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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鐵嶺雄關

    應該說這個男子的行為不是違法而是犯罪。原因很簡單,男子身為醫生,利用職業之便,以治病為由誘騙多名女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36條,涉嫌強姦犯罪。一是違背看病婦女的主觀意志,二是主觀意思明顯,利用職業便利條件,誘騙前來看病婦女,實施姦淫,符合236條強姦罪“或以其它方法”的規定。綜上所述這個男子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

  • 2 # 站在風口的大肥豬

    我認為並不違法,只能在道德層面對他進行譴責,不能追究其法律責任。

    現在都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發生性關係是不可能起到治病作用的,那些女子在發生關係之前不可能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所以在法律層面來說,她們發生關係是自願的,男方並沒有違背婦女意志,不構成強姦犯罪行為。

    男方以治病為由誘騙女子發生關係,這個和現實生活中很多以談戀愛和結婚為由,包裝成富二代或者大老闆形象,讓女方深陷其中無法自拔最後被騙財騙色沒有太大的不同,人家之所以被定罪也並不是因為和女方發生關係,而是騙了女方的錢財,涉嫌詐騙。這個案件的男方只是單純和女方發生關係,雖然略施小計,但女方算是自願的,也並沒有騙女方的錢財,所以難以定罪。

    如果這個算違法的話,那麼以結婚為噱頭、偽裝成富豪、騙網友約炮的幾千萬男人也就都違法了。這個案件不能僅憑女方一面之詞就認定違法,畢竟都是成年人了,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做事總該要過下腦子再決定。所以,雖然男方手段很下作,也不道德,但我不認為男方違法。

  • 3 # 瀟灑明月s1

    非婚之性都違法。如逆女子意志則屬強姦。犯法了。至少道德問題。誘騙應屬強姦類啊。

    社會風氣日下了,人們法律法規觀念談薄了,女人太不自重了,報警呀。法律會制裁此種男渣呀。

  • 4 # 清新風鈴0jia3A

    招搖撞騙罪誘騙取女子與自己發生關係,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會被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1~5年,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3~10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並且附帶民事賠償!

  • 5 # 雄哥14505

    違法

    舉個真例項子: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我在閩贛交界處的一個縣城搞工程時,曾經參加一場公審大會。一名鄉村醫生,以治病為由,誘騙了十七名女子發生關係,民憤極大,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因為,此人道德敗壞,借行醫之便誘姦十幾個女人,屬於違背婦女意志,是強姦罪。當時嚴打時期,從重從快判決,執行了死刑。

    現在,醫生誘姦女病人,也屬強姦罪。雖不至於死刑,也該重判。 因為,他是披著羊皮的狼,把狼爪伸向女病人,記得廣西有個鄉村醫生,行醫之便,欲誘姦一名女病人,當時因女病人反抗而未得逞,就被判了一年另八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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