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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貴觀察

    人的一生婚姻是個複雜多變的事兒,大凡最基礎的家庭關係都是經濟基礎所決定。

    現實很表面很有骨感,而現實的本身又很露骨。

    現在現實的社會就是這樣,在年輕人中什麼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等,都無存。這是時代的悲哀!

  • 2 # CJT知足常樂

    婚姻最大的問題是雙方不能共同成長,不能保持均衡狀態。

    許多人會認為,一個有愛,有性的婚姻是非常理想的婚姻狀態,現實卻是這樣的婚姻也離了,令人費解。

    我認為婚姻最大的問題是雙方不能共同成長,不能保持均衡狀態。

    人的行動是由思想支配的,思想一致的人,行動才能一致。

    婚姻關係中,男女雙方都成長或者都不成長,有愛,有性便會保持婚姻的穩定性,這樣的婚姻是牢靠的。

    怕就怕在,一方成長,另一方原地踏步,時間久了便失去了婚姻的平衡,儘管有愛,有性還是會離婚的。

    婚姻,不是一個人的獨大,而是兩個人的平行。

    最常見的例子是一方一旦擔任領導,官職越來越高,認識問題的角度,高度發生了變化,大到事業,對子女的教育,小到對衣食住行的看法便產生分歧,走著走著就走不到一條路上了。

    這就是所謂你不懂我,既然你不懂我,便會產生找個懂我的人,來替代你,這是離婚先兆。

    這種情況,一方處於多方面考慮即使不離婚,也一定是做出巨大的犧牲,忍辱負重,苦不堪言,這樣婚姻幸福何在?

    目前,這種搭夥過日子的婚姻,湊合著過的婚姻,在中國至少佔80%。

    特別指出的是,在這方面女人一旦結婚,便會忙於家務,帶孩子,孝敬老人,成年累月陷入雜七雜八的事情中,疏於看書學習,懶得動腦思考,再加上“他是我的”的思想,雖然愛和性亦然存在,但只是形式,對男的來講只不過是完成“交公糧”任務而已,常常是寡淡無味,應付了事。

    需要指出的是夫妻共同成長是多方面的,除了精神層面外,還應包括物質方面。雖然愛和性是婚姻重要組成部分,夫妻共同成長對婚姻也非常重要,但這些離開了物質保障,整天喝西北風的愛和性也是不會長久的。

    錢雖俗氣,但它卻貫穿了生活的全部,沒有金錢的支撐,感情也不會牢固。

    所以,掙錢的能力成長,是保障生活無憂,家庭和睦的物質基礎,正如有人所說,貧窮夫妻百事哀,富裕夫妻百事順。

  • 3 # 工信科

    有性有愛還離婚,說明真愛不夠深。

    婚姻是篇大文章,誰人能夠得高分。

    互諒互讓多包容,互尊互愛多關心。

    互幫互助多學習,互敬互信扎愛根。

  • 4 # 清真優質羊肉館創辦記

    這個問題我認為從兩個方面談談

    等一,性和愛是外因,是婚姻的次要矛盾,婚姻還包括事業和家庭。

    等二,男人得以事業和家庭為主,為女人創造幸福,女人不但會為男人守好家,而且為男人制造一個溫暖的家,這樣內外合一才祘是圓滿的婚姻。

  • 5 # 掌心化雪呀

    很多夫妻之間,愛還在,卻無法再同處一個屋簷下,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學會好好溝通。

    “好好溝通”這件事,實際上並不難,它就是讓你好好說話。

    “好好說話”,這多麼簡單啊,但我們為什麼就學不會呢?

    我覺得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們總是急於表達自己的想法,卻沒有耐心去傾聽對方的心。

    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是在“聽”,卻不是在“傾聽”。“聽”,只要用耳朵,所以常常引起誤會;而“傾聽”,卻要用心,會讓兩個人的心靈愈加接近。

    好不容易張口說了,卻不是在原本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而只是在發洩情緒。

    比如:“玩到半夜才回來,你還知道有這個家呀?”這是發洩,是隻有小孩子才會做的事,很容易引起爭吵,並不能解決問題;

    而“你和朋友一起喝酒到半夜,不早點回來陪我,我感到你在忽略我,我有些委屈。”

    這,才是很好的表達。

    大多數離婚的夫妻,不是因為確實的問題或隔閡,是因為誤會。這本來是可以解決的,但是人們不喜歡反思自己,指責別人要輕鬆得多。

    祝所有的夫妻都學會溝通,都過上越來越幸福的生活。

  • 6 # 少澤閒談

    如不能性行為,無性夫妻,他們只需要愛。而不需性。

    而還是離婚了,人的一生除了性與愛就可以長久?可以當飯吃?當物質?可以當不是萬能但無,卻萬不能的錢財?可以當自由?可以當柴米油鹽醬醋茶嗎?這人的一生不離開這七件事,餓著肚子,身無分文的性與愛可以長久?

