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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卿說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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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104915706
見過殺豬的嗎?一頭豬殺好後分成豬肉,排骨,豬頭豬蹄,腸子肚子,豬血、少有賣整豬的!呵呵,不知道合不合法?現在不都這樣嗎?買空調?外機架子另要出錢!買腳踏車都恨不得拆了零件買!買一盒藥外觀看著挺大一盒,開啟一看就那麼幾顆!中秋佳節月餅禮盒六個月餅一個大盒子,盒子恨不得比月餅貴!呵呵就這樣吧!很多東西都是過分包裝的!有人喜歡!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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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絲不苟cjx湘
這個問題看上去既現實,又幼稚。必須要看背景。不看環境背景,談合法與否也會很幼稚。某些事情,存在就是硬道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特殊時候特殊對待,能夠節省很多不必要的環節和時間,第一時間滿足人們對藥的需求。
其次,能夠控制人們不必要的哄搶和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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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知悅
違法,就因為拆開賣違法,發燒買不到燒出別的病比如心肌炎,不違法。就應該整盒賣,讓少數人囤藥,大多數人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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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我中華我心依舊
過去醫院看病配藥就是整瓶拆開賣的。包括布洛芬在內的很多常用藥就是拆開賣的。
至於是否合法,我的看法是,所有法律、法規都要合情合理,符合憲法精神。不合情合理的法律法規,不符合憲法精神的法律,都要向合情合理,向憲法精神靠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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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乖巧奶茶oZ
布洛芬等藥品拆開賣合法
如果能達到以下要求,可以拆零賣該藥品,藥店拆零銷售藥品應按GSP的要求進行管理:
藥店要制定拆零藥品管理制度,和拆零藥品銷售的操作規程。
要配備拆零藥品的調配工具,包裝用品。如一次性手套、包裝紙袋等用品。
拆零銷售的藥品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或者專區,並有拆零藥品的標識。
應當定期對陳列、存放的拆零藥品進行檢查,發現有質量疑問的藥品應當及時撤櫃,停止銷售,由質量管理人員確認和處理,並保留相關記錄。
藥品拆零銷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負責拆零銷售的人員經過專門培訓;
(二)拆零的工作臺及工具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交叉汙染;
(三)做好拆零銷售記錄,內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銷售數量、銷售日期、分拆及複核人員等;
(四)拆零銷售應當使用潔淨、衛生的包裝,包裝上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批號、有效期以及藥店名稱等內容;(每份拆零藥品最好附一張說明書或說明書影印件)
(五)提供藥品說明書原件或者影印件;
(六)拆零銷售期間,保留原包裝和說明書。
特殊時期,我們遵守GSP要求的同時,更應該儘快解決廣大病患的買藥難的問題,使廣大病患得到救治,解除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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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Lscssh科技官
先說結論,拆開出售布洛芬於情於理都合法
1、於情
不知道題主是哪年生的!
這裡說說我小時候醫院是怎麼配藥的!
在我小時候生病去醫院看病後,每次配藥都是給一個小紙袋,袋子上寫好服用方法,每日幾次,每次幾片,這個紙袋裡放的都是散裝藥片,藥量正常也都是不多的。
那時候的藥遠不是像現在這樣有外包裝,量也不大。這種方式按現在的理解,其實就是將藥拆開配給病人。
那時候全國各地學校、工廠都還有自己獨立的衛生室,可以給自己學校的學生、工人配一些日常藥物。當年的醫療資源遠不如現在豐富,這種方式可以說充分利用資源,來盡最大可能滿足人們的需求。
現在疫情管控放開,全華人民對退熱藥需求極大的情況下,同時布洛芬藥物資源短期供給不足時,將其拆開出售則可以盡最大可能的去滿足人民的需求,儘量不浪費藥物資源,去解決更多人的實際問題。
按目前新冠疫情導致發燒的情況來看,通常高燒3天左右,布洛芬這類藥本身不能多吃,每日2次,每次一片,按3天計算只需要6片即可。而目前多數在售的退燒藥,以布洛芬緩釋膠囊為例,都是22粒,吃完6粒退燒後,剩下的就只能浪費了。此外,目前市場上還有100粒一瓶的布洛芬,那這個剩餘的量就更多了。
當前藥物緊缺的情況下,非常有必要將這些剩餘的藥拿出來救急,拆分賣就是非常有效的方式。此外,拆開出售本身也是折算成單價後算售價,因此這種方式也並非投機倒把,賺取大額暴利。
2、於理
拆開出售並非是藥店或者醫院自己的做法,其背後有當地主管部門的政策支援。目前很多地區的藥監局、市場監管局都明確要求退熱類藥品作拆零銷售,並且限購指定數量。
這相當於從法律條文上來合法的推進退熱藥拆開出售。
既然,當地政府已經支援這種做法,顯然也屬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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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破繭成長記
當然不算違法了,其實當一個成年人被感染後,所需退燒藥一般在3粒左右,一盒的量遠遠富餘。
所以,這時候布洛芬等退燒藥,全國需求緊急,按粒賣絕對是個好辦法。
同時,舉個例子,你平時去診所看病包藥,每個藥包裡不也是拆開的各種小藥片嗎?
