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
封建社會里,長幼尊卑,等級秩序,那是烙在骨子裡的東西。有些事情,不要說去做,就連想一下,恐怕也是不敢的。
比如寶玉,常被視作有叛逆思想的人。賈政的暴打,王夫人的攆人,給他的身心帶來了巨大的傷害。讀者為此忿忿,視之如仇。而寶玉本人呢,從頭至尾,卻從未見他有過哪怕一點點的怨恨之意。
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這是一種基本的設定,就連寶玉也不能免的。
小紅一個丫鬟,若是膽敢對主子小姐動手,以奴犯主、以下犯上,其嚴重程度,堪比臣子的謀逆了。一人做事一人當?那是現代社會。作為一個奴才,真敢這麼做的話,不僅自己死無葬身之地,一家子都要受她連累的。
不禁想起《甄嬛傳》中淳貴人的遇害。華妃敢於殺人,是因為對方只是一個貴人而已。假如對方的身份尊崇,比如皇帝,借她十個膽子,看她敢不敢動手?那可是謀逆啊!
想想那些謀逆之人的下場吧。假如出現類似的惡性事件,自是手段嚴酷,具有足夠的震懾力。封建社會的長幼尊卑、等級秩序,靠的可不只是思想的教化。
在諜戰劇中,一旦身份暴露,那就是死,沒準兒還會連累自己人。在這種情況下,殺人滅口是合理的應對方式。
假如小紅已是犯下了重罪,那麼拼死一搏,倒也罷了。實際上,就算事發,頂多也就是打一頓、攆出去罷了。哪裡就怕成這樣,以致鋌而走險、累及家人呢?
一些宮鬥劇的套路,有不少是出於編劇的想象。那樣的橋段,固然好看抓人,但未必有多少現實的基礎。只是大家看得多了,幾乎就形成自動思維了。
我們從書裡看到的是:鴛鴦撞破司棋之事(這比小紅的事情可嚴重多了),那兩位也沒有趁著夜黑風高,去殺人滅口。不少讀者,很為鴛鴦捏了一把汗。實際上,他倆怕得要死。司棋此人,平時瞧著挺彪悍的,居然給嚇病了,還得鴛鴦過來賭咒發誓、安慰一番。
雖然小紅意識到可能被黛玉聽去了,有些擔心,但也沒有影響到稍後她在鳳姐面前的優秀表現。可見,剛才的事情,對她的狀態並沒有明顯的影響。要麼是這件事兒本來就不甚大,要麼就是小紅的心理素質超強。無論是哪種情況,都不會導致極端事件的發生。
“原來這亭子四面俱是遊廊曲橋,蓋造在池中水上,四面雕鏤槅子糊著紙。”(見第27回)寶釵前腳剛走,文官、香菱、司棋、侍書等人就上亭子來了。正說著話,只見鳳姐兒站在山坡上招手叫。此處四通八達,各個方向都有可能來人;而在附近的山坡上,也能瞧見這裡。無論如何,滴翠亭都不是適合動手的地方。
司棋那兒,還有一個男人,卻連個丫鬟也不敢動手;而小紅呢,大白天的、人來人往的,居然膽敢對主子動手?退一步講,就算小紅吃了熊心豹膽,那也得有點腦子啊!
至於“人急造反”,一些讀者可能把“造反”一詞想得太過嚴重了。平兒道:“只聽各處大小人兒都作起反來了,一處不了又一處,叫我不知管那一處的是。”襲人道:“我只說我們這裡反了,原來還有幾處。”(見第59回)。這裡,所謂的“反”了,並沒有指向嚴重的罪行,只是不服管束而已。
“作反”和“造反”,是類似的意思。什麼叫做奴才“造反”?其實標準是很低的。想要“達標”,並非難事。比如春燕孃的行為,就算是“反”了。假如被人撞破,羞惱之下,小紅不服管束,倒是有可能的。
在封建社會中,對奴才的約束是相當嚴厲的。只是不聽話、不服管束,便能稱得上“造反”了。一個奴才,因為這等小事,都有可能招致懲罰(如打板子,攆出去)。這與前面所說的謀逆/犯上,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其懲罰的嚴厲程度,亦不在一個檔次上。
順便說一句,這種事情,寶釵可能覺得“沒趣”。換作是王善保家的之流,恐怕會覺得很“有趣”吧。她們自然不會想著避開,直接抓了現行便是。就算不能邀功請賞,也可滿足她們的某種心理吧。
不會。
封建社會里,長幼尊卑,等級秩序,那是烙在骨子裡的東西。有些事情,不要說去做,就連想一下,恐怕也是不敢的。
比如寶玉,常被視作有叛逆思想的人。賈政的暴打,王夫人的攆人,給他的身心帶來了巨大的傷害。讀者為此忿忿,視之如仇。而寶玉本人呢,從頭至尾,卻從未見他有過哪怕一點點的怨恨之意。
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這是一種基本的設定,就連寶玉也不能免的。
小紅一個丫鬟,若是膽敢對主子小姐動手,以奴犯主、以下犯上,其嚴重程度,堪比臣子的謀逆了。一人做事一人當?那是現代社會。作為一個奴才,真敢這麼做的話,不僅自己死無葬身之地,一家子都要受她連累的。
不禁想起《甄嬛傳》中淳貴人的遇害。華妃敢於殺人,是因為對方只是一個貴人而已。假如對方的身份尊崇,比如皇帝,借她十個膽子,看她敢不敢動手?那可是謀逆啊!
