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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國說文史

    “養恩”大於“生恩”,上一輩的人,不管是“買”還是“賣”,都有各自不得已的原因。過去的已經過去了,再糾結也沒用。現在過的幸福不就行了嘛,何必打破現在的“舒適圈”。

  • 2 # 山青水秀四季美168

    我覺得人販子不幹好事!傷天害理,硬是拆散了人家的骨肉親情,給家庭父母孩子造成了災難,是一個無辜的家庭悲劇。

    被人販子拐賣的孩子長大了有權找到自已親生父母,孩子應該回歸原主,因為養父母和人販子之間的交易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孩子長大後也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回到父母的身邊,我覺應該是這樣的,因人販子和任何人買賣交易人口都是犯罪,都應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 3 # 李梅6613
    如果我是被人販子拐賣的孩子,長大後,知道了自己被拐賣的真實情況,我一定會想辦法去找自己的親生父母,認祖歸根。

    沒有買,就沒有賣。沒有買賣,就沒有人販子拐賣兒童。人販子之所以可惡,令人不齒,就是因為他們以營利為目的,為了個人發財好過,泯滅人性,破壞他人家庭。

    人販子以欺詐誘騙等不正當手段,把孩子從親生父母身邊奪走,賣到外地賺錢,本身就觸犯刑律,構成拐賣兒童罪,依法應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罰處罰。

    三十四歲的題主,如果有人販子的線索,建議你向公安機關提供,讓人販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不知題主想過沒有,你從小被人販子拐走,以600元的價錢賣給現在的父母,雖然養父母對你不錯,但他們是買方,同樣構成犯罪。

    想想看,養父母既未種,也未生,花600元錢,卻意外得到了你這個兒子,天上掉餡餅,多大的好事呀,他們當然高興。

    但你可曾想過,丟失自己寶貝兒子的親生父母,當時的焦急心情。他們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整天以淚洗面,想方設法,四處打探尋找,向公安機關報案,尋找你的下落。

    你可曾想過,你的丟失,是親生父母終生的遺憾。說不定,你的母親因你的遺失患病逝世,到死都未能見兒子一面,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人間悲劇啊。

    當然,我理解你現在的矛盾心情。找吧,離開親生父母時間太長,對親生父母的印象淡薄,沒有多少感情。

    不找吧,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和現在的哥哥不是一個爸媽,沒有血緣關係,明知自己的來處,卻不去找,別人會說自己冷血。

    這正是人販子拐賣兒童造成的危害,希望你能從內心真正認識。綜上,我希望題主能到四川老家,認自己的父母,認自己出生的地方,認自己的根。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建議。究竟認還是不認,由你這個當亊人選擇決定,別人不能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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