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醇香依舊

    因化名結婚而遇上養老難題,這確實是個難題,一般的人是解決不了。還是應該去找當地有關部門(社會保障局和勞動局)去諮詢一下,看看需要哪些證明材料才能解決。

    回答這個問題,我倒想起自己的也是因為改名的經歷。

    我從進城參加工作後,總覺我父母為我起的名字不太理想,有點俗氣,而且有點像小說裡Y環叫的名字。當時幹臨時工時,我名三個字名字改為兩個字,╳懿,那當時正是學小靳莊,我此名在街道板報用這個名發了兩道順口溜,也用這個名字領工資,因為沒有實名制,也沒有什麼麻煩。

    到了八八年,我第一次在當地社報紙徵文投稿時,我又用了個所謂筆名,就是原名字諧音xx湘。沒想到這次的筆名使我們單位的新會計當成我的真名,她把工資表,及繳的公積金也全用此名開戶。結果下崗後我自已繳費時,才發現更改過來,不然的話等到退休,恐怕是會很麻煩的。

    至於你這個問題,你還是多去有關部門找找吧,要不這退休金領不到,可不是小事情。

  • 2 # 林柏忠979Nxew

    △這件化名結婚的事,大概發生存20世紀90年代。戶籍管理從80年代末,不僅戶口簿上的姓名和曾用過的別名具有法定的有效證明,而且還實行身份證上一名一編碼獨一無二的法定有效證明。同時,基層村委會或社群居委會,也有戶籍管理檔案證明材料。在此背景下,誰若換姓更名比以前難多了。你的化名若未經相關部門批准,透過非法途徑取得結婚證,至今在養老問題上出現的障礙,就很難破解。

    △我曾經遇到過一位熟人,他出生於1951年,1968年參軍,退伍後縣武裝有正確的存檔。但首制身份證時,基層派出所戶籍管理員把他出生時間錯寫為1954年。因他長期在外地忙碌,沒有及時提出糾正。以致用他身份證辦理的養老協議就將錯就錯。到了2011年,他實際是60週歲,卻錯當是57週歲。不但不能得到養老協議上的退休待遇,還得繼續繳費,得與失可想而知。儘管有許多法定證明存檔,都無法改變既成的現實。

    △問題中所提你現在是領養老金的人,依年齡推測,你結婚在20多年前。那時,你可能已30多歲了。為何要化名?我曾知道,我有一位鄰居,因為當上門女婿,六十年代初,與他妻子互換姓氏登記結婚。其岳父因從敵島遷來,在文革時受人迫害,只好轉遷到祖源地福建長樂去。八十年代時,因政策允許,他們一家可從大陸再遷臺灣。於是,來到遷居大陸第一站的地方,恢復了婚前的姓名。他的妻子姓名,才與最初在臺灣戶籍管理部門存檔一致,最終順利地全家移民到臺灣去了。

    不知你用這樣的辦法,能不能實現你的願望。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國安客場5:2逆轉大勝泰達,奧古斯托帽子戲法,如何評價他本場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