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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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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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峽客
必須要交的,我的一個朋友弟弟,因為殺人先被拘留(近20年前),我每個星期陪他去交一次生活費(固定那一天)去上賬,至於多少由你自己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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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左手兔右手貓
記得年青時候有一個朋友,在1980年某日,休息天閒得發慌,就糾集了三個朋友去湖塘橋街上擺個攤讓人投圈圈賭香菸。當地派出所小警察也閒得慌過去不讓擺,結果與警察吵起來還動了手。大概警察吃了虧,第二天一上班,單位正在開早會,來了幾個湖塘橋民警,出示行政拘留證把他帶走了。在紅梅公園後面的武進看守所關了五天。當時你可選擇在裡面幹活或不幹活,幹活的吃飯不用交錢,不幹活的一天三頓交五毛錢伙食費。他略懂一些木工技術,在裡面修了四天桌子、椅子,出來時還掙了一塊五毛錢(幹活每天一塊錢扣除每天五毛錢飯錢),哈哈哈,笑死我了,當月單位也沒扣他五天的工資。我們笑說他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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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茶仙老四
有位朋友說明白了嗎!至於交不交火食費!進去的人都知道!我去年因交通事故,沒碰著人,把擺在路中間的紅綠燈給撞壞了!沒看見!車颳倒壓毀了,賠償了一千多塊錢,看著沒人就回家了。拘留了七天!交了二百四十快錢!交火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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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半飽書生
現在是不用交的,但是千萬別以為這是免費旅館就跑去砸人家玻璃,故意進去蹲號子...因為這玩意兒是要上檔案記錄,並且記錄會跟著你一輩子的。而且限制自由的滋味不會好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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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帥哥達達
首先肯定的說:個人不用交伙食費。過去被拘留的人是要交的,標準也是按當地政府的檔案規定的標準收取的,現在已經改為由政府財政撥款了,所以不需個人交伙食費。
嗯!等我進去,出來之後告訴你。
這個辦法比上網查、打電話問都靠譜。上網查可能不準;打電話可能問不對人兒。
等我再看看怎麼才能行政拘留,別整錯了,搞成別的進去,答案就錯了,還得二次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