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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早晨的Sunny2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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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案判例研究
違約金一般要求和實際損失相當原則,違約金標準一到兩個月標準也屬合理區間。租金支付方式提前支付半年雖是合同約定,但合理性值得商榷,有霸王條款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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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語閒文
租房基本上都有違約金,雙方簽訂的租房合同上會有約定,違約金是合理的,是對雙方的約定。
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合同中有約定違約金的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合同中沒有就違約金進行約定,那麼違約金就是違約方造成損失的數額。
也就是說如果租期半年,提前解約至少要賠償一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謝邀請:你的問題你當初合同簽訂時就要特別慎重。人家是專業(=房東)不會與你講道理(你合約是付),就是準備坑你錢讓你啞口無言。正常像你這樣的承租人,的確時有發生,正常房東一般只要勾通。必競還有等於二個月的時間。一點沒問題多會理解你。但你碰到的是二房東是不可能讓步於你,就等著你,當然合同約定的條款黑錢呢。一般租房合同,壓金一月。外面=房東一般,壓一付一。你當時就有問題,壓金一個月已約定,為什麼還要提前一月付。你半年一付,就不用壓金,提前一月是合理的。你現合同約定你不付是你錯,買次教訓吧。下次租房儘量不要從二房東手上租。還要你在=手東手上租,你付半年租風險多大?我可以說,你沒看到原房東人,你也沒法核實二房東與房主合約真假?事常中,有些二房東自知己和房主合約到期。找朋友重新轉租幾年,合夥坑房東,坑承租人的比比皆有。你要想了這樣,二房東不是詐騙了嗎,報警公安會抓,只能是你想的太美好了,希望看到我回答的今後對要租房的承租人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