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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露禾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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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豬頭望山河
這件事情其實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即告訴我們,這個世界雖然錢不是萬能的,但至少是多功能的;雖不是有錢走遍天下,但確實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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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當眾毆打,是很傷自尊的,也是一種肉體傷害,但在現在社會,可能大多數人的自尊和這種傷害,真的不值209萬。至少在法律層面,對於一些輕微傷的賠償肯定與這個數相差甚遠。至於自尊,看怎麼說了,如果真的被王思聰誤打,且有了高額賠償,可能對很多人來說,真不是傷自尊,反而會去把自己宣傳成網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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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講究人人平等,但感覺有時候,還是和錢有關係。比如我們普通人,沒聽說誰當眾打人後能有機會提起行政複議,對,因為我們沒有專職律師啊;這個行政複議,就給了當事人溝通和協調的機會,所以很可能用不到209萬,就能讓那個無辜的行人出具諒解書,然後王大公子就不用和我們普通人一樣去行政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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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葉婷案件中,明明是反擊的劉家二人,但是因為葉婷父親被毆打致死,所以劉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實如果他肯按照葉家的要求賠那幾百萬,葉家就會出具諒解書,他就必然不會被判無期的。這麼看,如果劉某某不慎打死人,就會被判無期,而王大公子應該不會,因為他會甩出幾百萬,砸得葉家母女恨不得為他求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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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我們尋求公平的時候,有些事情其實挺殘酷的。我們沒錢,就不可能有專職律師,然後官司時候,就很難有最好的刑訟律師來為我們辯護,因為這些真的是需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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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前言,很多人如果能有個幾十萬,甚至幾萬,可能都願意選擇被打一頓吧。只要不打成重傷,殘疾,或失去勞動能力。因為挨完這一頓。孩子一年的學費沒問題了,家裡老人的看護費有了,一家人一年的伙食費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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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覺得這件事情挺悲哀的原因,因為現在沒人說了,那就說明,可能真的已經達成和解了,那不管是209萬,還是29萬,或者9萬,就是我前面說的,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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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希望,當正義,公理和良知,和錢真的成了兩極的時候,能多一些人守住這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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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依是貝貝
不要總是拿名人出來炒作,而那些真正需要關注的人,卻沒有人知道。王思聰再有錢,再不靠譜,畢竟也走入社會這麼多年了,不可能還那麼膚淺!有些人就是想利用他來蹭熱度,所以最好不要跟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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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博學海風s1
謝約!此題設無趣。我如何看待此事?我如何看待無關緊要。我不想、不願、不關心這些社會造成的浮躁事情。因為沒有正能量的教育意義,即便遣責負能量的行為和影響,也達不到教育正能量的效果。因此厭惡而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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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開元樓市
站著看唄,還咋看。
普通人之間打架只能扯皮,而一方是富人名人就完全不一樣,富人軟肋就是輿論,就是仗勢欺人為富不仁,這是社會自然法則。
有錢人有享受了太多普通人幾輩子都無法享受的人世間歡樂,社會給的寬容度就很低,因為大家都羨慕嫉妒,一句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喊出的就是底層人的不甘心。
有錢人犯錯了,自然不會輕易放過他,誰讓他享受了常人無法享受的太多太多。
至於普通死狗爛娃之間打鬥,彼此彼此,毫無看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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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靠貓養活的小哥
這樣的訊息可以引發爭論,為平臺和自媒體人賺錢,讓老百姓有茶餘飯後的談資!但實際上它的廣泛傳播對整個社會只有毒害而沒有一個好處!打人者炫富,“看看,即便我打人了只要賠付足夠的錢照樣沒事兒=把國家制定的法律當做垃圾”,更加體現出為富不仁的舊有形象!被打者竊喜,一輩子沒有被人打了幾拳幾巴掌,“瞧瞧,一個有心之舉居然瞬間得到同情並獲得鉅額賠款,這可是一輩子都賺不到的現金”,說明可憐者必有可恨之處還是人至賤則無敵?
