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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萌惜筆談

    扇耳光一次可以,算是管教懲罰。連續扇耳光就是侮辱了,應該入罪了。不過現在的老師大多數不管的,除非脾氣爆的 沒修養的才打學生。不過有的熊孩子也該打,屬於班裡的攪屎棍!

  • 2 # 徐豔梅f0Ep

    該揍就得揍,捱揍也是義務教育的一種形式。學生的一些行為必須用肉體懲罰的方式進行教育。教師參見工作,就職儀式上,應該發一根教鞭一根戒尺,應該給老師這種權利。

  • 3 # 龍泉居士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公民的語言和行為要遵守國家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做為老師更應該“為人師表”,起到學生的表率作用。如果公民都按自己的主觀臆斷行事,國家和社會不就亂了套了嗎?根據民法規定,老師體罰學生,如罰跪、罰站、鞭打等屬於違法行為。狂搧學生耳光無疑是極其惡劣的體罰行為。給被體罰的同學造成心裡和身體上的傷害,給全班同學造成惡劣的影響。如果學生和家長向有關部門投訴,老師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責任。

  • 4 # 直正紅山石

    同意,老師就不該管,老師不是人,是仙賢哲達,這點道理還不明白,啥社會了還不佛,你還扇耳光,還一個“狂”,怎是一個“狂”字了得,你家孩子扇幾個耳光,你媳婦也不讓你狂,況且只是背誦默寫,至於和孩子這麼大得愁,這麼大得恨麼,換位思考,學會尊重。

  • 5 # 鵬弈垂天雲

    給老師適當的體罰權是有必要的,但體罰應以不傷害學生的自尊心和身體為前提,打耳光不妥,可以罰跑步,值日,補抄多遍等,應本著體罰也是教育的心態,不能洩私憤,侮辱學生。

  • 6 # 魚140293588

    學校教育需要體罰,因為學生並不是都那麼自覺,體罰才會讓他們長記性長自尊,促進他們自律。但是,體罰也有限度,有的老師把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的不良情緒帶給學生,在學生身上洩私憤,導致體罰超出學生所能承受的範圍,這樣的過格體罰入刑事追責沒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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