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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曉白121

    我搞不懂的是,你們為什麼會覺得佔理?他們當時的離婚協議雖然說的很清楚,男方負責孩子的生活費,但是並沒有法律規定離婚之後男方還要負責女的生活費啊!她用人家的信用卡本來就不合理,更何況她的房貸和生活開支還由男方來負責,就更不合理。不管離婚前是否是因為男方出軌,這些都是沒有法律依據可以支援支付的。用著前夫的錢去養後夫,根本不管孩子,這還算是佔理了?我想不明白這個標題是怎麼列出來的?

  • 2 # 智慧卡梅倫7p6

    她就因為不佔理,所以人都罵她,她是佔法律上的理,欺負汪小菲老實,算計汪簽了一個不公平的婚姻協議書,大麴線太壞,就是一個潘金蓮。

  • 3 # 首席女王駕到

    因為這兩姐妹真的是太讓我們內地的朋友討厭了!

    大S姿色平平,相貌普通,不知道她是天天做夢,還是不知道誰給她的勇氣,讓她天天說自己漂亮的像仙女一樣,不僅跟自己說,還天天的這樣告訴別人,也不知道她那些臺灣的朋友中了她什麼邪了,各個附和她說:她是最漂亮的!

    就是這個總說自己最漂亮的,周渝民,藍正龍硬是看不上她!

    汪小菲傻呵呵的接手了,看看綜藝節目裡他們還是夫妻時的樣子,汪小菲在大S面前唯唯諾諾,戰戰兢兢,知道的是夫妻,不知道的以為審犯人呢,汪小菲說一句,大S就要頂一句,讓她吃鹹的,她一定要選甜的,讓她三餐定時,她說就喜歡暴飲暴食,讓她做喜歡的事,她說她就喜歡挑戰討厭的事!

    真的說什麼,她都反對,這種原生家庭缺失的人,陰鬱,自以為清高,得理不饒人,又自命不凡,其實只為掩藏自己自卑的一切!

    汪小菲和她離婚,我們都覺得這個男人之前太可憐了,現在終於逃出魔窟了呢!

    再說小S,叫她忍者神龜也不為過,被家暴,被出軌,被夫家看不上,問題是夫家也並不大富大貴,只是箇中產而已!

    如此卑微,如此做低伏小,可嘴巴真的是在螢幕前,惡毒的要死,嘴賤的讓人恨得牙癢癢!

    她遭遇的一切,大部分人只用兩個字形容:活該!

  • 4 # 通天聖騎士

    她佔什麼理?她和汪小菲婚姻最大的不對,只是她的前夫曾在婚內出軌,這算她的理!其餘的她佔什麼理?拿著前夫的卡養現在的丈夫?家裡的水電費都得讓前夫去掏!如果她沒有再婚,前夫掏了也就掏了,畢竟還養著共同的孩子呢!可有現在的丈夫,憑什麼也讓前夫掏?前夫是冤大頭啊?前婆婆看孩子,保姆都能住到她家裡,人家兒子掏錢買的房子,自己的媽媽居然住不進去,去住賓館!請問有這樣當媳婦的嗎?這就是她佔的理嗎?

    所以說大S佔理,只是題主你認為的,但不是大多數人認同的!

  • 5 # 一葉草73

    怎麼說呢?戲分上半場和下半場。上半場大S是佔理的,因為老公出軌是很多人無法容忍的,她選擇離婚這沒錯。

    汪小菲也知道自己理虧,所以離婚條件儘量滿足大S,哪怕不平等也接受。

    下半場就是大S沒理了,離婚的時候說好好帶兒女,不再結婚。結果是大家都知道的。她不僅很快再婚,還把一個喜歡裸身的光頭帶進前夫買的房子裡,跟前夫的兒女朝夕相處,刷著前夫的卡,用前夫用過的一切。還跟他高調秀恩愛。這真的有點破防了。不僅汪小菲生氣,連吃瓜群眾都有點看不下去。罵她真的再正常不過了。

    覺得汪小菲出軌都是大S造成的。

    相比之下,同樣離婚帶孩子的張柏芝就好多了。

  • 6 # Maria185169612

    佔什麼理?理在哪裡?她先出軌,然後顧女人勾搭丈夫,顧狗,拍影片,拿證據然後要挾丈夫,付高額撫養費。一系列的圈套。殺豬盤了。提前一年就找律師。安排妥妥的。心機婊。拿孩子要挾男方,不讓看孩子。要拿錢看孩子。

  • 7 # 76人間煙火

    大S所謂的佔理只是汪小菲在出軌後主動簽下的不平等條約,而這個條約是有前提的,大S承諾會好好養孩子,不會很快再婚,所以汪小菲覺得別管多少錢還是自己的孩子老婆花,雖然老婆已經是前妻,但在汪小菲的感覺裡,還是他老婆,他壓根就沒想到大S是徹底和他決裂,而且迅速閃婚光頭,並且帶著光頭住進他還正在還著房貸的4億臺幣的豪宅,這下,哪個男人也忍不了啊。

    開始的心甘情願到後來的憤怒都是正常的反應,其實汪已經夠能忍的了,換作誰能忍受前妻拿著自己留給孩子的卡買二婚的行頭呢,不僅買二婚的頭紗項鍊還給光頭買,這真的是欺辱人,直接是騎在汪小菲的頭上拉屎啊!

