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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82866135885現實

    我我儲戶被判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責任,表示滿意,因為儲戶沒有掌握好自己的自主權利,把自己的資訊許可權給於了她人,是自己的管理行為過失造成的,自己應該負有責任在先。

    但是銀行是華人民銀行,是為全華人民服務的機構。應該對國家的財產安全和人民的財產安全負到責任。每一位職工在上崗位前都進行過教育與學習銀行的各項規則、規定、上崗工作責任事項。

    銀行和職工負有重大的管理責任。

    職工挪用了銀行的存款是犯法行為!已構成了犯罪的動機。

    應該負有法律犯罪責任。

    銀行負有管理不善重要責任。

  • 2 # 往事如風219574615

    資訊就是你要長記性,銀行的任何理財保險增值產品不要買也不要理,只記住存錢要定期還是活期就完事,簡單有效還安全

  • 3 # 就事論事420

    這個事,沒毛病的!

    儲戶長期將自己身份證及相關證件交於銀行工作人員,法律上視為授權,應對由此帶來的後果負責的。

    這些證件是交給具體工作人員,而非銀行,因為銀行根本就沒有代保管證件的業務,他這是基於個人信任的行為,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買單。

  • 4 # 旦旦4410

    這樣的事,我身邊發生好幾起了,都在同銀行打官司,難道銀行自己沒有管理不善的責任嗎?以後讓老百姓怎麼相信銀行。我認為只要是不貪圖銀行人私下許諾的高利息,一切按照規定辦理業務,不把身份證交給銀行的熟人,保管好自己的存摺或者銀行卡,不讓銀行找到你有保管不善的任何漏洞,如果存在銀行的錢被銀行人划走了,沒有了,你看銀行怎麼說?

  • 5 # 水桶粗的閃電

    銀行存款丟失當然是大事!但是丟了東西不能見誰都要咬一口。這件事情一看就是原告講的,先說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多麼辛苦,別人怎麼怎麼樣,自己的問題只一句話帶過。這件事情上不得不說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

    整件事情的重點只有一個,"長期將身份證交給他人",注意是"長期"。如果是需要辦某件事情,或者說"幾天、一段時間",但是"長期"說明了什麼?說明你自己是知曉的,甚至是默許的。或許再做深一點的猜測,你和銀行職員直接有沒有別的事情?

    現在的真相更像是出了狀況,和銀行職員沒有談攏,錢要不回來了,然後把銀行告上法庭來減少損失是不是?

    1.無論何時,你的個人財產的第一保管人永遠是你自己。

    一旦錢財丟失,無論你找誰,是不是先要說明身份證、卡、密碼都在我自己手裡,而錢少了?先盡到了自己的保管責任再去找別人的錯吧。把身份證長期交給別人,說明你對對方很信任,默許了對方對你的財產進行管理。

    2.反過來講,銀行千方百計提醒你不要把身份證、卡、密碼交給別人。警察千方百計防詐騙提醒。你一定不聽那能怎麼辦?被騙的人告警察沒有阻止騙子詐騙?

    你自己也說的很明確,銀行在大額存取款是否做到審慎義務,是否有過錯。那麼久簡單了,你有責任,銀行職員有責任,銀行有責任。如果平分責任,最多30%,你和銀行職員乾的勾當。總不能把責任全都給銀行吧,銀行從頭到尾沒參與,他不知道啊!銀行最大的責任就是沒發現而已。你自己都沒發現,還是長期沒發現。笑死我幾百塊錢還要一兩天拿出來數數看數目對不對。

    3.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後果有一定的判斷,錯了、失敗了不丟人。你說投資失敗的人要不要找證券公司、證監會的麻煩?天天寫著投資有風險也攔不住你入市拼搏的決心。

  • 6 # 宋新生2020

    此事給人們提了個醒,存款應存入國有銀行(五大銀行)。不要去聽信民營銀行的高利或其他優惠事項,老百姓把辛辛苦苦攢的錢存入銀行圖的是放心,不圖利息高低。

  • 7 # 手動黨人鋼砲手

    有三個資訊值得關注。一,銀行,應該是最講信譽的地方;二,法院,應該是最講公平的地方;三,親戚,應該是最講情分的關係。但凡有情分、講信譽,就不會令人議論天秤傾斜與否。

  • 8 # 魔法星星KM

    戰爭對於任何國家都不是好事,有錢有勢的人可以跑到國外,可憐的老百姓要遭受戰爭的代價。可有一個國家除外,那就是美國。這個國家就是為戰爭而生存的,沒有戰爭它們政客和國會議員就無所事事。美國的歷史就是戰爭的歷史,戰爭為美國帶來財富和朋友圈,以大欺小顯霸道。美國不除世界永無寧日。

  • 9 # 百科全書602

    首先,儲戶為了迎合銀行的攬儲得到高額回報,這就在存很大風險;其次沒有按正規的存款程式操作,儲戶也沒有異議;再次儲戶設定的密碼洩露。

  • 10 # 敏銳明月u

    銀行存取款手緒很繁雜,有_條認臉,別人取款首先臉不對吧,還規定必須本人到場,這銀行職員私自轉走客戶的錢明顯是偷盜行為,憑什麼讓客戶擔責八成?

  • 11 # 京都老客41118

    這種人真是糊塗!身份證是最私有的證件,即便是家人,都必須即借即還,以免出錯。她這把自己身份證結給別人長期使用,主要是錢多了。也不在乎這1200萬。

  • 12 # 使用者葛律師

    從廣義上講,老百姓把錢存在銀行都不安全了,這個事就很大,大型的金融機構對自身資金安全及盡所有能力保證儲戶的資金安全應看作是無限責任。

    大型金融機構有能力也有責任保證儲戶的資金安全,這不僅是從儲戶角度出發也是從國家角度出發,金融機構的這一責任都責無旁貸,只能對儲戶本人重大過錯行為才考慮儲戶的恰當責任。

    像本案這種,動輒判8成責任,這與金融機構龐大的能力與承擔的責任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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