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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初民話語

    這種情況,非常普遍,見多不怪。應該說,既是一種尊重,也是一種文化的特點,歸根到底就是對官本位的崇拜。

    一、聽起來舒服。

    不管自己是不是領導,但當別人叫你自己為“X局長”“X主任”“X縣長”“X領導”時,聽起來還是感到比較舒服的,至少在心中還是感到對方懂事,對自己比較尊重。也不管符不符合事實,就受用了。如果自己是領導,別人在稱呼時,不加個職務,或者加的職務小了、錯了,心中可能還會很不舒服,感覺對方對自己不尊重。

    那些體制外的人也一樣,是經理、董事長的,自然會在其姓氏後加職務,而那些不是經理的也會稱之為“X經理”,沒有任何職務的也稱其為“X總”,沒有做任何生意的也稱之為“X老闆”。這樣叫,聽到的人聽起來舒服,可能還是一種享受,自然而然就受用了。

    二、叫起來尊重。

    在官場上,如果不叫對方職務,或者只稱對方為“X同志”這是不行。至少,基層的同志是不敢的,怕領導怪罪下來。在稱呼領導時,只有在姓氏後加個職務才感覺是對領導的尊重,即使不知道對方的職務,或者也知道對方沒有職務,也會稱對方為“X領導”,以示尊重。

    以前在體制外,不知道對方身份時,可能會稱對方為“X師傅”,現在也感到“X師傅”是不尊重對方,而是改用“X 老闆”“X總”來稱呼對方,以示尊重了。

    三、崇拜官本位。

    不管怎麼樣,現今的社會就是一個官本位的社會,只有當了官,有了地位,有了權,發了財,才會受到社會的尊重,才算是成功人士。華人都崇拜當官的,都認為當了官就是成功的了,不管官大官小,都是官,都值得尊重,都是成功的。一些當了官的人,也認為自己大小是個官了,應當受到尊重,別人不稱呼自己的職務,可能還會感到不舒服。因此,叫的人叫得自然,聽的人也聽得習慣,這就造成了華人在姓氏後面加個職務那麼受用了。

    崇拜官本位,有時還會讓拔高一級來稱呼對方,如某人是副局長,在稱呼對方是也會稱之為“X局長”,而不是稱之為“X副局長”(只有在該局的正局長在時才會稱之為“X副局長”),叫的人也會感覺是對對方的尊重,是在討領導喜歡,是在討上級喜歡,聽的人也會感覺聽起來舒服,感覺對方很“懂事”,也許預示著自己即將成為正職了,對方這樣叫是個好的兆頭。不管是叫的人還是聽的人,心中都是對當官很崇拜的。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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