    但大S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妥啊,她做這些都是理直氣壯的,我一個明星,為你生了兩個孩子,你還出軌了,你就應該養你的孩子和前妻,花多少錢都不為過,信用卡拿在手裡,我就可著勁的花,誰讓你對不起我。

    可是她沒意識到,這時你沒有這麼豪橫的理由了,你再婚了,而且是閃婚,連給兒女熟悉接受的時間都沒有,就迅速閃婚,二十年一通電話就能閃婚,誰信,這時汪小菲不僅要看著你們秀恩愛,住他買的房子,他的床墊,還得汪支付電費,這簡直是史上最冤大頭啊!

    小S還一個勁蹭熱度,天天南韓姐夫怎麼好,各種合影熱舞,擁抱,還說姐姐從來就沒忘了光頭,這讓前姐夫情何以堪,被罵情理之中啊!

    大S被人討厭網暴就是一點,沒有認清現實,自己已經再婚了,就不能還這麼貪婪,還想要人的贍養費,有點引起公憤了,全世界都沒有前夫還要再贍養再婚的前妻的,被罵活該!

  • 8 # 一條渴了的魚

    看了一個博主說為什麼大家都罵大字母,是因為她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把人性的惡發揮到極致,人當然要遵法守法,但是人也要遵守道德,在法律範圍內大字母贏了,但是在道德範圍內她一敗塗地

  • 9 # 斑痘公主

    公道自在人心,大家都罵她,說明她確實做得不夠“地道”,這不是顯而易見嗎?

    1,明明再婚了,卻用前任的錢來養現任,家裡電費都要前任出。

    2,刷前夫幾百萬的卡,買情趣買奢侈品,給光頭買鞋買褲衩,就是不給一雙兒女買一點東西。

    3,把著孩子當“肉票”,即使汪小菲包機都不讓孩子回北京看父親看奶奶。

    其他的都不提,就以上三點,夠不夠噁心人?貪財忘義的嘴臉暴露無遺,難怪被罵,活該。

  • 10 # 克洛伊Bee

    汪小菲是錯了,搞女人。你要離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報復就不對了,畢竟曾經是夫妻,是你孩子的爸爸,為何要用如此的方式處理呢?疫情三年多,企業不好做你不是不知道,賺了錢會少你那份嗎?沒有必要讓孩子們和他們的爸爸決裂

  • 11 # 甜味拾荒者1121

    本來她佔理,但是欺負老實人太過了,這點理也變得無足輕重了。

    離婚之後再二婚沒有錯,但是你都二婚了還花前夫的卡去買二婚用的東西這就有點欺人太甚了吧?起訴前夫不付撫養費,大家還覺得汪小菲這人怎麼這樣,離婚了不養孩子還不按時付撫養費,結果人家汪小菲把撫養費明細一曬才知道前夫哥這個冤大頭不僅養了前妻一家子還養了前妻的現任。還揚言前夫脾氣暴躁現任脾氣好,吃了這麼多天的瓜才明白,這擱誰身上誰會脾氣好?現任光頭看你為金主,床墊都買不起,敢跟你暴躁嗎?

    再說說大s跟光頭,年輕的時候光頭為了事業甩了她,現在轉身又來娶她,用s媽的話說,真的是垃圾堆裡找男人,一點也不挑。汪小菲雖然不夠完美,但是從很多細節來看,對她還是很體貼的。離婚了前夫的錢可以給孩子花,但是你拿來買你二婚用的東西就有點不厚道了。

    自稱很愛孩子,但是看看她的行為,天天秀恩愛確定她有時間陪孩子?還領了一個又老又醜的光頭回去,孩子看到不嚇個半死?爸媽離婚孩子還沒適應就給孩子塞個後爹,一點都不考慮孩子的感受。

    誠然,汪小菲出軌是有錯,大s本來也是有理的,但是離婚以後得一系列操作把自己的人設都作沒了,說著文明話,盡幹不文明事,網友也不是傻子,大是大非還是分得清的,我覺得這就是大家討厭她的原因吧!

  • 12 # 苒苒在幹嘛

    臺灣自己的娛樂節目裡都說得透透的了!她只是離婚協議簽得好……她佔法,不佔理……!人家還調侃大S……離婚協議就是要把對方搞得疲倦不堪才籤比較能佔便宜……

  • 13 # 橫紋刀劈扭紋柴

    她點佔法,沒有佔“情,和理”。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律體系中,“情,理,法”三者的關係與邏輯,所以在網上亂扯。當然也有些網友是懂的,因為在網路大眾裡,本身就是律師。大家各站一派,各執一詞,相互對罵和攻擊是不對的。大S只佔了法,她並沒有佔“情和理。”

  • 14 # 風吹不動樹葉

    她如果沒有再婚,養孩子和自己花汪小菲多少錢都沒問題,只要汪願意。但再婚了,汪就沒有養她的義務了,只要養好孩子就好。但她再婚後還在刷前夫的卡,買的又都是自己甚至現夫的生活用品,甚至是婚禮用品,這就讓人不恥了,雖然是簽了協議,但不能如此侮辱自己孩子的父親。至於說報復性消費,不離婚還是自己老公愛怎麼報復消費都行,但從離婚的那一刻他和你就是法律上的陌生人了,你又再婚了,有什麼立場呢?至於協議,明顯不合理的應該可以再議重籤吧?否則我們的澳門怎麼迴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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