當然對於零售藥店來說,拆分銷售是不合法的,因為買的藥物沒對應的合格包裝及說明書,有風險。
但當下情況,可以靈活變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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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木白崖說
特殊時候特殊對待,能夠節省很多不必要的環節和時間,第一時間滿足人們對藥的需求。
其次,能夠控制人們不必要的哄搶和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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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筆耕不輟的小花
布洛芬拆開賣,你敢買嗎?
附近的藥店已經在拆開買了,用透明袋子裝著,上面用標籤紙貼著,寫明瞭生產商,日期等等。
我在網上買的布洛芬,1個月了還沒有發貨,問客服都不搭理我。再開啟頁面,都已經下架了,所以我如果想要,只能等,看什麼時候能發貨。
這是我還沒到那個必須用這個藥的份兒上,如果生病了,就這藥管用,那麼拆開的藥,我也得買吧。
而且拆開賣藥,是否合法我不清楚,但我覺得至少是一樣資源的合理分配。
如果生病,我可能用不了一盒,剩下的藥,如果能幫助需要的人也可以呀。
只是這種形式,對於供貨渠道以及質量沒有保證,還是會令人擔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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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寒舍
藥本身就應該拆開賣,而不是以整合售賣…
小時候感冒發燒,診所裡都是把藥拆開一顆顆配好,基本上感冒好了,藥也吃完了……
現在藥店也好醫院也罷,身體好了,藥還有一堆吃不完…藥的量完全都是超過服用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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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站在風口的大肥豬
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如果是藥店自己這麼幹的話就不合法,很可能會被職業打假人趁機鑽空子進行敲詐勒索,但是現在感染髮燒的人越來越多,很多人買不到布洛芬,有政府支援,市場監管局明文規定各大藥店必須將布洛芬拆開賣,按每人4粒的標準售賣,這就是合法行為了。
當市場監管局宣佈布洛芬等藥拆開賣的時候,藥廠和囤積居奇的商販肯定欲哭無淚,滿以為可以大發橫財的時候,被當頭一棒給打醒了,布洛芬等藥企巨頭的股票逼近跌停也是情理之中。
這些年,經歷過搶板藍根、搶房、搶口罩、搶菜等事件後,人們早就快麻木了,但凡有點風吹草動,就如同驚弓之鳥一樣開始瘋狂搶購,結果往往是有需要的人買不到,不法商人卻賺得盆滿缽滿。
市場監管局這回的表現可圈可點,想民之所想,憂民之所憂,贏得了所有群眾的拍手稱讚,不僅藥店可以買到拆開後按粒售賣的布洛芬,而且不少地方的市場監管局還可以憑身份證排隊免費領取布洛芬等藥物,徹底打消了人們的恐懼心理,讓人們沒有了後顧之憂。
布洛芬拆開售賣,相當於是市場監管局釋出的臨時許可,是具備法律效應的,不僅是合法的行為,而且也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一個暖心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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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太公1970
這個問題看上去既現實,又幼稚。必須要看背景。不看環境背景,談合法與否也會很幼稚。某些事情,存在就是硬道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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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特殊情況下,布洛芬短缺,很多人買不到藥,藥店拆開賣,而且賣得很便宜,我覺得很好。我上次買了十粒布洛芬,一塊錢,真的很良心。法律並沒有規定藥不可以拆開賣吧,而且這種時候,願意拆開賣,低價賣的藥店都是良心藥店,值得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