    一切脫離物質的愛,除了電視上見外,世間的都大都是貧賤夫妻百事哀,離是遲早的事,就算不離,也無日安寧,

    當然也不能排除有情飲水水飽的痴男怨女。為愛不飲不吃的。

    唔該曬。

  • 7 # 認知與破局

    沒有建立起相互依賴感!依賴感必須是相互的,等價的。

    人的行為受內在自我的驅動,任何外在的刺激因素都會轉化為內在感受,感受需要透過某種情緒表達來實現自我平衡,情緒帶來相應的慾望,進而變成需求。這個過程並不受思維限制,是自由的。

    但現實世界中充滿矛盾和衝突,其結果就是有些行為會帶來不好的結果,雖然平衡了原來的情緒,卻又帶來了新的麻煩,甚至比原來的情緒更讓自己不自在。這些類似的事件會被記住,形成邏輯經驗,用來評估一種需求是否有必要付出實際行動,透過學習得來的道德倫理,社會知識,邏輯理論等,也是扮演者相同的角色,這些共同組成了人的顯意識,只有顯意識評估後認為有利於自己的需求才會被付諸於實際行動。但是,顯意識並不能改變人的自我驅動,也不能改變潛意識中產生這種需求的過程,於是,人們通常會有這麼一種感受,就是你很想做一件事以得到什麼,但理智告訴你這件事不能做,於是這件事被暫時擱淺了,但只要一有機會,這種需求就會重新佔據心靈,讓你繼續這件曾經被擱淺的事。

    回到問題本身,“有愛,也有性,但還是離婚了!”這是為什麼呢?人們通常會認為,性滿足人的身體慾望,愛滿足人的心理需求,人就會珍惜眼前人。這種邏輯放在顯意識層面上看是沒問題的,但若是到達潛意識層,再深入到人的主體意志,這種邏輯就不會有說服力了。

    絕大多數人都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但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控制不了“我這樣想”,其實質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自我”如何執行,也不知道潛意識如何執行,自然也就無計可施,而是隻能從有清晰邏輯的顯意識層面嚴防死守,讓自己不衝動過頭而犯錯誤。

    這個過程是很累人的,可以說是時時刻刻都在提防這個未知的“敵人”。而且,一旦有什麼事(比如夫妻之間拌嘴爭執),情緒往往就失控了,顯意識辛苦築起來的防線,瞬間就會被拋到九霄雲外,等到事情做完後又後悔不已,不得不想辦法消弭不好的影響。

    性,是隨時產生隨時平衡的過程,但不具有延續性,也就是說,今天的性生活解決不了明天的性需求。愛卻不同,愛是源自自我的孤獨感對同伴渴求的慾望,所以“愛”讓人如沐春風,但愛只停留在感受層面,可以愛這個,也可以同時愛那個,並不影響“自我”愛的自由。如果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愛超過了對配偶的愛,另結新歡就成了潛意識層面的需求,行動是否付諸實施完全則取決於顯意識對結果的評估是否有利於自我。

    人,“自我”負責對刺激做出反應,產生慾望,慾望以平衡刺激為目的;潛意識把慾望轉化為需求,以滿足需求為目的,遵循自利性,同時用各種已有的情緒記憶來衡量需求是否有必要;顯意識則對滿足需求的過程進行邏輯評估,以權衡利弊,決定需求是否要轉化為實際行動。

    有性也有愛的婚姻不一定能夠一直走下去,但若是人在潛意識中能夠產生一種維護婚姻的情緒記憶,就有可能第一時間將“自我”產生的慾望平衡掉,而不轉化為需求,也就沒有離婚的必要性了。

    依賴性,就是夫妻要在生活中建立一種失去對方是自己很大的損失的情緒記憶,這種情緒記憶來自於兩方面,一是現實生活中的分工合作關係,利益互助關係,這種關係需要平衡,也就是付出與回報的平衡,不讓彼此之間產生吃虧的感受,若有利益分配上的分歧時,當儘快溝通,以實現雙方在感受上的等價。因為分工合作意味著各自從事不同的工作,在物質上不會有絕對公平的衡量標準,所以只能從感受層面實現內在感受平衡。

    二是彼此在情感上的關懷,也需要一些離別帶來的思念,從正反兩方面加深情感因素在潛意識裡的存在感。正所謂,距離產生美!美產生了就會相互靠近,靠近了美就消失了,有需要一些距離。這叫若即若離,男女都受用!

    這種依賴感一旦形成,人受到外界刺激時產生的慾望,就會在第一時間被潛意識平衡掉,而不會產生另結新歡的需求,自然也就不會有實際行動了。那時,即便你面前站著一個讓你賞心悅目的帥哥美女,一個直達心靈的體貼可人兒,你也只會去欣賞對方的美,而不會想入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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