想想那些謀逆之人的下場吧。假如出現類似的惡性事件,自是手段嚴酷,具有足夠的震懾力。封建社會的長幼尊卑、等級秩序,靠的可不只是思想的教化。
在諜戰劇中,一旦身份暴露,那就是死,沒準兒還會連累自己人。在這種情況下,殺人滅口是合理的應對方式。
假如小紅已是犯下了重罪,那麼拼死一搏,倒也罷了。實際上,就算事發,頂多也就是打一頓、攆出去罷了。哪裡就怕成這樣,以致鋌而走險、累及家人呢?
一些宮鬥劇的套路,有不少是出於編劇的想象。那樣的橋段,固然好看抓人,但未必有多少現實的基礎。只是大家看得多了,幾乎就形成自動思維了。
我們從書裡看到的是:鴛鴦撞破司棋之事(這比小紅的事情可嚴重多了),那兩位也沒有趁著夜黑風高,去殺人滅口。不少讀者,很為鴛鴦捏了一把汗。實際上,他倆怕得要死。司棋此人,平時瞧著挺彪悍的,居然給嚇病了,還得鴛鴦過來賭咒發誓、安慰一番。
雖然小紅意識到可能被黛玉聽去了,有些擔心,但也沒有影響到稍後她在鳳姐面前的優秀表現。可見,剛才的事情,對她的狀態並沒有明顯的影響。要麼是這件事兒本來就不甚大,要麼就是小紅的心理素質超強。無論是哪種情況,都不會導致極端事件的發生。
“原來這亭子四面俱是遊廊曲橋,蓋造在池中水上,四面雕鏤槅子糊著紙。”(見第27回)寶釵前腳剛走,文官、香菱、司棋、侍書等人就上亭子來了。正說著話,只見鳳姐兒站在山坡上招手叫。此處四通八達,各個方向都有可能來人;而在附近的山坡上,也能瞧見這裡。無論如何,滴翠亭都不是適合動手的地方。
司棋那兒,還有一個男人,卻連個丫鬟也不敢動手;而小紅呢,大白天的、人來人往的,居然膽敢對主子動手?退一步講,就算小紅吃了熊心豹膽,那也得有點腦子啊!
至於“人急造反”,一些讀者可能把“造反”一詞想得太過嚴重了。平兒道:“只聽各處大小人兒都作起反來了,一處不了又一處,叫我不知管那一處的是。”襲人道:“我只說我們這裡反了,原來還有幾處。”(見第59回)。這裡,所謂的“反”了,並沒有指向嚴重的罪行,只是不服管束而已。
“作反”和“造反”,是類似的意思。什麼叫做奴才“造反”?其實標準是很低的。想要“達標”,並非難事。比如春燕孃的行為,就算是“反”了。假如被人撞破,羞惱之下,小紅不服管束,倒是有可能的。
在封建社會中,對奴才的約束是相當嚴厲的。只是不聽話、不服管束,便能稱得上“造反”了。一個奴才,因為這等小事,都有可能招致懲罰(如打板子,攆出去)。這與前面所說的謀逆/犯上,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其懲罰的嚴厲程度,亦不在一個檔次上。
順便說一句,這種事情,寶釵可能覺得“沒趣”。換作是王善保家的之流,恐怕會覺得很“有趣”吧。她們自然不會想著避開,直接抓了現行便是。就算不能邀功請賞,也可滿足她們的某種心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