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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胖丁兒雜談

    總結起來一句話:娛樂明星靠炒作,NBA球星靠實力!娛樂明星走紅,自身的實力只能算一小部分,大多數的功勞要歸功於幕後的團隊。而去NBA的球星們,最重要的就是自身的實力,經紀人只是將球員實力最大化的體現在工資上。

    我們有太多的明星,一輩子可能沒有一件代表性的作品,或者說一輩子大多數的作品都是垃圾作品,就這樣還是廣告不斷,片約不斷,掙錢掙的自己都不好意思。最近很火的那個什麼安琪拉家的什麼貝貝,除了在跑男中拙劣而又浮誇的表演之外,你還能想起來她有什麼作品嗎?人家不是照樣火的不要不要的?這還不是靠背後經紀公司的力挺和炒作?所以娛樂明星經紀人的抽成達到40到70就是很自然的事,畢竟大部分工作都是幕後的經濟團隊做了。

    NBA的球星就不一樣了,除非是看走眼的,要不他的工資基本就是自身價值的體現。今年的新秀球哥,儘管他爹炒的不要不要的,場外的名氣可能是最大的新秀。可是這有什麼用呢?到了場上還不是被各路明星狂虐?經紀人再厲害,也不能把周琦的工資炒到卡佩拉的級別。對於球員來說,能夠拿多大的合同,取決於自己的能力。

    當然NBA也有經紀人透過自己旗下的超級球星,給球隊施壓幫助自己旗下別的球員拿到溢價合同,但是這也是有限度的。JR如果不是自身有實力,詹姆斯就是再力挺也是沒有用的!所以,對於球員的合同來說,經紀人起到的作用有限。所以NBA規定經紀人最多隻能抽成4%,也是為了避免太多場外的因素影響球員的價值,這樣是不利於NBA的發展的。

    所以不要拿娛樂明星和NBA的球星相比,一個是以自身實力為本錢來實現自己的合同價值,一個是靠著經紀公司的各種炒作來提高知名度的,沒有什麼可比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看到別人買貴的東西就覺得他們奢侈,該如何糾正我這種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