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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城市美容

    這是一個用金錢全包裝的逆子,李雙江夢鴿瞎子點燈白費蠟,明星,這麼大年紀享享豔福就可以了,偏偏想老來得子繼承家業,看別人家富二代,遊手好閒吃喝嫖賭羨慕嫉妒恨,自己也想讓兒子岀人頭地,嬌生慣養捧上天,小小年齡財大氣粗姦淫擄掠違法犯罪,遭到全國網民的辱罵唾棄。

    李天一岀獄後,如果李雙江夢鴿一如既往對兒子溺愛,吃屎的狗離不開糞坑,說不準哪天還要二進宮,受傷害的女孩怎麼辦,李天一入獄後,李雙江夫妻有錢好解決,事情還不是大事化小,只要給銭小事一樁。

  • 2 # 魔法海風Vm

    李天一受到刑法懲罰,給一家人心裡留下了陰影,汙點。好自為之吧。讓我想起了小說水滸中,犯罪之人的腦門上刺有金印,無法逃脫。心靈上的陰影能夠洗刷的掉嗎?

  • 3 # Sunny的簡愛生活

    歌唱家李雙江老來得子溺愛孩子,他的心情想必都能理解。父母都是藝術家,孩子錯誤的行為也是他們不願看到的。犯了法就要負法律責任。李天一為自己當年的行為帶來了十年的牢獄之災,現在出獄了,父母繼續溺愛他,這是人家的家事,誰都無法參與。至於李天一怎麼接受這份愛,就看十年的牢獄生活是否能讓他重新做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家人高興,社會喜歡;不思悔改繼續胡作非為!這是法治社會絕不允許的!

    社會的同情,改變不了女孩的病情,希望先進的醫療技術,能醫好人與心。最後願受害女孩早日康復!

  • 4 # chen翔遠

    李天一已經承受了他該承受的。哪一個父母不愛兒女?在監獄中,我想他也經過教育對錯誤的認知。肯定是重新做人。不會再危害社會。

  • 5 # 胡悅695

    相信法律是嚴肅而神聖的,受到應得的懲罰了也就放下吧。當然,如果“舊病”復發,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理,但如果改過自新了,就不要纏著不放了。

    正在看“特赦1959”,長見識了。

  • 6 # 萍聊人生

    李天一刑滿出獄,出獄後仍然可以父母溺愛,如今受害女孩怎麼辦?我覺得既然受罰的已經得到了懲罰,受害的已經得到了安撫,還有必要再提起嗎?

    李天一的罪已經得到懲罰,他出獄得到父母的愛也是正常,哪個孩子父母不愛他?雖然犯錯誤了,但是當時還是個孩子,我們允許他重新做人,如果他不是李雙江的兒子,是別人的兒子,我們還要抓住不放嗎?我們都要站在他人的角度想一想,難道別人家破人亡?你們高興,李雙江老來得子,孩子犯這麼大的錯誤,難道他不痛苦?我們還是不要往別人家的傷口撒鹽了,管好自己吧,為什麼有些人總喜歡揭別人的傷疤?典型的變態。

    受害女孩已經過去了這麼久,我想他會重新做人,好好生活的。她也不希望別人再次提起這件事,也許他她早已組建了家庭,這一件事早已淡忘,更不希望別人再次提起。我們吃瓜群眾又何必操心別人家的事情呢?管好自己不行嗎?

    每個人活在這個世上都不容易,都挺難的,我們為什麼要為難別人?做一個善良包容的人,不可以嗎?有好多專家大咖做出的事情,比李天一還下流又如何呢?不要再為難別人了,也別再製造麻煩了,我們希望李天一出獄後能夠重新做人,不要再讓父母操心,也不要再危害社會了,浪費了十年的大好時光,一手好牌讓自己打的稀爛,他應該反省自己,我們允許他給自己機會,重新做人。我們不是都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嗎?

