的!當然合理合法!女方可以收彩禮,該收多少收多少!女方可以不孝敬男方父母,因為本來沒有血緣關係,男女方只是姻親關係,如果不合適,隨時可以離婚!男方雖然和父母有血緣關係,只要父母不是喪失勞能力,男方可以不給贍養費!

  • 15 # 痣緣慧家說飛狐

    結了婚,

    就是三家人,你的小家,兩頭的父母家庭。生活各過各的。

    如果是獨生子女的女方,就看女方父母怎麼為人處世了,如果事事都想著自己孩子——爭回家過節權,孩子姓名權,爭彩禮,那肯定是一地雞毛。

    聰明的丈母孃不爭就是最好的爭取。

    爭的最後一定是女方父母家輸個底掉。不相信的人可以看看以前的一些例子。這是社會現實。

    如果是有小舅子的家庭,女婿就靠邊站了,儘量不要插手別人的家務事,包括贍養。

    不要自己騙自己,不要跟這個社會幾千年的執行規則掰手腕。

    沒閱歷的自私自利的人肯定是聽不懂的。

    不接受抬槓,!

  • 16 # 火秇舞

    所以說呀,不曉得這些人麼樣想的,彩禮不想出,巴不得白找個老婆,然後呢岳父岳母不想管,更何況大多數父母接收的彩禮錢,做的到的加倍陪嫁過去,做不到的也都隨嫁過去了。

    有可能有人要說,女的不會自己掙,有公婆帶孩子的,女的可以上班,沒有的只能自己帶,用錢,穿衣,購物都得看男的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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