王思聰離開了王健林,他不會比其他普通人強,不信你讓他翻譯一下莎士比亞的原文!這種靠著父蔭庇護的居然被人宣傳為國民老公、娛樂圈的紀檢書記……然後就因為別人拍照而暴力攻擊,這是紀檢書記應該做的?現在的價值觀就這麼j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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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張g
其實,大家也別在意,王思聰也是人,也會有衝動的時候,只要大家正常看待此事,無須為點流量惡意操作,反而影響社會和諧,增加仇富人的心態,至於賠償和解,只要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也無須不可,至於賠償款,在適當範圍內,節有可能,希望廣大網友,放正心態,多關注些對社會有益之事,名人也是人,和常人沒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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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豁達山丘1J0F
鬥毆本身是暴力,
誰先誰後法說理。
心平氣和去解決,
透過法律定斷事。
方法得當靠智慧,
情節輕重下定論。
輕者協商了結事,
重者訴訟走程式。
王思聰來是名人,
協調解決最為髙。
否則後果影響大,
對人對事成本高。
人間社會繁複雜,
遇事處理要冷靜。
切記火氣來處理,
三思而行最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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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書華36
王思聰打人是事實,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也是事實,看來為和解、花錢消災也是事實。
1月16日,臨近春節,被王思聰毆打的路人陳某某在網路直播迴應當天事發情況,他稱這是個誤會,雙方已和解,賠償款沒有網傳的209萬。
王思聰屬於富二代,仗著有幾毛錢,混跡於娛樂圈專獵美色,懟這個,罵那個,自己一肚子壞下水,卻偏要有正人君子的模樣,硬是被自己圈裡人捧出個娛樂圈紀委書記的名號,自己濫,必須包裝起來,別人濫才是真的濫!
疫情這幾年,王思聰一直很沉寂,幾乎沒有什麼新聞,沒新聞對這類人來說不是好事,容易讓人遺忘於江湖,時不時得弄出點動靜來,正面的、負面的都行,能喚起回憶,起點浪花就很好。
所以不排除王思聰打人是自編自導自演,很可能是故意為之,再加上一個不服,上訴要求行政複議,動靜就更大了,持續時間更長,以此來達到目的,這比做廣告的宣傳效果不知強多少倍,王思聰自己呢?連廣告費都省了,套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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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人雅士詩酒田園
無非一個玩笑而已。順便嘲笑並戲弄了一下法律法規,輕鬆證明了金錢的魅力和作用,推動人們堅信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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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昔夢若水
中國正在構建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不管地位高低,貧富貴賤都應該是平等的。在中國絕對不能有像王思聰這樣的富二代有錢就任性的現象,這是對中國法制社會的粗暴踐踏。儘管是私了和解,違犯了法律,仍當重典,這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且看英國,首相開車不戴安全帶交警照樣罰,這才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麼人,都不能凌架於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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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山東海哥
人不做不會死,不就是因為有點錢嗎?還有什麼了不起的,說白了廢物一個,估計他爹給的五個億現在也差不多了,現在已經限制高消費,就是咱們說的老賴,如果他爹不是王健林也不可能這麼囂張,居然稱呼他為國民老公,真不知道這種稱呼是怎麼來的,是有品德還是有素質,其實這也是王健林的恥辱,好端端的名聲有可能顏面掃地,大家說對嗎?
根本不是王思聰發的,大家的惡作劇,都知道他家有錢,認為不會少賠,但是怎麼說也不會這個數,依據是什麼,空穴來風,咱們吃瓜群眾就喜歡惡搞,完全一副唯恐天下不亂,看笑話,看熱鬧就是咱們的興趣。
王思聰可以提出來行政複議,如果別人可以嗎?犯法了不是立即抓起來嗎?還有一個月的複議階段,如果我們普通人肯定不行,如果你跑了怎麼辦,所以很多時候咱們的法律是有侷限性的,有錢可以玩弄與法律之上,大家說對嗎?
原先我認為王思聰還可以,因為他會說英語,咱們大部分留學生都是廢物,簡單的對話都不行,怎麼說這孩子也努力了後來又弄了幾個知名公司,感覺還行,再後來成了老賴,到底怎麼樣我也是懵逼了,現在又出這種事,知道這孩子不行,有點逞能,應該嚴懲。
因為賠償很多人說希望捱打的是我,很多時候咱們還是應該清醒點,在我的眼裡尊嚴最重要,當然我們每個人的認知不同,但是我絕對會保護好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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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桃李正紅20999
我從王思聰角度來說,我覺得他太蠢了,二百多萬能做點事了,就因為逞能白白扔出去了,而且打人有傷大雅。
雖然他長得也沒什麼出色的(不難看,沒有特點),但是我對他印象還行,一直以為他是一個自立自強的富二代,身上沒有紈絝子弟的陋習,但是這件事完全顛覆了我對他的印象。
我認為人的價值不是以財富衡量,佛說眾生皆平等,王思聰應該尊重每一個人。即使別人對他偷拍也應該悅納,因為王思聰你不是喜歡出名嗎?你已經把自己炒成公眾人物了,還怕什麼偷拍?而且在外面,又不是在你家,去你家裡偷拍或者你家門口偷拍那的確涉及侵犯隱私,在大庭廣眾之下,怕偷拍?怕偷拍,你就不要招搖過市,化個妝,捂嚴實,讓別人認不出來不就行了嗎?
