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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魔法夏荷

    今天是情人節,如果兩人是戀人關係,那就不存在侵犯了,只能算兩情相悅,追求浪漫而已。

    但是如果女鄰居不同意,男子為了減輕自己所犯罪行 堅稱自願。如果女鄰居自願就不存在侵犯,如果屬於侵犯,那就要對男子採取相對應的法律罰則了。

    女鄰居可以穩住男子採取報警,並留下物證和事發現場證明,讓公安人員取證據。不要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同時還自己公道,免得其他鄰居知道事情後,自己被唾沫星子淹沒。

    雖然現在社會發展了,但是一個女孩的清白和做人是否正直,老百姓還是非常重視和關注的。

  • 2 # 城南以南無楠

    主要看證據可不可以認定自願,單純說爬窗進入,既不能完全認定非自願,也不能認定自願,要結合多種證據認定。

    如果男子是乘防範不到位而偷入,違背婦女意願,與其發生性關係,那就構成強姦罪。

    如果是女子特意留窗給男子進入,自願與男子發生性關係,因其他問題而告男子強姦罪,顯然強姦罪不成立。

    白的黑不了,黑的白不了。發生關係後總會留下很多證據的,是不是破窗,有沒有反抗受傷,撕爛衣物,多久報的警,聊天記錄,平時表現等,都可認定是不是強姦。

    強姦罪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女子重傷、死亡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女子是幼女的,從重處罰。女子是未滿十週歲的女孩,造成女孩傷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 3 # 愛白色的豆角

    從這一句話,可以想到很多可能性。

    首先第一種可能性,既然是鄰居,那麼這兩個男女應該是認識的,而且平時應該關係還算不錯,至少是一般的朋友。

    有可能他們平時就有一些曖昧的聊天,互相之間聊一些男女之間的一些擦邊球的話題。

    他們平時可能也經常一起吃飯,比如男的去女方家做客,或者女的一家來男人家做客,互相之間比較熟悉。

    女人肯定有吸引男人的地方,平時穿著時不時有點性感,也可能有點暴露。男人可能忍不住趁機撩女人,有時可能聊一些私人話題。

    平時男人有動手動腳的可能,但是,女人一般也就呵呵一笑而過,沒有多大的拒絕。如果是這樣,那男方女方關係肯定不一般,至少互相有好感。

    就這樣,給了男人太多的想象空間,然後男人發現有一天,女人一個人在家的時候。

    男人忍不住爬窗進去,想跟女人發生關係。

    女人肯定是發現了男人進來的,但是女人沒有大喊大叫。當然也不是說女人就願意跟男人發生關係。

    女人肯定有拒絕,這種事情突然要發生,那有點不好意思,推脫一下是有的。

    但是男人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不可能罷休,只能許諾給一些好處來交換髮生關係。

    女人聽了後,權衡了一下,自然覺得划得來,就接受了。

    可是呢,完事之後,男人沒有現實自己的諾言,相當於欺騙了女方,女方一氣之下報警了。

    所以後面,男人就會一直說女方自願發生關係的。

    第二種可能性,就是女方跟男方只是一般的鄰居,不過呢,女方平時穿的性感,人又漂亮。

    男的早就想跟女方發生關係,有一天,男方發現女人一個人在家的時候。

    忍不住趁機直接爬窗進去實施強行發生關係,女方突然遇到這種情況,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

    當然,女方肯定不同意發生關係的,但是畢竟男方力氣比較大,女方無法掙脫,又不好意思大喊大叫,害怕別人知道,影響自己的名節。

    就只能眼眼睜睜的看著自己被侮辱了,事後,越想越氣,結果還是報警。但男方為了逃避責任,就一直堅稱是雙方自願發生關係。

    第三種可能性,就是男方早就盯上了漂亮的女鄰居。

    突然有一天,發現女方一個人在家睡覺,由於天氣熱,女方穿的太少,剛好又沒有關燈,窗戶也沒有關,男方看到了後,於是忍不住輕輕地爬窗進去。

    由於女方睡的很沉,根本不知道有人進來。當男方大膽的伸手摸女方的時候,女方可能迷迷糊糊的感覺有人在身邊。

    可是女方以為是自己老公下班回來了,沒有想那麼多,就也沒有任何掙扎,任憑男方實施發生關係。

    從上面三種可能性來總結。

    第一種:應該也算不是自願發生關係,因為男方是自己爬進女方家裡的,不是女方叫男人進去。而且男方進去的同時,就有發生關係的想法,這一點就已經證明男方有強迫女方的思想。

    第二種:很明顯就是強迫發生關係,沒有任何自願的痕跡。

    第三種:也是很明顯,男方趁女方不清醒,睡的迷迷糊糊的時候發生關係,這也是屬於不自願發生關係。

    總的來說,男方是在強詞奪理,想逃避犯罪的心理。一直堅稱自願,是在為自己洗脫犯罪

    男方應該判刑,處以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4 # iii

    是不是自願,這個判斷並不難,一看女方反映的實際情況,男方有沒有帶凶器相逼,二看女方有沒有反抗的痕跡,女方的衣褲有沒有被強扯的痕跡,雙方身體有沒有抓傷或反抗的傷痕,如果對方面板沒有兇器劃痕威脅,女方又沒有大聲呼救,只能判自願了!

  • 5 # 知英塗文

    我的回答是,如果女鄰居報案了,就不是自願的,因為你是爬窗進入的,不是女鄰居給你開的門!那就是強姦罪!就看法律法規來判!必須嚴懲不怠!

  • 6 # 李曉元

    強姦罪是指在違背婦女意願下,強制發生關係。這裡要看女鄰居怎麼說了,只要有證據能夠證明女方不是自願的,那麼男子肯定是構成了強姦罪。另外,男子是爬窗進入女鄰居家的,同時又構成入室盜竊罪。只要兩項罪名成立,就得判刑。

  • 7 # 了緣520

    只要女鄰居被侵犯後,不到公安機關報案,那就屬於自願的:男歡女愛,千奇百怪。

    如果女鄰居被侵犯後,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該男子就屬於強姦犯。強姦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8 # 三江水16

    很明顯,這是一起有計劃有預謀的強姦案,如果女人不從有可能演變強姦殺人滅口案,因為鄰居認識。如果不是強姦是通姦,得拿出通姦證據,比如平時就有愛暖關糸,微信裡有約男方前去的意願,沒有這些證據而且跳窗進入就足認說明和證明,女方沒有兩人平時關糸就好,這是女方有意勾引進行的性交易。

    男方堅稱自願不會被警方釆信和認定。這是很典型的入室強姦案,雖沒造成傷害但也得判刑坐牢。

  • 9 # 天山冰川

    可能又是隔壁老王吧,也許是自願的。老王也是不能白玩人家呀,應該多給點好處就擺平了。只要女鄰居不高興肯定要判,至少一年刑期。

  • 10 # 剛哥

    看雙方平時處的關係,比如平時有無戀愛、或愛味關係,又如有無使用暴力的情形等等,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後才能得出客觀、公平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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