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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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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樞星君說星星
不冤。為何?是因為紋身之人根本不知道為何紋身被很多人不接受的歷史淵源——自周朝起,出現“黥qing2面”刑罰,就是在臉上或其他部位刺字,還塗上墨,標誌著你為奴為兵為犯人,讓你帶著這永久無法遮蓋的記號。除了給人造成肉體傷害,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
“黥面刑”流傳下來,變成了現代的所謂“紋身”。
1.世界上的工作分為兩種,介意紋身的和不介意紋身的。你幹嘛非要找介意紋身的呢?可以在不介意紋身的工作領域裡找呀,比如KTV服務生,餐館服務生,或者……(抱歉,本人想不起來還有什麼工作不介意紋身)
2.既然被拒,說明你去應聘的工作是介意紋身的,那不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嗎?
3.剛才說了不介意和介意,現在這條說非常介意紋身的工作,那就是——【大部分工作都非常介意應聘者紋身】。
4.紋身分地方,如果紋在四肢這種會露出來的部位,那麼會很難找到上檔次的工作。如果紋在一些夏天都不會露出來的地方,那可能還是可以去應聘的。
5.但還是有一些工作是例外的,比如軍、警是別想了,航空的客艙服務部門也不要想了……因為這些地方的體檢是要驗全身的,除非你紋在了隱私部位。
6.華人觀念裡,紋身的人其實是會被人理解為“離經叛道”或者“不服管教”的一種表現。你可以說紋身是每個人的自由,無人可以干涉,話是對,但只要人還活在這個社會,還要與周遭人打交道,你不能保證每個人都會開明地看待紋身這個行為。
畢竟,紋身是從“黥面刑”演化過來的,大部分人是不接受的。
話說,在人皮上刻畫刻字,很多人也不會覺得那是一種美。
而且,紋身者的八字我見過很多,都有一個共同特點是庚金多,所以這其實也是一種自虐傾向,不會讓人覺得心理健康或是個陽關正能量的人。
應聘,就是去邁人家設定的門檻了,那就要做好被別人不喜紋身從而拒絕的準備。
紋身這種不可逆操作,做之前就應該有心理準備。有些社會主流認同觀念,不可不認真衡量後再做決定。
有些人紋身,純屬於個人愛好,這是值得尊重的。有些人是想融入一個圈子,還有的是因為與愛慕的人匹配,甚至是跪舔。當然還有更多的是年少輕狂,我見過一個賣燒餅的老人,手上刺的兩個字:少俠。
至於因為紋身找工作被拒,那得看自己紋身的初衷,自己認真選擇的就不冤,反之,當然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