而且,別人偷拍,說明你王思聰在社會還有著曝光的價值,這個曝光價值其實就是王思聰的流量財富 ,王思聰應該智慧地利用,畢竟花開花落終有時,及時乘機展示自我魅力,樹立美好的富二代形象,促進事業發展,這樣多麼完美。
王思聰千萬不要以為給別人付了209萬就自鳴得意,以為一切都能用錢擺平。他應該從這件事吸取教訓,從內心真正地反思,以後不要再做這樣的蠢事,做為一個人,要注重自我的修養,才能豐盈高貴的靈魂。
對於被打的人,我很同情他的遭遇,我覺得他之所以和解,是他明白得饒人處且饒人,畢竟山不轉水轉。這裡也勸他千萬別為捱打得錢而自鳴得意,這種心思很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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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因思而未廢
商品社會,市場經濟,對自己的不當行為付出經濟代價天經地義。王思聰作為公眾人物發生這樣的事,至少說明他不夠冷靜的處理簡單矛盾,對於他來說,這也是個教訓。至於有很多的人認為金錢不是萬能,不能因和解而逃避治安處罰,我覺得多少有仇富的心理作祟,當事人雙方願意和解,減少了社會矛盾,皆大歡喜之事,我舉雙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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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九步聊天
我要是王思聰:
第一,儘量儘量避免掏錢給涉事的對方(就是被打者),哪怕忍兩天蹲局子。怕在裡面受欺負,找幾人進來護著自己很容易。
第二,不遭罪的情況,花多少錢打官司都行,不能賠錢,一分錢不配最好。。
第二,實在要給被打者錢,找律師擬個協議,嚴禁洩露相關和解內容,否則追回甚至倒賠。
總而言之,一定不能讓大家覺得,找我王思聰碰瓷,有利可圖;否則永不得安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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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銀朋鵬
多數人是缺乏錢的,被王思聰毆打也能夠一朝天下聞名,錢能通神的古理並沒有過時,如果沒有嚴重到上公訴的刑事責任,走和解也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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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三天打魚半天曬網
王校長也是有脾氣的。不過是他的光環太那個耀眼,平時身邊人都對他為首是瞻,再牛的人都會給他些面子。不過萬事沒有絕對,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總會碰到些槓頭的,那怎麼辦,搞他唄,反正只要打不死,賠點小錢不輸體面,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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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風趣的夜炳燭
這樣的說法估計是假的,因為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我覺得,雖然說王有錢,但法律法規也有條文規定的,賠償都應該是在合理範圍之內的,不能看對方的身份而定,如果超出範圍,可以看做是訛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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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福筱航
記得看過一個國家的案例
是說一個有錢人無聊對路人吐痰
而這個路上注意啊是個普通人
記得被法官判富人賠償
路人就是普通人五百萬美元!
有人問法官為什麼賠償這麼高?
法官說
假如你讓富人不傷筋骨的侮辱別人
那他以後還會故伎重演!
那假如你開出的價碼讓富人難以承受
那普通人家也就沒有富人敢欺負了!
注
假如記錯了沒這個案例
那可能就是一個寓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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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怕出名豬怕壯。王思聰是知名人士,關注他的人會很多,說拍照呀或說打人呀能引發熱議。如果是假的也就會像是一陣風,就像是前段時間網傳恆大Quattroporte許家印在長沙市跳樓了,傳了幾天沒事了。關於王思聰打人這件事情,我覺得如果是真事,首先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打人是不對的,其次年輕人遇事不夠冷靜,火氣上頭動了手也有可能。了事花了209萬也讓人覺得有些失實吧?如果不是有預謀,只是臨時發生衝突,都不帶器械,拳頭掄幾下,也不至於傷得很嚴重吧,不能說人家王家是有錢人就敲竹槓吧,況且還有公安主持公道,所以說這件事情可能是假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