    李天一的未來,好像別人無法安排吧!他的父母還有他自己會給自己一個交代的。我們還是別看三國掉眼淚了。

  • 7 # 草荗向榮

    過去了的事就讓它們過去吧,就不要舊事重提了。人非聖賢,熟能無過。我們要學會向前看,抱著一顆善良的心,和大家一塊去工作去生活,創造更加文明更加和諧的幸福生活。

  • 8 # 端莊優雅風鈴L

    已經是受到法律嚴懲了!該賠償的在十年前就已了結了!關鍵是李雙江夫婦要從中吸取教訓!不能再寵愛李天一了,要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

  • 9 # 鬼谷再下山

    傷疤永在心上。還能怎麼辦?苟延殘喘的活著吧。高衙內將林沖弄得家破人亡,梁山落草,一生的苦痛,只有自己忍受。而高衙內一樣享受錦衣玉食,搶男霸女的生活,林沖這樣的英雄又能奈其何?何況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呢?只能一生活在痛苦之中了。唯一的想法也就是祈禱蒼天,讓神靈懲罰惡人罷了。

  • 10 # 一哥出江湖

    李天一犯法法律沒慣著該判判了符合法律程式,出獄了就是普通公民這有什麼可以致疑的。

    至於出獄後是否仍得了父母溺愛與任何人沒關係,這是人家家事與我們何干。難道我們希望人家父母和他脫離關係把他趕到社會上去?那樣對我們又有什麼好處。

    刑罰是法律懲治犯罪的手段同時也是將犯罪之人教育成對社會有用的人,透過十年監獄改造刑滿釋放證明李天一已符合重回社會的條件,我們有什麼理由仍抓住不放。他回到社會仍得到父母疼愛那是人家家庭內政,我們沒理由限制人家愛孩子。

    任何法律和道德都沒有規定對於改造好的人要歧視和嫌棄,更沒有說家庭要拋棄從監獄出來的家庭成員。浪子回頭金不換,就是讓社會和家庭接受回頭的浪子。

    至於受害女孩已經在案發後透過法律充分滿足了她的訴求,如果再有訴求仍可以在法定時限內提起申訴。從當時情況看她的訴求已得到了法律保障,罪犯一眾也都按法律程式得到治裁合法有效。刑期己滿現在再提什麼都沒有任何意義,更何況與此案沒任何關係的路人。

    我們只能要求自己不做惡,無權讓別人行善。我們不是判官只能要求自己守法,無權判斷別人是善是惡。

  • 11 # 平淡才精彩65

    該受到懲罰的也受到懲罰了,該得到安慰的還也得到安慰了,像這種事情就不要再在網上蹭熱度了,不要一舉成又起千層浪。無論什麼事情都要有底線性的平息下來的事情,不要再到網上來蹭熱搜。因為現在網上的熱搜有很多噴子,是用他那無形的刀來殺人。受害者都沒有提出,什麼別人要提到這些事,這是無形的傷害受害者,請大家無論怎樣也不要再提起這樣的事去傷害受害者了。

    人總會有改變的時候,也有成熟穩重,得到教訓的已經得到教訓了,不要一輩子抓著不放。這樣對雙方都不好,其實雙方都解決的事情已經平息了,又被不良之人激起千層浪,就像沒完沒了的下去。有很多事情法律都已經判了,我們得相信法律吧,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偏袒哪一個,哪怕你再有錢再貧困,該得到懲罰的得到懲罰,為什麼有些人不放過呢?即使是恨犯罪嫌疑人,但是又提起這些事卻又去傷害了受害者。純粹是存心不良,希望我們每個人對這些事要正確的看待,不關我們的事,我們不要去蹭那些,不然無形中傷害了別人。你解決的事已經都解決了,我們再也不要去亂編亂造或者是怎麼樣說別人了,大家努力的管好自己的事,別去說這說那。

  • 12 # 鋼球粉

    這樣的人就是社會的敗類,十年!看似時間還算可以,但是對於這樣有組織的有計劃的人來說十年確實太少了,出來也會給社會的女性朋友帶來很大的危險,這樣的父母在錢的面前任何事情對於他們來說就像人們平時開玩笑一樣“天空飄來五個字,那都不是事”!所以這樣的家庭出來的孩子就算蹲了十年,那種玩世不恭的心態和個性還是還點不了!!!!

  • 13 # 台州小馬哥111

    李天一為自己當年行為付出十年的牢獄之災,雖說他父母親都是中國著名歌唱家,當時也沒慣著他,父母親也知道犯了這種罪是很言重的,所以判罰了十年,如今出來了,畢竟是他們的孩子,我想父母再對他溺愛是不可能的,至於當年受害的女孩能怎麼辦,只能說事情已出了,男方也為此付出了該有的懲罰,賠償方面應該也做了,現在最主要的是兩人不要再碰面就行了,過好自己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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