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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 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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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洋77
愛情,必須要有尊嚴,必須要相互尊重,必須要相互信任理解和關愛,這樣才能長久,卑微的求得被愛,是自我作踐,非常不值得。反而被他人看不起,反而被人藐視。
不管是女人還是男人,必須要學會自愛、自憐、自立、自強、自尊,才能贏得他人尊重,才能贏得屬於自己的真正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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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澀星空vl農村人
不值,又不是天下男子都死完了,只有他一個人,就他一個人也不能哪樣,世界這麼大什麼樣的男人沒有,好男人用火車拉都拉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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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客家飛狐哥
對於那些大齡單身的光棍,這可是何等的好事怎麼不落在自己的身上,真是旱的旱死,澇的澇死,其實女人想追的男人要比男人想追求的女人容易得多,方法很多,犯錯誤的追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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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積極的開心老頑童
我佩服這女漢子的執著!但也不能當街強暴,無論男女,以這種方式表達愛。即不文明也無禮貌啊!我們的祖先傳承下來的一句話,叫強扭的瓜不甜。所以,奉勸一下這樣的青年男女,追求愛情沒有錯,但不能失去文明自律的禮數吧!因為愛情是需要雙方的認妥,也就是說互愛!只有這樣的愛情才能互相珍惜,並且相愛到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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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adychic2020
在感情的世界裡, 當事者迷因為表白被拒又被拘留, 這其不是雪上加霜嗎?任誰都覺得不值. 在拘留所裡好好反省吧, 她心理素質肯定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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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月嫂秋姐哄小寶
這是當代武則天嗎?
還是水滸裡的孫二孃?
中國傳統的愛情觀都是女孩子很自尊,很內斂,即使喜歡都不會主動聯絡,更不會主動捅破窗戶紙,我沒法理解當街表白(在我看來這涉嫌當街騷擾對方)人家可能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或許人家根本就沒把她放在眼裡,我覺得這個女孩子太愚昧太無聊太無知,最起碼有男孩子認可她的因素才能表白吧?
我想起了徐志摩的一句詩:
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
似水蓮花不勝涼風的嬌羞。
多麼美好令人遐思的女子?
得之我幸 我惜之
失之我命 不乞求是自尊也是尊重他人。
我記得前些年甘肅有個女孩子迷戀劉德華,到處借錢追星,導致老父親自殺的事件,也不看看自身和明星的差別?兩情相悅才有可能表白吧?這種不顧一切的瘋狂追求,就是一個失去理智的偏執狂的做法。這種追求無異於霸王硬上弓,屬於流氓行為,觸犯法律就應該法辦!讓她長記性,支援依法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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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涼亭394
都說女追男隔層紗,可這女的也太背了吧,為愛還留下人生汙點,也不知道這女的咋想的,以後會不會後悔,畢竟強扭的瓜不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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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丁姐日記
這女子有點兒過分!
所謂是強扭的瓜不甜,人家不願意就算了,世上的男子千千萬,何必單戀他一根苗!
年輕的時候,我也有過主動表白的經歷,一起工作的男孩兒長的高大英俊,溫文爾雅,我逐漸愛上了他,想表白但又開不了口,只能寫信,因為那時候沒有手機。
信寫好了,又找別的小夥伴,打聽到男孩家的地址,把信發出去了,因為我怕他當面拒絕,不敢親手交給他。信發出後,我每天焦急的等待,心裡七上八下,有點兒擔心,如果他不願意,我們以後還怎麼見面呢?我有點兒害羞!
信發出的第五天,男孩兒主動約了我,晚上在公園見面。見面後男孩兒表示願意和我交往,說要先坦白一件事兒,那就是他家裡除了父母,還有一個出生就是痴呆的哥哥,表示父母去世以後,養育哥哥就是他的責任,聽到這些,我有點懵,表示回家去考慮一下!
回家後我慎重的考慮了一晚上,決定放棄了,也許我還是不夠愛他,所以無法做出個人犧牲,他知道我的意思後,也表示理解,後來我隨著工作調動離開了原單位,我們兩個人都淹沒在人海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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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華53502
這女的真夠猛的,像男人表白就主動的了,人家不願意就算了唄,怎麼還動手了?準是惱羞成怒了吧。真夠冤的,還拘5天,因為這事還有汙點了,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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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愛情的力量。
愛的不能自控,愛的不計後果。也許她也沒想到問題的嚴重,已觸犯了法律,得到的是拘留的結果。
只是別樣的表達了愛意。武斷了點,粗魯了點,另類的表達。既然對方不接受,就想用武力去解決,結果事得其反,漸行漸遠,不惜把自己置於危險的邊緣,甚至觸犯了法律,誰曾想會是這樣的結果,悔不當初,如果能從來,決不會冒此風險。
也許這是她平日處事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